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绅合办“湖南官报”
1902年4月(光绪二十八年三月)湘省士绅察请开办“湖南官报”,经抚院批准,由湖南洋务局监督办理。湖南洋务局认为“前此湘报之设,竞务夸诞”,“风俗人心,隐受其害”。为了使“湖南官报”不致发生上项情事,特别注重审稿。报馆将准备刊用的稿件,呈送湖南洋务局审核。洋务局委派汪文溥、罗维翰,陈庆森等负责“校阅删定”,如稿件有“词近荒诞、语涉诽讥,叛道离经,分门立户,一切违犯报律者,概行删去”。“湖南官报”的内容包括:一、谕旨;二、中外大臣奏疏有关于政治利病者及本省各衙门公文、告示有关于政治利病者;三、中国近事,首京师,次本省,又次各省,凡政教交涉、农、商、工艺均加以录载;四、外洋近事,凡各国风土人情、学术工艺、政教条约、会盟战伐,均从华洋各报选录;五、征集文稿,内容以“通达时务,研究实学”为主,所有“一切叛道怪诞之词,犯上狂诋之语,均所屏绝”。六、选录各报论说。湖南官报是为封建大地主、大官僚服务的,较之戊戌年创办的宣传变法的“湘报”,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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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顺2024年4月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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