地域文化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时间:2016-11-23 23:09 来源:湖湘文化研究会官网 作者:朱汉民 阅读:次
地域文化无疑是当前文化史领域的一门显学。中国地缘广大而各种自然地理条件千差万别,同时中国历史文化悠久而各个地域的社会发展有相对独立性,故而在广阔的中国土地上发展出了多姿多彩地域文化,形成了一个个具有自己显著特色的文化区域。地域文化成为历史学、哲学、文学等文化学学者十分关注的对象。
然而,在地域文化的研究探讨中,却出现一些因基本概念、思想方法的差异而导致的学术分歧。譬如,在地域文化的研究对象中,有的学者着眼于当代的行政分区来划分文化区;也有的主要是从春秋战国时代的诸侯方国的名称来划分文化区,那么,行省文化区与方国文化区的命名究竟哪一个更合适呢?又如,不同文化区之间的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是如何?地域文化传统中的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应如何理解?诸如此类的问题均是有着不同看法的重要问题。
所以,在深入研究地域文化之前,我们需要首先能够厘清地域文化研究中这些基本的理论问题。
文化区域的空间性与时间性
在讨论文化区域的时空关系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文化区域的时空特点。“文化”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动态性时空概念。文化区域既是一个表达文化空间的概念,它代表着空间关系的文化分类;又应该包括某个领域内多种历史文化的积累,体现着时间延续的文化历程。一种文化区域一定是一种时空统一的实体。故而,表达时空分类的文化区域概念,必须充分考虑某个特定空间范围之内的文化演变、发展的过程,因为在不同的时间段上,这个文化空间具有不同分文化特质,又可能分属于不同的文化类型。
正是从上述意义上,我们再来进一步讨论文化区域的空间性与时间性。首先,文化区域是一个空间上的文化类型概念。当我们讨论某个或某些文化区域时,一定是指那个特定区域空间范围内具有某些文化特质的类型文化。譬如,今人经常讲到的齐鲁文化、燕赵文化、巴蜀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等等,它们均是指春秋战国时期那些封国范围内的文化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文化因具有不同的文化特质,故而学者们以不同的封国之名命名这些文化区。另外,人们也常常将各省的行政区域来命名文化区,譬如山东文化、山西文化、陕西文化、福建文化、浙江文化等等。为什么人们习惯于以封国、行政省区的空间范围、名称来指称这些文化区呢?这就涉及地域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政治或行政区域与文化区的关系问题。本来,政治或行政区的划分与确定取决于某个朝代的政治统治的需要,而文化区的形成则是由历史传统、自然环境、社会条件三者综合作用而形成,那么,文化区形成的原因要复杂得多,时间要久远得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历代统治者在划分行政区域的空间范围时,总是要综合考虑自然的、人文的因素,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政治上的统治和管理的需要。如果我们对历史上行政区域作一些考察,就可以发现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十分明显,行政区的划分,总是充分考虑了文化区的因素在内。另一方面,在行政权力充分支配社会生活的古代中国,行政区域的建置对文化区的形成或强化又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个不同的封国、郡省的行政力量总是在制约、影响着文化区的形成。而且,尽管有时由于行政区的变化,可能将历史上行政区划不同、文化差异显著的地域划归到一个行政区内,但是,由于行政权力对社会生活的全面干预和影响,故而也会对行政区内文化现象产生整合作用,导致新的文化区的形成。如元代建立的陕西行省,首次将原本分属不同行政区、文化区的陕北、关中、陕南三大区域同置于陕西行省的行政区内,经过一段时期的行政整合作用,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其内部文化现象在政区的整合下,从歧异极大发展到清代以后开始形成了相似程度日益增强的文化区。”①这明显体现出行政权力对文化区形成的重要作用。
其次,文化区域也应该从时间的维度加以考察和分割。文化区是指一种文化类型的概念,但文化类型总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的解构与建构,不存在一种永远凝固不变的文化形态。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对内迥旋余地很大,内部因战争、移民、行政区划、城市发展等多种原因而使得文化变迁,从而导致文化区的改变和形成。所以,一种文化区应该只是某一时期内所具有的历史条件而逐渐形成的文化区域,该文化环境的思想观念、风俗习惯、方言口语、行为仪态、心理性格等具有同质化的倾向和特征。但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地域文化中的某些要素会逐渐发生改变,各种文化要素在不断变化中重新组合建构,从而形成新的文化特质,导致新的文化区形成。那么,在同一个行政区范围内,可能曾经是几个不同特质的区域文化所在地。由于文化区的不断演变、积淀,从而构成了某一地域年轮式的“文化层”。如果从大的时间段分层,每个地域的文化层都可能由原始氏族社会的“部族文化”、早期文明社会的“方国文化”、统一帝国下的“郡省文化”所构成。而且,在每一个大的分层中,又可能分成更细的文化层。现在一讲到文化区域或区域文化,总是要讲齐鲁文化、巴蜀文化、燕赵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并将它们作为现代区域文化的空间分类。当然,由于这种方国文化区产生于中华文明的形成期,加之它们延续的时间长,对中国古代地域文化格局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故而以先秦方国来命名地域文化有其历史合理性。但是,秦汉以后中国的地域文化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统一中央帝国的建立并导致行政区划的不断变化,大规模移民引起各地居民成份的改变和经济、政治、文化重心的转移,加之中国古代文化内涵与特质本身也在不断的演变发展,再以先秦的方国文化来表述以后两千年中国地域文化,确实又有其很大局限。应该说,中国近古时期的行政区划对地域文化格局的形成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当代以行省命名的文化区大多是沿袭宋元明清及民国以来的行政区划,在经过相当长的文化变迁与文化整合以后,已经形成了各自地方特质的文化区域。
所以,我们认为,文化区域的研究与考察,包括文化区的命名与定位,必须充分考虑空间性与时间性双重因素。每一种空间均是相对于某种时间段的。如考古学上地域分布的有: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东北地区的红山文化,江浙地区的良渚文化等等,这种种不同的地域文化是原始部族文化的产物,是对应于公元前 4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那段时间的空间布局。同样,以方国辖区命名的齐鲁文化、燕赵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等,是相对于从夏商周至秦汉这一历史时期的方国文化的空间分布。同样,以行省辖区命名的地域文化,如陕西文化、山东文化、福建文化、江西文化、湖湘文化等等,则主要是从汉唐到明清两千年中逐渐形成的地域文化的空间布局。由于文化的连续性、传承性,各个行省文化均会受到各地域历史文化的影响,故而部族文化会影响到方国文化,而方国文化亦会影响行省文化,但它们毕竟是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区,不能够也不应该将它们等同起来。
文化区域的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
精神文化包括或体现为两个层面,一个是与文献典籍、思想学术相关的精英文化,一个是以风俗礼仪、心理习惯为表现形式的通俗文化。人类学、文化学的学者又将前者称之为雅文化、大传统,将后者称之为俗文化、小传统。
文化区域所包含的文化类型及其文化特质,也体现在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两个层面。然而,由于这两种文化的具体分布不同,生产、传播的方式和途径不同,在社会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同,故而在区域文化中有非常不同的表现,这就直接影响到对区域文化研究中文化类型的划分与文化特质的确定。这两个层面的文化存在着一系列显著的差异:精英文化的创造、传播主体是士大夫,他们只占总人数中的少数部分,而通俗文化的实践、传播的主体是广大的平民百姓,他们占社会群体的绝大多数;精英文化的表现形式是典籍文献,而民俗文化则体现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精英文化的传播方式是学校教育,民俗文化的传播途径则是口耳之传、生活实践;精英文化影响、作用于国家的意识形态,人们的思想观念,通俗文化则影响、作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日用常行;精英文化体现一个文化区域的文化成就、文化水平,民俗文化则主要体现一个文化区域的地方特色、习俗传统。这种十分鲜明的差异使它们显得似乎毫无关联。因此,从事精英文化研究者总是以地方的学术思想、文化名人作为区域文化的代表,并由此寻找文化类型、文化特质的依据;而从事通俗文化的研究者又坚持风俗、礼仪、性格为区域文化的标志,并由此确定文化类型、文化特质的依据。这时,两者的视野范围、研究结论差距甚远。所以,我们必须充分了解在区域文化中精英文化层、通俗文化层到底在文化区的建构中各有什么特点?各能发挥什么作用?它们二者的关系又如何?
精英文化是区域文化研究中一直受到关注、重视的文化现象。因为精英文化总是表现为一个地区知识群体、学术思想、科学教育、文艺创作的状况,它最能够充分的反映一个文化区域的文化水平、发达程度。如果一个区域的知识群体密集而成为文化学术中心,因学术活动频繁及学术成就显赫而居于重要学术地位,因教育体系完备而科举及第数量居前,那么,这个区域的人们一定会为自己的区域文化成就感到自豪,因为这一切均体现出该文化区的繁荣发达,也代表着该文化区对中华文化发展的重要贡献,也体现它在民族文化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因为精英文化的这些要素和指标不会是一种孤立的现象,学术著作的著录、科举及第的人数、知名学府的分布,等等等等,都不会是一个孤立的文化现象。就以知名学者的出现和分布来说,他们之所以能够成就为当时或历史上著名的学者,总是与他们成长的文化土壤、教育背景、地方学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先秦诸子及其学派的学术思想,就与他们所处方国的思想观念、学术风尚、教育状况密切相关,如鲁文化与孔子及其儒家,齐文化与管仲及其管子学派,楚文化与老庄及其道家学派,秦文化与法家学派等等。再以两宋时期形成的地域学派来说,两宋是儒学发展的高峰,并且形成了一个个独立学术思想、学风特色的地域性学派,北宋时期著名的地域学派有濂学、洛学、蜀学、荆公之学、涑水学,而南宋时期著名的学派又有闽学、浙学、湖湘学、赣学等等,这些地域学派又与他们所处文化区的思想学风、教育等精英文化的历史状况密切相关,而不是一种孤立的学术现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文化区的文化教育背景对该地域的学术思想的形成固然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另一方面,各个地域发展起来的学术文化又会对他们所成长的文化区以重要的影响,构成那个区域的文化环境、文化特质。
其次,通俗文化也是区域文化中一种值得十分关注的文化现象。尽管通俗文化不如精英文化那么受到关注,只是体现为一个区域的风俗、习惯、礼仪以及民间文艺、民间宗教等,但与精英文化相比较而言,它在地域文化中分布更广泛、历史更悠久、特色更鲜明、影响更深远,故而同样值得深入关注和思考。譬如,精英文化的繁衍可能只是一个区域的少数地方、少数人的文化现象,而通俗文化则是这个区域无所不在、无人不及的广泛存在;精英文化的出现可能有随机性,几十年的繁荣之后可能有几百年的沉寂,而通俗文化则是绵延不绝,几千年前的某些习俗、礼仪仍保留传衍下来;精英文化往往要受全局性的学术风尚、学术思潮的影响,而地域特色并不十分鲜明,而通俗文化的形成、特色则完全来之于地方传统;精英文化的成就总是有其固有的文化脉络,如学术文化传承中区域外的学术师承关系往往重于区域内的学术传统,而通俗文化的地方传承关系更加凸显,就是外来的移民也往往最终会逐渐接受本地的风俗习惯。所以,在文化区域的形成过程中,通俗文化似乎在发挥着更加久远的历史作用,并且更鲜明的体现着区域文化的特色。
显然,区域文化的两个层面均十分重要,它们在文化区的建构中均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区域文化研究中从事精英文化研究者往往只关注学术名人的学术思想、学术成就以及有关思想学术体系的自身脉络和学术授受关系,并且将地方学术思想、学术名人等同于地域文化,认为那些通俗文化不值得关注。而从事民俗文化的研究者则注重对方言、习俗、民间文学的调查与研究,并坚持只有这种通俗文化才是真正的区域文化,而将那些学术思想归之于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官方文化思想。这样,学者们虽是从事对同一个文化区域的研究,但是在他们眼中的区域文化及文化特质则是相差如此之大,几乎让人不相信他们谈论的是同一个研究对象。那么,他们所表达的区域文化,究竟哪一种才是区域文化的代表?是上层士人以思想学术为主体的精英文化?还是下层平民以风俗习惯为主体的通俗文化?
我们认为,文化研究本来就是一种更加综合性的学术视域,它是对哲学、宗教、政治、伦理、艺术、民俗及社会心理等学科研究对象的综合思考。而对文化区域的研究与探索,只有以这种综合性的文化学学术视域才能有比较全面而深入的思考,才能够对一个文化区的历史渊源、建构过程、发展演变有一个整体性的认识,而不致于局限于对某种文化要素的片面思考或某种具体学科的片面结论。因此,尽管区域文化中有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的区别,由于它们各自的特点不同而需要对它们各自的渊源、形成、演变作具体的研究与思考,但是,区域文化的历史形态、文化构成总是综合性、整体性,只有对文化区的各种文化要素——无论是精英文化的要素还是通俗文化的要素——作整体性、综合性的分析与思考,才可能对一个文化区的结构、形态、特征作出合理的结论。这就要求作研究者必须对地域文化的两个层面作更加综合性、全面性的探索和思考。
而且,地域文化中的精英文化、通俗文化并不完全如想象中那样有着那么大的鸿沟,它们同时也是有着非常密切的同源和互渗的关系。首先,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是同源的。中国传统精英文化的核心—儒学及其经学就是起源于原始巫术礼仪。在中华文明起源时期,后来的所谓精英文化还没有能够从原始信仰、社会礼仪、风俗习惯中分离出来,氏族社会的巫术礼仪既是统一全体成员的类似意识形态的上层文化,又是与生活日用息息相关的风俗习惯方面的下层文化。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逐渐从原始氏族社会的巫术礼仪中分离、升华出一种纯粹的含政治—伦理—宗教为一体的儒家文化,儒学以《诗》、《书》、《礼》、《乐》、《易》、《春秋》为其学术经典,并从这些经典的研究学习中产生出一门专门的学问—经学。它后来成为中国古代学术文化的核心与主流。但是,这种学术文化正是源于类似于后来通俗文化的巫术礼仪。无论是《周易》、还是《仪礼》、《诗经》,都仍保留着三代巫术礼仪文化的一些重要特征。至于原始氏族社会的主体文化——巫术礼仪,仍然经过演变、改造后,成为文明社会的“小传统”——通俗文化。可见,文明时期的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是渊源于同一原始文化体。
同时,地域文化中的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又是相互渗透的。精英文化从巫术礼仪的原始文化中产生以后,虽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发展,但是仍然源源不断的从通俗文化中汲取养分。各地域文化中的方言、民间宗教、民谚、民间文学、风俗、礼仪以及乡风民俗等均可以成为士人们创造精英文化的重要源泉,文人学士的文艺创作、宗教精神、道德观念、学术思想等各种精英文化、雅文化中,均可以继续找到民间文艺、民间宗教、社会风尚、民间思潮的文化要素。另一方面,精英文化又可以影响、制约、改造通俗文化,甚至直接转化为通俗文化。文人学士所创造的精英文化,无论是学术思想还是文学艺术作品,也无论它们是成为主流的意识形态还是作主流的学术思想、社会观念,均会影响、渗透到生活日用、乡风民俗之中去。更重要的是,儒家士大夫在从事高雅的精英文化创造的同时,也以“化民成俗”为自己的文化使命,他们从来就是以把思想学术的精英文化转化为平民百姓的通俗文化为职责和志向的。事实上,流行于民间社会的种种礼俗、家训、民谚、民谣、传说等各种通俗文化中,无不深深地打下了儒家士大夫及各派文人学士倡导、传播的伦理、政治、人生哲学的观念,深刻体现出精英文化向通俗文化的渗透和转化。在地域文化中,这种士人的精英文化与平民的通俗文化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更加鲜明,因为它们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作用更直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强调从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的统一来考察、研究文化区的主要原因。
文化区域的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
文化区域的研究和探索总是多维度的,其中,关于文化区域的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的思考是从事文化区域研究的人所普遍关注的。任何文化区域的研究,均要研究这个文化区域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价值。同时要将其与其他文化区域作比较研究,以了解该区域文化的地域特色。所以,关于什么是区域文化中的核心文化、什么是特色文化,常常是文化区域研究者们讨论的对象。
首先,什么是区域文化中的核心文化?当然,这是一个与中华文化体系息息相关的问题。作为中华民族文化总体的中华文化,总是由丰富多彩的文化区域构成的;而另一方面,各个不同的文化区域虽然各有自己的文化特质,但作为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总是要体现、表达中华民族的精神趋向,总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促进着中华文化的建构过程。因此,所谓的核心文化,就是指区域文化中那些能够充分体现、表达中华民族的精神趋向,在中华文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或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成果或文化要素。所以,区域文化中的核心文化,一方面应该是衡量该区域的文化水平发达程度、对民族文化整体的贡献大小的主要标识,另一方面则应该在中华大地有广泛的影响力并能成为中华文化体系中的主体组成部分。一个文化区域的文化地位、文化影响力总是由这个区域的核心文化所决定的。而这个区域的核心文化,通常是由体现为学术思想、文艺作品、文化教育等由知识群体体现和创造的精英文化构成的,因为一个区域精英文化的水平和成果,可以决定这个文化区域的文化发达程度与水平高低,决定这个文化区域在全国的文化影响力与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
如果要问核心文化的“核心”是相对什么而言,当然,一方面,它是相对于这个区域文化的范围。一个文化区域的核心文化,它最初主要是指那些能够充分代表这个文化区域的文化发展状态、文化发达水平标识的文化构件或要素,指那些在这个区域有着普遍性影响力、辐射力的文化成果。一个区域如果在学术思想方面成果卓著、在文艺创作方面作品辉煌,在文化教育方面人才辈出,那么,它的一个或几个方面文化状况、文化成就就成为该区域的核心文化。另一方面,区域的核心文化也可能是指全国的空间范围。中华文化的核心文化也就是从地域文化演变发展而来,从齐鲁文化中发展出来的儒家核心文化,从荆楚文化中发展出来的道家核心文化,从三秦文化中发展出来的法家文化,它们均是从区域的核心文化走向全国范围的核心文化。又如宋代理学学派也均是一种地域性知识传统,是河南、福建、浙江、江西、湖南的地域性核心文化,最终因理学占据中华文化的统治地位而成为中华文化传统中的核心文化。当然,并不说只有那些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文化才是核心文化,更多的区域核心文化最终只是成为中华文化体系中核心文化的组成部分。如秦汉时代建构完成的中华文化体系,就包含了春秋战国时期各个不同地域中产生出来的儒、道、法、阴阳等诸子百家的思想,这些诸子百家的思想就成为中华核心文化的组成部分。
其次,什么是文化区域中的特色文化?所谓特色文化,当然是指文化区域之间相比较的结果。中华大地并存着各具特色、多姿多彩的文化区域,每个文化区的自然条件不同,社会历史条件有差异,文化传统也不一样,故而表现出各自不同的文化个性、文化特质。从事文化区研究的学者,也一直十分重视对区域文化的特色、特质的探讨。在区域文化中,通俗文化是最能够表达地域特色的。因为在各个不同的文化区域中,表现为民俗、方言、民间宗教、民间文艺、文化心理的通俗文化总是多姿多彩、个性鲜明的,故而将各个区域的通俗文化看作是特色文化,应该是没有多少疑问的。但是,精英文化的地域特色应是不容忽视的,这不仅是由于精英文化总是要置根于通俗文化,或从通俗文化中汲取文化养分,另外,每个地域由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历史传统以及各文化要素构造的文化环境不同,故而决定了各精英文化的地域特色和差异。
在文化区域中确定精英文化层面的特色,使其区别于其他文化区域,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所以,我们主张,所谓特色文化的归纳,可以遵循这样几项原则:(1)彼无此有;(2)彼弱此强或彼强此弱; (3)彼有此特。“彼”是其他可作比较的文化区域,“此”是指体现地域特色的文化区域。一些文化要素、特质处于“彼无此有”的情况下被称之为特色文化,这应是没有多少争议的。而大多数情况下被学者们概括的特色文化是各个地域均普遍存在的,那些特质、要素原本就是中华文化的特质与要素,它们还是区域特色文化吗?我们认为,它们也可以根据“彼弱此强”或“彼强此弱”的原则而确定其作为文化特色的依据,“强”或“弱”是可以根据统计学数据来加以分析和说明的。如商业意识、政治意识等思想文化观念在各个区域的状况是不一样的,它们在一个区域中较强或较弱,都应该是文化区域的特色所在。另外,一些文化特质、要素在强弱程度差不多的情况之下,仍然也可以体现出特色来。这是由于区域文化是一个由各文化要素构成的整体,各文化区域之间在某些文化特征、要素完全一致,但是,另外一些文化特质、要素则有很大的区别,这时,相同的文化特质、要素在不同的区域文化结构中会体现不同的特色,并产生不同的社会历史作用。如明代心学学术思潮在江南各地流行,但是,由于各个文化区域的历史传统、文化环境、社会条件不同,所以在浙江、江西、广东、湖南、贵州各地的心学学术就体现出不同的特色,并且在对社会历史的发展上产生了不同的作用。
最后我们来讨论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的关系。有时人们容易走向一个思想误区,认为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是一种相悖的东西,核心文化所表现的是全局性的中华文化的普遍精神、思想观念,而特色文化则体现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乡风民俗。这当然有一定的道理,能够说明文化区域中一部分事实。但是,我们似乎更应该看到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的密切关联。中华文化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它既要能够海纳百川,而将各个文化区域的文化精华汲收、统一起来,又要能够一统天下,对各个不同文化区域起到整合、调控的作用。因此,各个文化区域的核心文化能否纳人道中华文化体系中去,成为中华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由区域的核心文化发展为全国的核心文化,其文化是否具有特色就成为十分重要而关键的原因。如果一个文化区产生了特色鲜明的核心文化,而这种文化特色又能够在某个方面充分表达中华民族的精神趋向,那么,这种区域性的特色文化就一定会纳入到中华文化体系的核心文化中去。与之相反,不具有地域特色的思想文化,就不可能具有中华民族特色,那也就不可能成为表达民族精神、反映中华文化特质的核心文化。那些在中华文化史上成为核心文化的思想观念、知识体系、文学艺术,诸如先秦的地域性诸子之学,宋明的地域性理学学派,后来却都发展成为中华文化体系中的核心文化。由此可见,中华文化体系中的所有核心文化,最初均是由极具地域特色的区域文化、地方性知识发展、转化而来的,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有着统一的历史机缘。
① 张晓虹:《文化区域的分异与整合》第367页,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4年1月出版。
(作者系岳麓书院院长、博导)
【原载2007年10月出版《湖湘文化研究与交流》2007年第1期总第1期(《湖湘文库》启动暨湖南省湖湘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特刊)】
(责任编辑:周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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