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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政学堂

巡抚庞鸿书于1906年创办,地址在长沙市贡院坪(现在民政厅基地),专为士绅造就完法政通人才为宗旨。委涂懋儒、胡子清为正副监督,陶思曾主教务。先后收讲习科、别科生各二班。次年改称湖南法政绅校。同年以仕学馆附设的法政速成科为法政官校。1910年官绅二校合并为一,改为湖南官立法政学堂。1911年招收法律、政治科学生两班及辅修班、银行研究科、政治正科、法律正科各一班。学堂分本科、预科、别科和讲习所。预科生由各中学堂先送3年以上程度,年龄在20-25岁,品行端正,体质坚实的学生入学,补习两年后正科,学习3年毕业。别科是举、贡、生、监及士绅与各中学、师范学堂毕业,年龄在2535岁,品行端正,无其他嗜好及疾病的可以入学,修业3年毕业。讲习科则修业一年半毕业。各科每期或每年分别进行考试,毕业考试合格者授予毕业文凭。(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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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顺2024年4月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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