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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对子花鼓

宁乡对子花鼓宁乡对子花鼓

(图片拍摄时间和作者不详,请知情者联系告知)


宁乡对子花鼓是流传于宁乡县境内,集歌、舞、乐于一体的民间综合艺术形式。明末清初,每逢新春或婚寿喜庆,民间开始广泛流传一种简单活泼的歌舞,随着优雅的独具江南风情的插秧、采茶等乐曲,一对青年男女便翩翩起舞,称之为“打花鼓”。后经演变和发展,产生了独具特色的民间艺术品种——宁乡对子花鼓。早在十九世纪中期,即与龙灯、鱼灯、狮灯等风俗记载于志,清同治年间,宁乡流沙河的土坝,已有花鼓的正式社班,对子花鼓是花鼓戏的源头之一。


宁乡对子花鼓由一丑一旦两个演员表演。丑角鼻子上划一道白的,两眼上各涂一道白的,或者在鼻梁上划一只蜻蜓,穿马衣马裤,头戴它帽,手舞纸扇,性格诙谐,是贫苦善良劳动者的化身。旦角化一般粉装,贴片子,身穿彩衣彩裤,系罗裙,戴压领和下围,梳巴巴头,拖一束长发,手里使用手帕和花扇,虽装饰华丽,但从头到脚散发着粗犷、朴实的泥土气息,有别于剧中的名门闺秀或小家碧玉。乐队由鼓、锣、小锣、双钹、大筒、唢呐组成,有的还加上云锣、笛子、小唢呐等。一对花鼓演员,乐队共十人左右。


宁乡对子花鼓没有专门的班底。每逢新春或婚寿喜庆,由爱好者聚集出去演唱,这叫出花鼓。演员面部表情十分丰富,是宁乡对子花鼓的一个重要特征。旦角动作幅度小,柔中带刚,既稳重又含蓄;丑角常以耸肩、伸颈等动态来表达情感,并招观众发笑。对子花鼓的演出不受场地限制,可以在晒谷场演出,也可以在堂屋中上演,有的还能站在用两条条凳摆成的丁字形凳上或一张方桌上表演,极为方便灵活。


2007年,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宁乡对子花鼓成功申报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来源:2014年《长沙非遗集萃》

供稿: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编辑:周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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