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
市委、市政府1989年6月20日联合发文。共8条。制定了帮助乡镇企业渡过解困的措施;鼓励各类人才支持乡镇企业;理顺了乡镇企业管理关系;规定了各种减免税和优惠政策;疏通了搞活乡镇企业的流通渠道。还规定市财政每年一次性安排发展周转金;对发展乡镇企业好的区、乡、村干部实行奖励、录干、农转非制度。(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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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顺2024年6月3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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