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长沙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沙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长政函〔2007〕9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化局确定的我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7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05〕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 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27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长政办发〔2006〕9号)要 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利用和传承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文明长沙做 出积极贡献。
附件:长沙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附件:
长沙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区县(市)或单位 |
一、民间手工技艺 | ||
1 | 湘绣☆☆ | 长沙市人民政府 |
2 | 浏阳花炮☆☆ | 浏阳市人民政府 |
3 | 浏阳菊花石手工雕刻技艺☆ | 浏阳市商务局 |
4 | 长沙窑铜官陶瓷技艺 | 望城县铜官镇人民政府 |
5 | 长沙火宫殿传统小吃 | 长沙火宫殿有限公司 |
二、曲艺 | ||
6 | 长沙弹词☆ | 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三、戏曲 | ||
7 | 长沙湘剧☆ | 长沙市湘剧院 |
8 | 浏阳皮影 | 浏阳市文体局 |
四、民间音乐 | ||
9 | 宁乡麻山锣鼓☆ | 宁乡县文体局 |
10 | 浏阳客家山歌 | 浏阳市文化馆 |
11 | 浏阳文庙祭孔古乐 | 浏阳市文物管理局 |
12 | 长沙县双江锣鼓亭子 | 长沙县文体局 |
五、民俗 | ||
13 | 长沙火宫殿火神庙会☆ | 长沙市商务局 |
六、民间美术 | ||
14 | 望城民间剪纸 | 望城县文化馆 |
七、民间舞蹈 | ||
15 | 宁乡对子花鼓 | 宁乡县文体局 |
16 | 长沙县双江滚灯车 | 长沙县文体局 |
八、传统体育竞技 | ||
17 | 洞井龙舞 | 雨花区洞井镇人民政府 |
注:二星为已入选国家级名录、一星为入选省级名录。
来源:长沙市文化局社会文化处
编辑:周顺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欧阳询 下一篇 (2009年)长沙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