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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和粉店

黄春和粉店位于长沙南门口,店主黄春和。黄春和出生于1902年,家住长沙县榔梨镇鹿芝岭卷塘。他圆头大脸;双目深邃有神。家庭贫苦,父亲操屠为业,生下兄弟姊妹七人,五弟兄,一个大姐,一个七妹。黄春和排行第五,人称“黄五爷”,后来发迹了,又称“黄五爹”。


1938年长沙“文夕大火”后,36岁的黄春和带着妻子挑个米粉担子到长沙谋生,在南门口肩挑贩卖。每天半夜起床磨米面,烫粉皮,早上开始叫卖。那时南门口小菜贩子多,他夫妻手脚勤快,米粉质优价廉,生意还不错。过了一年,就在一家绸缎铺门前,搭了个木板窝棚,营造了一个聊遮风雨的摊位。两夫妻昼夜勤作,碗盏洗得干净,米粉用猪骨炖汤,佐料适当,味鲜量足,深受小市民欢迎。不到两三年,就赚了不少光洋。于是,就在织机街一家理发店旁边租了一个铺面,开起“黄春和粉馆”来,还雇了一两个帮工。又经营了2年,他便买下这个铺面,自己当老板,雇工上十人,分工有记账、掌锅、磨粉、跑铺、跑堂、拉风扇的。1945年至1949年为“黄春和”鼎盛时期,这段时期,“黄春和”扩充店堂,开设雅座,雇工20余人,并在乡下购田建屋,成为南门的商业大户。


黄春和经营粉馆,有几个特点:第一,由于出身贫苦,十分同情劳动人民。他嘱咐手下伙计,见有挑箩卖菜或拖人力车的,下料要多,要堆满一大碗,满足他们的食量。第二,由于自己是劳动发家,他不摆老板架子,平等待人,每晚端着水烟袋,召集职工商量生意,总是和颜悦色。职工家里有困难,及时周济解决,所以职工乐为之用,生意越做越红火。第三,察颜观色,亲自品尝。他每天坐在柜台上,边抽烟边观场。看顾客吃粉时的表情是否欢悦,如果喜笑颜开,他就高兴,如果愁眉苦脸地走了,他就要研究其原因。有一次,一个顾客剩下半碗粉气冲冲地走了,黄春和跑到桌旁,用筷子挑起粉放到嘴里尝尝,觉得皮子还可以,粉丝也切得匀,盐味也适度。他大惑不解,后来喝了几口汤,才知道这粉汤只有油味,没有鲜味,是味精放得不够。他分析这位顾客肯定是个吃口味的,遂交待手下人以后要当心。第四,及时总结经验。他的经验是:对穿皮袍、着马靴的人,要重码轻挑;对穿草鞋打赤脚的人,要轻码重挑;对小姐阔太,要轻油宽汤;对五大三粗的大汉要双油重挑。第五,选料精,加工细。他用米多是上等机器白米;淘砂去杂后,要求磨得又匀又细。烫成皮子要求“白如猪油,柔如轻纱,韧如手帕”,提得起,丢不烂。切的丝要大小均匀,长短适度,下到锅里,不成团,不粘不碎,吃到口里,不粘牙,松软可口,无杂味,无米潲水气。


1948年,他又增设“甜品部”,正月元宵前后卖汤圆,三月三卖“地菜蛋”,平时供应甜酒蛋、桂圆蛋、荔枝蛋,可见他生意之“活”。雅座除小巧幽静,便于恋人谈心、知交促膝外,还悬挂了名人字画,如何子贞、彭汉怀、八大山人等名家墨宝(当然有些只是赝品),这样,雅座便“雅”了,上层人士来到这里,坐得住。九流三教的人喜欢上门,“黄春和”无形中提高了知名度,上座率就高了。


他精打细算。生意旺时,每天的残汤剩菜有好几担。他就包给附近的贫苦老头,每担2—3元,人家挑着这残汤剩菜,走街串巷到处叫卖,两毛钱一瓢,一大菜碗,贫苦市民争着买。因为粉汤‘中残留着各种码子,如鱿鱼、墨鱼、鳝片、虾仁、牛肉、鸡肉丝等,当时的贫苦人将这残菜称之为“和菜”,视为物美价廉的佳肴。到后来,包挑这样的残剩菜,还得凭关系找熟人哩!


由于他的苦心经营,生意越做越大,招牌越做越红,以致当时的“老长沙”谈到吃粉,总是说,北有“和记”,南有“黄春和”,两“和”南北齐名,而南“和”还要高一筹。今日黄春和粉馆已向有关部门申报中华老字号的重新认定。


撰文:欧阳晓东 陈先枢 

来源:2010年12月《湖南老商号》

编辑:周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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