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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保节堂

公办捐助恤养寡妇的慈善事业单位。初创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赈恤城厢节妇。该院毁于咸丰二年(1852)兵事,同治三年(1864)改名全节堂,定额供养寡妇150名,每名每年补钱1.2万文,后因等缺待补人数甚多,经费不足,各减4000文,每名每年补8000文。同治十一年增设励节堂,两堂共养寡妇765名。光绪十八年(1892)湖南巡抚吴大征在贤良祠建保节堂,荷花池建百善堂,由长沙知府聘请委员,分驻两堂,办理堂务。基金由粮储道厘金局提拨公款及官绅捐助,民国4年(1915)并入省城慈善总公所,均名保节堂。(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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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顺2024年4月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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