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湖湘文化网(湖南省湖湘文化研究会官方网站)名城长沙网旗下分站
当前位置:主页 > 民俗风物 > 正文

娄底西部梅山文化遗存考察报告

时间:2016-11-23 23:45 来源:湖湘文化研究会官网 作者:梅山文化考察组 阅读:
    根据省委、省政协领导关于“深化梅山文化研究”指示精神,并应娄底市、冷水江市政协及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所属的梅山文化研究委员会邀请,湖南省湖湘文化研究会组成了由省政协常委田伏隆牵头,省内考古、博物、文史、民间文学、民俗宗教研究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共7人的考察组,于2006年4月20日至25日赴娄底西部古“梅山蛮峒”核心区的冷水江市、新化县,就新发现和有待考证的有关梅山文化遗址遗物等进行了为期六天的调研考察。考察组采取实地踏勘、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和当地党政领导、文化界人士座谈等形式,内容涉及文物考证、“梅山文化”的遗存保护、研究、开发利用等问题。现将考察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梅山文化”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其文化特征
 
    作为地域及族群名称的“梅山”一词,首见于《新唐书·邓处讷传》,有“向瑰召梅山十峒獠断邵州道”等语。据《宋史》记载,“梅山”范围“东至潭 (潭州之醴陵)、南至邵(邵州之新宁)、其西则辰(辰州之沅陵)、北则鼎澧 (澧州,今常德)”,跨今8市共25个县级行政区。在古代,生活在该地域的族群,世称“梅山蛮”,其前身为“长沙蛮?、“武陵蛮”,族源可直追上古“九黎”与“三苗”。自宋代熙宁五年(1072)中央政府“开梅山”将其纳入封建政治版图(见《宋史》)后,逐渐汉化,其进程完成于晚清(见《湖南通志》、《长沙府志》、《宝庆府志》、《新化县志》、《安化县志》)。其文化特征为介于中原汉文化与西南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过渡性、融合性文化。由于地处偏僻,环境封闭,使之相对完整地保存了古代南方原始族群传承的渔猎、稻作及巫傩等原生态文化元素和历代中原、东南各地移民所带人的文化元素,呈现出一种多元共存的独特文化形态,是南方巫官文化与北方史官文化互融共变期的活化石。

 
    二、考察点情况简述
 
    由于时间较紧,这次仅考察了冷水江市的铎山古炼铁窑遗址、岩口“梅山峒主”故里、“梅山峒主”苏甘墓、金竹山师公村及古瓷窑遗址、冷水江回龙庵“龙犬”壁画,新化县的大熊山“蚩尤屋场”及“熊山古迹”、油溪“梅山龙宫”、水车“紫鹊界梯田”、文田“杨氏宗祠”、“罗氏宗祠”、“青龙寺”和维山古墓穴壁画等14个点。此次能初步认定的古代遗存有:岩口“梅山峒主”故里为北宋梅山峒主苏甘故居地,金竹山师公村为发端于元代的民间信仰、以傩文化为主的传承点,古瓷窑为南宋至明初的瓷窑遗址,冷水江回龙庵“龙犬”为明中晚期宗教壁画;大熊山“熊山古迹”和“蚩尤屋场”为明中晚期至清末遗存,水车“紫鹊界梯田”为发端于秦汉的古稻作文化遗存,维山古墓穴壁画为唐中晚期壁画(此据壁画风格及人物服饰等判断,或为元代及明代早期,详细年代待考。已引起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的高度重视)。两县市民间还有砂锅制造工艺、毛板船制造工艺、金银首饰制造工艺、舞干龙船、唱丧傩歌、还都猖大愿等一批“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遗存。

 
    三、有关保护、开发利用和研究的情况
 
    1.保护情况:对上述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两县市地方政府及民间已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娄底市、县两级文物部门已对大熊山和水车、文田的部分文物进行了挂牌保护;“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也正在启动。
 
    2.开发利用情况:新化县从2000年起由旅游部门进行开发规划,国家有关部门已于2002年12月批准大熊山为“国家森林公园”,2005年12月批准“紫鹊界梯田一梅山龙宫”为“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和“国家风景名胜区'’,其中梅山龙宫由新化县政府于2006年3月进行了经营权转让50年租赁经营。二县市都计划用梅山文化品牌打造有特色的文化产业。
 
    3.文化研究情况:自1988年10月武汉“长江文化研讨会”提出“梅山文化”概念,国内已由我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于1995年在新邵县、1997年在安化县、2003年在隆回县主办了3次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目前新化县正在积极筹备于今年10月召开的第四届研讨会;北京及长江流域各省的高等院校和社科院的学者们近年来发表了大量调研文章,我省学者也已出版了 14部以上探索性资料集和专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于2005年12月成立了“梅山文化研究委员会”,邵阳、娄底、益阳一些县(市)和地方院校也组建了半专业或业余的研究机构。国际上,法、美、日、韩、南斯拉夫等国的社科研究人员多次进入古梅山峒区各县(市)做田野调查,法国远东学院还专门于1997年成立了北京中心,支持巴黎大学、法兰西学院和美国哈佛大学的研究人员来湘中开展梅山文化调查研究,并摄制了电视专题片,在法国、日本等地播映;其“湘中神偶数据库”和与北师大合作的“湘中宗教与社会——以道教为主”调研项目也已接近完成,并已定于2006年6月下旬在娄底市召开“湘中宗教与社会——以道教为主”课题研讨会。相比之下,我省虽然已有了一些初步成果,但仍与“地主”身份不相称。

 
    四、研究价值和开发价值
 
    1.研究价值:湖南是个多民族大省,研究湖湘文化离不开对省内各地域文化及民族文化的研究。梅山文化是湖湘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正处在融合、过渡期,并承载着丰富的原始文化信息的梅山文化事象,是开展湖湘文化研究的十分重要的信息源。从地域文化史及民族迁徙史角度考察,“梅山蛮峒”原住族群后裔在不断的迁徙融合进程中,将其原生态文化元素传播到了西南各省乃至东南亚各国。从这个意义上说,梅山文化在湖湘文化体系中更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价值。
 
    2.开发价值:主要体现在提高湖南文化品位和对当地旅游产业的开发、发展的支撑。如对新化“紫鹊界梯田一梅山龙宫景区”的“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中“文化遗产”的支撑,能与东炎陵、南舜陵和玉蟾岩、西高庙神农文化遗存、北善卷祠和二妃墓等历史文化古迹形成呼应,以促进全省旅游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历史文化链,扩张规模效应。此外,梅山民间独特的中草药、武术、饮食、曲艺、手工艺品和民俗,对于新化、安化、隆回等国家级贫困县开发、发展地方文化产业,也是十分重要的资源。
 
    五、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对“梅山文化”等资源性民间民族民俗文化遗产的认识,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保护、发掘、研究、开发工作力度,增大投入,力戒急功近利或麻木不仁之弊。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2.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纳入全省湖湘文化研究体系。在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以湖南省湖湘文化研究会为纽带,以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湘文化研究中心为基地,与梅山文化研究委员会配合,并团结各自为战的各地、各级、各学科调研人员,组建省一级“梅山文化”专门科研组织,科学规划其学术体系及近、中、远各期课题框架,以抢占学术制高点。以有关市县文化、文物管理部门为主进行普查,在此基础上对“梅山文化”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真开展发掘、抢救、整理、研究工作,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做好前期资源保护。   
 ’
    3.加大投入,目前梅山文化研究基本没有专项经费,尤其市、县的不少老人都是出于历史责任感,自掏腰包进行调查和收集、整理资料的工作。希望以省财政为主,在经费上予以大力支持。
 
    4.办好今年10月在新化召开的“中国第四届梅山文化学术研讨会暨首届梅山旅游文化艺术节”。省里各承办单位要抓住冯骥才、乌丙安等国际文化名人允诺莅会的机会,认真筹备,开出成效,使学术研究在前三届的基础上有实质性的突破,为梅山文化的研究、湘中旅游版块文化品牌的打造和文化产业开发夯实理论基础。
 
    (课题组成员:田伏隆  万里  熊传薪  胡彬彬  刘博  刘范第  肖迪)
    2006年5月16日
【原载2007年10月出版《湖湘文化研究与交流》2007年第1期总第1期(《湖湘文库》启动暨湖南省湖湘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特刊)】

(责任编辑:周顺)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推荐内容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