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小华 2003年10月3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就审议中的《湖南省禁毒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是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首次举行地方立法听证会,也是我国首次就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举行立法听证会。为了充分尊重民意,立法听证会甚至邀请了曾经吸过毒的人员参加。 “11年前举行的我省首次地方立法听证会,是我省民主法制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从那之后,民主立法在我省成为常态。”近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肖迪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年,他担任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处处长,参与了首次立法听证会的会务工作。 肖迪明介绍,2003年省人大常委会就禁毒条例进行立法时,考虑到禁毒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因此决定举行立法听证会,以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 见。听证会上,面对吸毒对社会、对家庭带来的严重危害,陈述人一致认为制定我省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但对条例草案的有关内容意见分歧较大。“我们把这些意 见和建议整理成听证报告,作为审议、修改条例(草案)的参考材料。后来经过认真研究,对条例中争议较大的有关条款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禁毒条例的出台充 分尊重了民意。”肖迪明说。 首次立法听证 会的成功举行,为我省民主立法起到了示范作用。自1980年3月25日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原则通过我省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湖南省直接选举人民代 表实施细则(试行草案)》起,截至今年8月,我省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569件,现行有效法规25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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