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郡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分全国为36郡,以黔中以南长沙乡为中心置长沙郡。从此,长沙始成为中央政权直辖的地方行政区划,原楚城(长沙邑)为郡治,始名湘县。(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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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顺2024年3月2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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