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湖南慈善档案》长沙市档案馆出品,陈先枢撰稿,湖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1月出版) 民国时期湖南民间从事慈善事业的慈善机构五花门八。有的沿用清代的善堂形式,如长沙民间慈善机构多冠以善字,以堂相称,统称“善堂”,诸如楚善堂、同善堂、兼善堂、积善小补堂、云化慈善堂、普化善堂、百善堂、同心小补堂、觉化堂、厥中小补堂、通化堂等等。这类民办慈善组织,所募基金,最初放款生息,后来陆续购置田亩、房产,而以田租、房租为常年经费,民捐民办,制定有章程,总理一切事宜。有的则引入了近代慈善管理机制,如私立唯善救济院、私立宝善救济院、仿红十字会的红卐字会等,其章程甚详,本部分将作专题介绍。 民国时期民间慈善机构从事的慈善活动很多,主要有:1.施粥,主要是救济五六岁至十岁的童丐渡过寒冬;2.施棺,向距城5里内死后无棺木的穷人施放棺木;3.置义山,掩尸体,收捡路毙无名尸骨,并置义山若干处,分男女编号安葬;4.救生,设有救生船只,江上航船遇风浪大险时,悬赏渔夫救生;5.消防,置救火器具,以救城内外火险;6.施药,如每年自六月初一起至八月初一日止,施藿香正气丸等药。7.义渡,主要支付义渡所需的整修渡船、渡夫工食银等费用。8.平民教育、举办义学。另外还有其他一些慈善举措,如保节、施水絮、补助贞裔学校等。
民国旧式善堂
长沙南门口东南方向有一条名为“六十码头”的老街,街口矗立着一幢青砖青瓦四层公馆式楼房,粉抹外墙虽已斑驳,但与周边的矮小民房相比,仍显示岀原房主雄厚的经济实力。2010年文物普查,经文物部门调查后认定这是建于清末,而民国时期继续经营的楚善堂。文物普查结果与文献记载完全吻合。《长沙民政志》载:“楚善堂,清末沈鹤岚建于社坛街。”社坛街与六十码头相毗邻,清代时很可能就同属一条街。但1951年的一份慈善团体调查报告,对楚善堂的评价并不好,认为他做的只是“祈求免于灾祸而敬神敬佛,并按时烧衣物、烧酒食”而已。楚善堂旧址今列为不可移动文物。
民国善堂亦有真心实意做善事者,如1935年出版的《长沙市指南》就记载,兼善堂虽经营杠行业务,但价格低廉,带有慈善性质。这时的兼善堂由清末方志学家陈运溶之孙陈士名(字鼎丞)任经理,他还利用位于戥子桥的一处非漂亮的陈氏祠堂,为起了义学,取名“至善小学”,免费招收贫困儿童入学,陈运溶的后人陈士琦、陈继征都任过这所义学的校长。
民国善堂常得到政府的扶植,如1935年市长何文元签署执照将本应收作市产的一百方丈照壁塘义冢山地,拨给积善小补堂。1947年 在有关部门给汪浩市长的呈文中有“本堂因系建贫民住宅,当表同情,鉴于本堂修培管理有年,不无劳绩,乃于此山拨地一百方作本堂积善小学校产”等语。(见影印件)。
1994年长沙市民政局编纂的《长沙民政志》所列民国长沙其他慈善单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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