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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土地权属的规定》

1994623日以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发布。规定土地权属的确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实事求是,有利于合理利用土地,有利于生产建设的原则。土地权属的确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工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办,或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文件共947条,对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用地权属的确定,土地确权的程序、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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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顺2024年6月3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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