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湖湘民俗文化的流变和近代社会生活的转型 风俗产生和演变的规律,一般都有由野而文、由丑而美,由繁而简、由恭到亲和由俭到奢的过程,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相始终。[] 湖南境内的民俗演变也具有这种规律性。由蒙昧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由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由狩猎采集社会进入农业社会、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由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的变革时期,恶规陋俗逐渐被革除,良风美俗、流行时尚也随之而生。这其中受到民族融合和移民运动的诸多影响。 (一)先秦时期湖南少数民族与楚民族的融合 湖湘文化的初级阶段是楚文化。今湖南地区春秋战国时期的楚民族是由来自北方的楚先民与南方土著“蛮夷”诸民族融合而成的。这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既是楚国在政治、军事上结夷夏为一体的进程,也是在民俗文化上熔夷夏于一炉的进程。[] 商周时代南方庸、蜀、羌、髦、微、卢、彭、濮等少数民族(部族)都曾参加过周武王伐纣的战争。但是,周王朝政权建立以后,这些分布在江汉、洞庭一带曾经在灭商战斗中立过汗马功劳的诸“蛮”却未得到什么好处,反而成为周王室不断征讨、奴役的对象。因此,这些“蛮夷”从支持周朝建国转为对抗周朝,并成为一支强有力的反周力量。周昭王、周穆王、周宣王等都曾大肆征伐过“蛮夷”,然而,他们不仅没有建立显赫战功,有时反而被诸“蛮”打得落花流水,损兵折将,甚至断送国君性命。可见其时“蛮夷”力量之强大。 周室东迁之后,诸夏大统一、小分裂的局面已向小统一、大分裂局面转变。周王丧失了军事盟主的实力,周公东征、昭王南征之类的赫赫壮举再没有重演。此时,从北方迁徙到江汉、洞庭一带的楚民族日益强大。楚人也用不着为来自中原的威胁而担忧了。至于江汉地区的小国,虽然武力强悍。但彼此不相统属,偶尔组成松散的临时军事同盟,也形同乌合。只有曾国为汉阳诸姬之首,是楚人东进的主要障碍。武王末年,楚国大举讨伐曾国,迫使曾国与之订立城下之盟,从此,楚国对汉阳诸姬的影响就超过了周朝,反周向楚成为当时的潮流。楚成王三十二年 (前640 ),曾国策动汉东的小国反叛楚国,被楚国击败,曾国从此成为楚国的附庸。还有百濮、群蛮、百越等,虽部落林立,但势单力薄,更容易被楚国各个击破。西周末年,楚王熊渠已 “甚得江汉间民和”,江汉间的主要三苗部落已归服楚国。 到了春秋时期,楚国又先后灭掉庸、濮、罗、卢等苗蛮集团方国,并征服了扬越。至此楚民族已与江汉、洞庭等地的诸“蛮”联合起来,实际上已融为一体。楚国从而成为南北联盟之“长”,得以逐鹿中原,成就霸业。可见楚民族的兴起与繁盛,其强壮的肌体里既凝聚着华夏威严而风雅的精魂,又奔流着“蛮夷”劲悍而野朴的血液。 楚民族是先秦时期(其时间为数以百年计乃至数以千年计)在芈姓氏族(来自华夏)的统领之下,由苗(三苗)、越、濮、巴等部族渐次融合而形成的。具体到文化来说,芈姓氏族从中原带来了虞、商文化和夏文化;江汉、洞庭等地的诸“蛮”则以苗蛮文化、百越文化、夷濮文化、巴蜀文化、氐羌文化予以丰富充实,从而凝聚形成了熔华夏文化与蛮夷文化于一炉的楚文化。随着夷夏文化的相互吸纳和激荡,楚文化进入了它的生长期。楚文化的一切重大成就,都是师夷夏之长技而力求创新的结果。 楚人进入江汉平原之后,受到土著蛮夷的影响,文化面貌开始发生显著变化。据考古资料,这个变化首先体现在陶器上。大约从西周晚期到战国中期,楚人的主要烹饪器是一种高腿锥足红陶绳纹鬲——即考古学界所称的“楚式鬲”。它的基本结构和特征,同曾流行于中原地区的“殷式鬲”和“周式鬲”迥然不同,而自成体系。“殷式鬲”和“周式鬲”器体的腹足结构连为一体;而“楚式鬲”器体的腹底连接一起,空足由核心和外壳两部分构成。 体现在农业生产上,楚人向种植水稻历史悠久的南方民族学到了筑陂的技术,而且有所改进,有所创新。孙叔敖筑的期思陂,其特点是截引河水,而先前的陂大概只是积雨水或引沟水的。如《国语?吴语》记伍员说,楚灵王筑章华台,“阙为石郭,陂汉,以象帝舜”。韦昭注:“舜葬九疑,其山体水旋其丘,故雍汉水使旋石郭,以象之也。” 在精神文化方面,楚人栉蛮风,沐越雨,潜移默化,加上他们对自己的先祖作为天与地、神与人的媒介的传统没有忘怀,因而,他们的精神文化就比中原的精神文化带有较多的原始成分、自然气息、神秘意味和浪漫色彩,逐渐形成了南方的流派。楚人接受了华夏的许多理念,然而他们从楚国的实际出发,往往有所改变,有所变通。如政治思想上强调忠君和抚民,军事思想上侧重外线作战,民族思想上主张混合夷夏,都可以说是自成一家的。至于社会习尚,则有久盛不衰的巫风、崇火尚赤的习俗;艺术风格上,则追求挺拔与诡奇、清秀与缛丽的结合。一言以蔽之,就是精神文化方面的楚派与楚风。这从楚汉帛画,楚汉器物纹样,含青铜器、铁器、丝织、刺绣、木雕、竹器、漆器、料器等的样式及纹饰,楚汉画像石等楚文化瑰宝所蕴含的内容及其独特的风格完全可以窥见,亦可从楚辞中得到印证。 (二)湖南楚风俗的汉化 战国后期,随着楚国的覆灭,楚民族相当多的一部分,包括诸“蛮”的一部分,逐渐被汉族所征服并融合,秦汉以后成为统一的汉族的新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当时逃往及后来迁徙武陵山区、雪峰山区以及邻近的九嶷、五岭南北等地的苗蛮、濮越诸部族,兼及今黔东、川东、鄂西、黔川滇一带的“土著”民族,情况却相当复杂,他们大部分并未被汉族完全征服,更未被汉族所融合。如聚居于湘西的苗蛮、濮人和人湘的巴人,到秦汉时成为“武陵蛮”和“五溪蛮”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作为楚(越)裔系族而各自向着单一的民族发展,渐次形成同源异流、各有特色的本民族文化,这就是现今的苗族、瑶族、侗族及土家、布依、仡佬等民族。 这些被迫一再迁徙的少数民族,长期居住于深山老涧,并且不断受到汉族统治阶级的追剿与敌视,处境极其艰苦,生产极其落后,同外界联系甚少,以致他们不少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他们世世代代,依然按照原来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劳作、祭祀、婚娶、饮食、装饰、娱乐,自然而然地把许许多多的巫风楚俗乃至原始遗风较为完整地延续下来,对他们进行同化、汉化成了封建社会统治者安邦固本的一项任务。 移风易俗为大势所趋。历代的统治阶级也总以正人心、端风俗为执政教化之本。而外来文化的冲击和交融,也是湖南民俗变化发展不可忽视的原因。秦以后湖南民俗的变化过程就是汉化的过程,也是湖南作为边疆和蛮俗地区融入到中华文明的变化过程。 湖南民俗的汉化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隋代及隋以前;第二期,宋元时期;第三期,明清时期。在第一期中,完成了洞庭湖及其周围湘江下游右岸地区的汉化。第二期完成了资水中游及其毗邻的湘江下游左岸、沅水下游的右岸地区的汉化,并奠定了沅水中上游及毗邻的资水、湘水上游的格局。第三期加深了湘南的汉化,并通过改土归流确定了湘西的格局。 政府推行移风易俗的文献记载始于东汉。《后汉书》记载,在湘江上游的桂阳,卫飒任太守后,“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期年间邦俗从化”。武陵太守应奉任内“兴学校,举仄陋,政称变俗”。宋均到辰阳履任,针对当地“其俗少学者而信巫鬼,均为立学校。禁绝淫祀,人皆安之”。 到宋代,湖南一些地区还流行一种杀人祭鬼的恶习,甚至个别出门在外的儒生被杀当成祭品,这是一种典型的淫祀,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宋仁宗、宋神宗、宋高宗等多次御批,严饬湖南各级官员全力查禁,并警告办理不力的官员,使这一野蛮恶习经过百余年的努力终于被禁绝。 对湘西地区,清朝雍乾时期实施改土归流的政策,虽然带有明显的民族压迫性质,但对苗族地区的风俗改良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如舅霸姑婚的风俗遭到禁止,在靖州除合款立碑外,还制订了不许舅家霸婚索诈的条款。苗族地区流行的悬棺葬、崖葬和拾骨葬,以及“初遭丧,三年不食盐”的习俗,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代之以相对文明的生活方式。嘉庆年间(1796—1820)还对苗人的椎牛祭祖活动进行查禁,到乾嘉起义后,湖南苗族地区椎牛祭祖习俗虽未完全消失,但有所改变,一般已不再兴大规模的合寨公祭,而只是由各户分别举行了。咸丰(1851—1861)、同治(1862—1874)以后,清朝进一步实施对湘西苗族的同化政策,一再申令无论生苗熟苗,一律剃发,改变服色。各地苗族的生活习俗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湘西南地区的城步、绥宁、通道、靖州等地,苗族男子的服饰与当地汉人没有什么差别,进入民国以后,女子穿裙子的越来越少,穿衣裤的越来越多。苗族男子也不再留发椎髻、不再戴耳环。据民国初年传教士陈心传记载,“今无论苗、仡,察其男子之凡与汉族接近或居处接近者,已多与汉民同”,“惟僻处深山而少入城市者则略异。”[] (三)湖南近代社会精神生活的转型 历史步入近代以后,传统社会无论从它的经济基础还是政治制度、文化结构上均已不能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各方面都需要进行深刻变革,首先经济基础必须从一个农业落后的自给自足的封建社会向近代的工业化社会转变。近代中国要想向现代国家迈进,其旧有的传统文化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文化转型。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基础,释道二教为补充的适应于小农社会的庞大文化体系,它以伦理血缘为基础,组织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结构,它在在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维护中国团结统一等方面曾起过重大作用。然而时过境迁,它的优点却由于其长期的停滞和固步自封而渐渐失去了生命力,忠孝、三纲五常、君臣父子、上下尊卑、夷夏之防以及经济上的重农抑商等等观念相互交织,都日益成了束缚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精神枷锁,终于随着西方的发展而不断落伍,其局限性在鸦片战争爆发后便全面暴露出来。近代中国的社会转型经历了一场非常艰难的过程,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无论政治问题还是经济问题,归根结底都与文化观念落后有关,某种程度上,正是中国的文化观念延误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近代湖南全省范围内的汉化基本完成,但民俗还只完成从蛮夷到平和的变化。湖南民俗质的变化是在近代中西方文明的交流和历次社会变革运动中产生的,即开始由传统向现代过渡,由愚昧向文明过渡,由落后向科学过渡,包括科学的思维法则、文明的生活习惯、健康的生存方式、平等的社会风气,等等。 19世纪末的维新运动以变风俗作为变法之首要。长沙维新派士绅大力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传统陋习,他们发起成立“不缠足会”、“延年会”,反对妇女缠足的恶习和奢侈浪费、因循苟玩的旧生活方式。甚至有激进者还提出剪辫易服、废跪拜礼和婚姻陋俗的主张。在他们的倡导下,新的文明风气和生活方式开始在长沙出现。湖南不缠足会成立后,参加和捐助者踊跃,更有不少妇女响应号召,放绑松足。如长沙县清泰都和尊阳都妇女百数十人在许黄萱祐等的带领下于1897年“联为此会”,还“选刻歌词,相为劝勉”,“幼者、弱者、壮且老者,一律放足,今逾一载,居然健步如释重囚”。[]“浏阳汤茂才、纪彝等设立分会,入籍者已数百家”。[]谭嗣同还为湖南不缠足会起草了《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十条》,除规定不缠足会会员不得与缠足者通婚外,还提倡破除旧的婚嫁礼俗,建立新的婚嫁时尚。如“破除不肯远嫁之俗见”,“女家不得丝毫需索聘礼”,“男家尤不得以嫁妆不厚存非薄之意”;主张婚礼从简,倡立女学堂,提倡资助女子入学。[] 至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小脚老太太在偏远乡村也难得一见了。通过女子天足,一系列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新风尚随之出现,如男女平等、女子同样有享受教育的权利、妇女参政,尤其是废除封建包办婚姻,彻底打破了束缚妇女千百年来的封建礼教。陶菊隐在《长沙响应起义见闻》中回忆,湖南女子纷纷要求入学,要求有选择配偶的自由,因此,女学校逐步有所发展,而自由结婚也不是家长所能阻止了的。”延年会则要求会员免除一些不必要的请客、拜客和与宾客无聊闲谈等习俗;请客也不要奢侈浪费;凡办公地点均不得饮酒会客,非休息日不得博弈、听戏、撞诗钟,虚文酬谢答之信函也皆免绝,居处不净、衣服不洁皆在禁例,还要求会员学做体操,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湖南人头上的辫子剪掉了,新政府制订了一整套新的社交礼仪,出现了文明的集会,跪拜、作揖不见了,代之以鞠躬、握手,以简单、文明为特点的新式婚礼在长沙也多有耳闻和亲见,产生了一些新式的节日。总之,资产阶级革命派去掉了一些沿袭很久的野蛮主义、陈规陋俗,革故鼎新,以尊重人的权利为特点的新文明、新风俗逐渐为普通民众所接受,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知识阶层成为移风易俗的带头人。 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为湖南民俗的改良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继之而起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尤其是农民运动,苏区政权的建立以及土地改革和民主建政,动摇了封建意识的基础,宗族族权被打倒,顽固维护封建旧俗的堡垒被攻破。与家族相关的礼仪旧俗,如童养媳、冥婚、过继、兼祧、入赘、丁忧、家讳、割股疗亲、结庐守制、严酷族规等渐次走向衰落。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还制定了《婚姻条例》,规定了婚姻自由、废除多妻制、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纳婢蓄妾和童养媳、打破守节制度、禁止聘礼送肉等不好习俗等,并对所属各县的落实情况进行过检查。 (四)湖南近代社会物质生活的转型 湖南近代在社会精神生活转型的同时,西方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开始在湖南各地特别是省城长沙悄然出现。首先表现在公历引起生活变化,黄遵宪曾向陈宝箴建议采用西方作息时间,“用礼拜日休息”。《湘报》就是按照西方作息时间,每周礼拜日休息,不出报。西医、西药也开始在长沙得到认同。《湘报》第39号刊登了《湖南宜开医院说》,认为“近二十年来西医之游中国者,如天津有北洋医院,广东有博济医院,香港等处有华英医院,华人之就医痊愈者,岁以千计。利诚溥矣,法诚备矣。”因此,该文提议,“先于省城拓一广厦,购置化学器机,精选西医,聘为院长”,并“拨时务学堂聪颖子弟,中文通达,西文说明者数人,入院学习,考验有成”,以期三年内培养出一批西医医师。长沙街头也出现了西药房。 近代社会物质生活的转型首先源于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变革。在生活和流通领域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前提下,湖南的社会生产也产生了新的因素。由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交通和市场交换的渐趋发达,特别是由于西学西俗东渐的冲击,湖南人生活状况也逐步发生了相应的变迁。如饮食品种增加、西学西俗影响日著、城镇餐馆酒楼崛起和奢靡之风逐步滋长等。湘军兴起后的同光时期这种情况尤为显著。 小麦、大米等加工的面食品和糕点在城镇逐步推广,花样渐多,早餐逐渐制食馒头、面条、粉丝。各市场面粉、包点和细制点心、饼干逐渐增多。到光绪年间长沙城已有多家著名的面粉馆和包点店,如甘长顺、杨裕兴、德园、徐松泉等。食品除土产品以外,外地舶来物迅速增多。单从外地贸迁入境的饮食诸物来看,便有江浙的苏酒、绍兴酒,山西的汾酒,浙江金华的火腿,浙闽的鱼翅、海参、墨鱼、鱿鱼,两广的糖食,浙江嘉兴、湖州的细制点心,广西全州的冈茶,浙江、福建的芽茶(龙井茶、武夷茶),福建的条丝烟,江西的药材,关东的人参、鹿茸,云南的肉桂等等。 长沙城内一般的饭店、饭铺和酒店、酒家,历史上早已有之。而较大型、成规模的餐馆酒楼,则至近代才有较迅速的发展。据地方志记载:由于湘军的兴盛,还在清咸丰年间,长沙就有了大型的专营酒席的餐馆。同治、光绪年间湘军陆续裁撤后,将士拥资归湘,挥霍应酬,促进了餐馆酒楼业的大发展。到清末长沙先后出现了式宴堂、菜香圃、菜根香、飶香居、玉楼春、旨阶堂、庆星园、嘉宾乐、挹爽楼、天乐居等l0家,被称为餐馆饮食行业的“十柱”。城镇餐馆酒楼的崛起,对人们饮食方式的变迁和湘菜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使人们的饮食开始摆脱长期以来单家独户式的消费方式,逐步走向社会化。它也使湘菜更加丰盛、多样,烹调技术和理论日臻成熟,促进了湘菜体系的形成,扩大了湘菜的影响。餐馆酒楼一般由高级名厨掌勺,主料采购定点定牌号,加工制作有质量规定,务求菜点做工精湛,风味独特,脍炙人口,从而大大加速了湘菜的影响。至此,独具特色的湘菜体系正式形成,与鲁菜、川菜、苏菜、浙菜、闽菜、粤菜、皖菜并称为全国八大菜系。 近代早期饮食奢靡之风在湖南已显露端倪。同治以后,随着湘军的兴起与陆续裁撤,一大批湘人迅速显擢官场,又一大批中下级将领于发战争财后,拥巨资还乡,他们冠盖往来,频繁应酬于杯盏之间,大大地助长了奢靡之风。这在当时各地方志中有明确记载。如同治十年《长沙县志》记载:其时“繁会之区”,习尚渐趋奢侈,“宴客必珍味,居处必雕几”。光绪三年《善化县志》记载该县“燕会”情况:“宴客酒肴,数十年前惟大宾客始用海味,今则率以为常,博古杯盘,肴核错列,婚丧耗费尤甚。” 照相也成为长沙人的时尚。同治元年(1862),长沙里仁巷已有“长青阁”照相馆,是为长沙照相业之始。光绪元年(1875)长沙又有人在贡院西街开设了照相室,但此时的照相馆设备都很简陋。真正称得上照相馆的是光绪十七年(1891)长沙西乡人瞿瑞卿在药王街开设的镜蓉室照相馆。以后照相业务发展很快,到清末长沙已有照相馆20多家。 注释: [1] 陶立潘.中国民俗大系.序言[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3.1 [2] 陈泽珲等.长沙传统风俗大观.序[M].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1 [3] 李跃龙等.湖南风俗志[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5.6 [4] 文选德,田伏隆等.湖湘文化读本[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3.22 [5] 宋史四五○卷.忠义传 [6] 文选德,田伏隆等.湖湘文化读本[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3.28 [7] 谭其骧.湖南人由来考.长水粹编[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8] 唐张谓.长沙土风碑铭并序.唐文粹简编.卷三[M].上海:中华书局,1918. [9]李跃龙等.湖南风俗志[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5.17 [10] 舆地纪胜卷六八.常德府引 [11] 清总理衙门档案,光绪二十四年一月七日.收湘抚电 [12] 湘粤旅行见闻录[J].地学杂志,1933,(2) [13] 章士钊.刘霖生先生七十寿序[J].湖南历史资料,l981,(l) [14] 彭平一,陈先枢等.长沙通史近代卷[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3.168—169 [15] 董增刚.市井瓦肆与生活.前言[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1 [16] 李跃龙等.湖南风俗志[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5.9 [17] 陈先枢.楚民族与南方少数民族的融合与流变.汉民族学会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民族出版社,2005.278 [18] 五溪苗民古今生活集.抄本.邵阳市图书馆藏 [19] 卫足述闻.湘报第43号.350页 [20] 不缠足会纪闻.湘报第39号.310页 [21] 谭嗣同: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十条.湘报第53号.451页 作者:陈先枢 原载:《近代湖湘文化转型中的民俗文化》岳麓书社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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