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卫中王绳祖起义
浏阳县田粮处长黄卫中(宁乡县人)和县警察局长王绳祖(临湘县人),在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第一支队军事策反小组汤菊中(宁乡人)的策动下,联络县税捐处长朱高阳、军事科长文武雄、退伍军官委员会主任袁振湘等人,于1949年6月1日(端午节)率县警察局员警170余人枪,在县城麻衣庙宣布起义,番号为“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第一支队浏阳独立团”,黄卫中任团长。当晚,起义部队开抵德宝乡。同时参加起义的有大瑶警察所、南市街警察所及暂警第二分队共328人,200余支步枪,4挺轻机抢。湖南省政府大为震惊,即调驻浏阳官渡一二六军、驻平江五十八军、驻醴陵第七军分途“进剿”起义队伍。同月4日,一二六军先遣部队一个营进入德宝乡,黄、王率部经宝盖洞、十八盘、周洛、社港向平江转移,被五十八军击败。黄、王率余部折回十八盘,又遇地方游杂部队周康侯部伏击,武器悉数被缴。王绳祖、杨善生等5人逃脱。黄卫中被周康侯部诱捕,后解长沙杀害。暂警第二分队长陶紫龙在南乡被俘,并被钉四肢于门板上,押往醴陵杀害;文书杨时俊被杀害于平江。(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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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顺2024年4月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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