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理拾遗 江南道十二潭州。长沙郡今理长沙县。禹贡:荆州之域,古三苗地,春秋及战国时为楚黔中地之南境,即《史记》所谓昭襄王使司马错由蜀路取巫、黔,因置黔中郡。故甄烈《湘州记》云:秦始皇二十五年,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史记·天官》云:翼轸为楚分,傍一小星为长沙星,星分之南谓之南楚,今州即秦之长沙郡青阳地。按《郡国志》云:炎帝神农氏葬于长沙。长沙之尾,东至江夏,谓之沙羡是其地。又《始皇本纪》荆王献青阳以西,即此。阙驷《十三州志》云:西至湘江至东莱万里曰长沙。又《遁甲经》所谓,长沙士之福地,云阳之墟,可以避难,可以隐居。汉高五年为国,以封番君吴芮为王,四□(编者按:疑为“传“字),无嗣国除。至景帝二年封唐姬之子发于长沙,号曰定王。长沙领县十三,后益以豫章、南海、武陵、桂阳、岳阳(编者按:当时无此郡)尽属焉。相承七世,国灭后复为郡,历吴不改。郭仲产《湘州记》云:晋永嘉元年分诸(部)〔郡〕置湘州,以西邻湘水为名。东晋咸和三年省湘州,义熙八年复立湘州,十二年省。宋永初三年又立,仍封弟道怜于长沙。元嘉八年又省,十七年又置,仍为国,兼有湘州,领郡十,理于此。齐因之,为高帝封子晃于长沙。至梁武帝,追封兄懿为长沙王,寻又改为郡。按《通典》云:湘川之奥,人丰土辟,南通岭桥,唇齿荆雍,亦为重镇。梁、陈以来,皆因而不改。隋平陈,改湘州为潭州,盖取州南七十里昭潭为名。炀帝初,改为长沙郡。唐武德四年,平萧铣,置潭州总管府,管潭、衡、永、郴、连、南梁、南云、南营八州,领长沙、衡山、醴陵、湘乡、益阳、新康六县。七年,废?眼南?演云州,改南梁为邵州,南营为道州,省新康县。督潭、衡、郴、连、永、邵、道等七州。天宝七年改为长沙郡。乾元元年复为潭州。 皇朝为武安军节度,原领县六,今十,长沙、湘潭、益阳、湘乡、醴陵、浏阳、攸县(衡州割到)、衡山(衡州割到)、湘阴(岳州割到)、宁乡(新置)。 州境:东西六百三十九里,南北七百七十九里。 户,唐开元,户五万七千。皇朝,户主一万八千五百七十三、客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三。 姓氏:长沙郡五姓,刘、茹、曾、秦、彭。 人物,唐欧阳询,临湘人,太子率更令,子通,夏官尚书。 土产:丝布、葛布、纻布、橝皮、乌梅、木瓜、褚皮、鱼、稻、竹木、云母、茶。 长沙县(旧二十五乡,今二十乡)古青阳地,秦始皇时荆王所献,秦末为湘县,汉为临湘县,以地临湘水为名,属长沙国。吴志:孙权改封步骘为临湘侯即此。随平陈,废长沙郡,改临湘为长沙县,属潭州。东华山,在县北二里,亦名石室,亦如神仙之洞府也。 岳麓山在县西南隔江六里。盛弘之《荆州记》云,长沙之西岸有麓山,其中有精舍,左右林岭环回泉涧,精舍旁有白矾石,每至严冬,其上不停霜雪。宗渊《麓山记》云:山足曰麓,盖衡山之足也。 昭山在县南七十里,山临湘水,下有潭。宋永初《山川记》云:山下有旋潭,深无底,是湘水最深之处,昔有人舟覆于此潭,其甑后于洞庭得之,即知暗通。 云母山在县西北九十里,山出云母。《刘仙传》云:长沙云母,服之长生。岳麓在县西六里,乃衡岳之足,时有白鹿观,有精舍曰道林。金牛山在县西南九里。弦歌山在县东南三十里,晋太尉葬女之处,山顶时闻弦歌之音。 湘水在县治西一里,又北流注洞庭湖。郦道元注《水经》云:湘水又北,经南津城西,西对橘州。谚曰,昭潭无底橘州浮。又按《郡国志》云,湘水边有石鱼山,本名玄石山,高八千馀丈,石色黑而重叠若云母,每发一重则有自然鱼形,有若刻画长数寸,烧之作鱼膏腥。沩水注,《水经》云:沩水东入临湘。 程浦在县南一十里,对今古城。吴黄武二年使将程普为都尉,征贼立盟如此,后人语讹,湘人或谓郑浦,非也。陶侃湖在县北八里,周回七里,湖中出菱藕,今俗谓陶湖塘。城隍《郡国志》云:州城东北池隍名舍香,沼水不曾竭,竭则有兵。橘州在县西南四里,江中时有大水,诸州皆没,此洲独浮,上多美橘,故以为名。晋惠帝永兴二年生此洲。新市在县东北一里半。龟塘(编者按:即今圭塘)在县东南八里,塘下有良田数百顷。晋太始中有神龟皎然白色,其形长四尺,数出其塘,土人名之。三山石下城在县西北十里,昔吴主孙权以程普为长沙都尉以防关羽,因以为名。定王庙在县东北一里,百姓岁时祀之不绝,庙连冈,高七丈,俗谓定王冈。汉文帝庙,《史记》云,景帝二年,诸侯郡国置太祖庙,因而立,在湘水西,临岳麓山下,水旱迄今祈之。 贾谊庙,在县西南六十步,汉时为长沙王傅庙,即贾谊宅也。中有井,上圆下方,泉与洪州禅林寺井通。谊没后,晋有道人许旌阳(编者按:即许逊)入井,趁龙仍在彼井,〔斩之〕。谊有扃脚石床,犹在庙中。庙与孙虏(编者按:孙破虏,即孙坚)庙相并,坚亦有石床基扃并庭松一株存。 吴王庙,汉吴芮墓在县北四里,诸葛诞长史吴纲时,有人见纲云:君酷似吴芮,但微短,纲惊曰:君何由知之。客曰:黄初二年至长沙,见人发芮冢,内多玉器,芮僵死,容貌俨然如生,衣服不朽。纲曰:是吾十一世祖,所见玉器今复何在,云在孙坚庙中。 陶侃墓在县南二十里。晋永兴二年帝遣使掘断陶侃冢冈,日夜并工,时掘夜余。有人夜闻人云:若以青袋盛土抛于江中,所须为断后人语。闻官即时穿断。今犹谓之陶冈。 双女墓即汉长沙王葬程、唐二姬之冢,坟高七丈,在县侧十里,号曰双女坟。陶侃宅今为南寺。废湘南县在县西六十里,临涟水。《汉书·地理志》云,春秋至两汉不改。至晋惠帝时置衡州,梁天监六年废入湘潭县(编者按:与正史相差太远)。废湘西县在州西。铜官山在县北水路一百里。甄烈《湘川记》云:盖楚之铸钱处,故曰铜官山。 寒泉井在县南一里,〔南朝〕宋永初《山川记》云:长沙有寒泉,炎夏饮之令人寒颤。郭仲产《湘川记》云:其水清美,汲之则注而不竭,不汲则满而不溢,今按其泉有穴相去四尺。温泉井(编者按:温泉井即今之灰汤)在县西二百九里,孤山之侧,其水常沸,近蒋琬宅。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
潭州地理溯源 禹贡荆州之域,春秋之黔中地,楚之南境。秦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下言长沙郡地者,皆禹贡荆州之域,楚之南境也。按东方朔记:南部有万里沙祠,自湘川至东莱,地可万里,故曰长沙。汉初以吴芮有功,封长沙王。至景帝,封其子发为王。因入朝,有诏诸王迭起舞。王但张衰而已。帝怪而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以回旋。帝悦,益以武陵、桂阳、零陵三郡。自汉至晋,并属荆州。怀帝分荆州湘中诸郡置湘州,南以五岭为限,北以洞庭为界。汉、晋以来,亦为重镇。今按其俗,杂有夷人,名徭,自言先祖有功免徭役也。隋开皇九年平陈,改为潭州,取昭潭之名也。又置总管府,大业中罢牧,置都尉府。三年,罢长沙郡。武德四年又置潭州总管府。七年改为都督府。 州境:东西一百六十里,南北五百七十五里。八至:西北至上都二千四百四十五里,北至东都二千一百八十五里,正南微东至衡州四百六十里,北至岳州水路五百五十里,东南至袁州五百二十五里,西北至朗州四百里,东至洪州九百八十里。 贡赋。〔唐〕开元贡葛布十五尺,元和贡丝布十五匹。管县六:长沙、醴陵、浏阳、湘乡、湘潭、益阳。 长沙县,紧、郭、下,本汉临湘县属长沙国,隋改为长沙县,属潭州。岳麓山在县西南,隔湘江水六里,盖衡山之足也,故以麓为名。云母山在县北五十里,列女传:长沙云母,服之不朽也。铜山在县北百里,楚铸铜处。昭山在县南七十里,临湘水,下有旋潭,甚深无底,州之得名因此水。湘水南自衡山县界,流入于岳州湘阴县界。故尉城在县西北七十里,孙权以程普为长沙县西部都尉,以防关羽,因此立城。故陶关在县西南五里,晋杜弢据湘州反,陶侃讨之,因置此城。贾谊宅在县南四十步。吴芮墓在县北四里。陶侃墓在县南二十三里。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
《太平御览》所记长沙 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 麓山:盛弘之《荆州记》曰,长沙西岸有麓山,其下有精舍。左右林岭环回泉涧,精舍旁有矾石,每至严冬,其石上停霜雪。宗渊《麓山记》云,山足曰麓,盖衡山之足也。 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 靳江:《湘州记》曰,靳江在新东县(编者按:原文如此,今在宁乡县)西八里,水出衡山县界紫嘉山,东流入湘江,二百八十里,昔楚大夫靳尚所封地,因以名之。 湘水:《说文》曰,湘水出零陵阳海山,北入江。《湘中记》曰,湘水至清,虽深五六丈,见底了了然,石子如 蒲矣,五色鲜明,白沙如雪,赤岸如朝霞,绿竹生焉,上兼甚密,下疏辽常,如有风气。《淮南子》曰,所谓乐者岂必躬钓潇湘。《水经注》曰,湘水又经南津城,西对橘洲。谚曰,昭潭无底橘州浮。又按:《郡国志》云,湘水边有水鱼山。 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 《湘州记》曰,益阳有昭潭(编者按:原文如此,今在湘潭县),其下无底,湘州最深处也,或谓周昭王南征不复,没于此潭,因以为名。 卷六七 地部三十二 《湘州记》曰,湘南县有架山,下有小池,常涸竭,民斋戒往请,自然而满,事讫还干。 卷七四 地部三十九 塘:《荆州记》曰,长沙郡东十余里有郡人刘寿墓,有石阙四所。寿,汉顺帝时为司徒。其东有龟塘(编者按:即今圭塘),周回四十五里,有灵龟出其中,故塘因名焉。 堤:《郡国志》曰,长沙金牛堤,汉武时有异人牵金牛走入此堤内,因以名焉。 沙:《遁甲开山图》曰,沙土之福,云阳之墟,可以长生,可以隐居。沙土亦即长沙也,云阳古仙人也。 卷九○ 皇王部十五 更始:《东观汉记》曰,刘玄字圣公,光武族兄也,弟为人所杀……赤眉刘盆子亦下诏,以圣公为长沙王,《帝王世纪》曰,更始名玄,字圣公,即位凡三年。 卷一七一 郡部十七 潭州:《十道志》曰,潭州长沙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为黔中地之南境,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置湘州;隋平陈,改湘州为潭州。 《史记·天官书》曰,翼轸为楚分,傍一小星为长沙星。《汉书》曰,高帝封番君吴芮为长沙王。又曰,长沙定王发,景帝二年立,以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应劭注曰:景帝后二年,诸王来朝,有诏更前称寿,歌舞。定王但张袖小举手,左右笑其拙。怪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帝乃以武陵、零陵、桂阳属焉。 《郡国志》曰,炎帝神农氏葬于长沙。长沙之尾,东至江夏,谓之沙羡是其地。 《十三州志》曰,西至湘江至东莱万里,故曰长沙。 《湘州记》曰,始皇二十五年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盖取星以名焉。 《遁甲经》曰,长沙之地,云阳之墟,可以长生,可以避世。 《湘中记》曰,其地有舜之遗风,人多纯朴,今故老犹弹五弦琴,好为渔父吟。 《湖南风土记》曰,长沙下湿,丈夫多夭折,俗信鬼,好淫,祀第庐为室,颇杂越风。 卷一八○ 居处部八 《郡国志》又曰:长沙南寺贾谊宅,亦陶侃宅在焉。 卷一九八 封建部一 爵,异姓王封。《汉书》又曰:吴芮,秦时番阳令。芮徙为长沙王,都临湘。 卷二五九 职官部五十七 太守:《风俗通》曰,蜀郡任嘉平三四岁时,父腾为诸王于汉中就师,有盗贼,道路断绝,蜀亦覆没,客转长沙为州郡吏,后嘉为长沙太守。 卷二六三 职官部六一,别驾 邓粲:《晋纪》曰,长沙邓粲,高洁著名,桓冲召粲为别驾。又曰,邓骞,字长真,长沙人也。 卷二六八 职官部六 良,今长下:《长沙耆旧传》曰,祝良字邵卿,为洛阳令。 卷三六○ 人事部一 孕:〔吴录〕又曰,长沙桓王名策,字伯符,武烈长子。母吴氏有身,梦月入怀。 卷三六六 人事部七 耳:《长沙耆旧传》曰,太尉刘寿少遇相师。相师曰,耳为天柱,今君耳,城郭必典家邦。 卷三七四 人事部五 髑髅:盛弘之《荆州记》曰,长沙〔郡〕蒲圻县有吕蒙冢,中有髑髅,极大。蒙形既长伟,疑蒙髑髅也。 卷三七六 人事部一七 尻:王隐《晋书》曰,成都王攻洛,大驾幸北城上,观看孟豺,军人擘。尻面天子,豺后降,长沙王以豺军人,辱帝,东市斩之。 卷四一七 人事部五八,忠勇 《晋中兴书》曰:谯王承为湘州刺史。王敦遣参军……长沙人虞悝慷慨有志节,共盟誓囚桓罴,驰檄湘川,于是一州之内,并皆同赴。 又曰,易雄,长沙浏阳人,为舂陵令,闻王敦作逆。谯王承檄至,雄驰檄远近,列敦罪恶。俄而王师败绩,敦得肆暴,收雄姑熟以檄示焉。雄曰有之,惜雄位微力弱,不能救国难,安以生为,今日即戮,得以忠鬼,乃其愿也。 卷四二六 人事部六七 清廉下:《长沙耆旧传》曰,徐伟奴善叛知识,欲为伟售之,伟曰不得奴往,当复逃亡,岂不虚受,其廉平议正若此。 卷六五六 释部四 异僧下:又曰,竺法崇尝游湘州麓山,山精化为规章人,诣崇请戒,捨所住山以为寺,崇居之,少时化洽湘土。(编者按:异僧上有道安等人,前有法显等十几人,皆为晋宋间人) 卷七○六 服用部八,床 《梁书》又曰,长沙王懿孙植,性恬静,独处一室床,有膝,痕宗室,衣冠莫不阶则。 盛弘之《荆州记》曰,长沙郡有贾谊所穿井,旁扃脚石床,一座可容一人坐,其形古制,传云谊所坐床也。 卷七四○ 疾病三 偏枯:《长沙耆旧传》曰,夏叔丁母忧,过礼遂患风湿,一脚偏枯。皇甫谧表曰:义婴笃疾,半身不仁,右脚偏小。 卷七六二 器物部七,折臼 《湘州记》曰,(枣)〔耒〕阳县有蔡伦宅,宅西有一石臼,云是伦舂纸臼。 《荆州记》曰,长沙醴(泉)〔陵〕县有石山空,空中有石床。 卷七七一 舟部四,帆 《长沙耆旧传》曰,夏隆仕郡时,潘濬为南征太守,遣隆修书致礼。濬飞帆中流力所不及,隆乃于岸边拔刀大呼,指濬为贼,因此被收,濬奇其以权变自通,解缚赐以酒食。 帆樯:《吴书》曰,孙(弘)〔和〕初黜之长沙,过芜湖,有鹊含薪巢,帆樯,官□以为墙,未倾危,非久安之象,遂以忧终。 卷八○五 珍宝部四 玉下:《世说》曰,长沙王徙封常山,至国,穿井入地四丈,得白玉方三四尺。 卷八四○ 百谷部四 粟:《桓阶别传》曰:阶为赵郡太守,有遣粟一囊,耕者得之,举以系树数日,其主闻还取之。 (宋李昉《太平御览》)
宋代潭州之建制 〔宋〕江南路,太平兴国元年,分东、西路,后并一路。天禧二年,复分二路。东路府一,州七,军二,县四十八;西路州六、军四、县四十七 荆湖南,咸平二年,分南、北路 南路州七,监一、县三十四。 潭州,长沙郡,武安军节度,治长沙县。唐武安军节度,皇朝乾德元年,降防御,端拱元年,复节度。 地里,东至京二千七百里,东至本州界二百五十(别本无此字)里,自界首至袁州二百五里,西至本州界二百一(别本作二)十(别本有六字)里,自界首至鼎州二百里;南至本州界三(别本作二)百七十里;自界首至衡州四十里;北至本州界二百五里;自界首至岳州八十五里;东南至本州界三(别本作二)百六十五里;自界首至郴(别本作柳)州二百三十三里;西南至本州界二(别本作三)百九十八(别本作六)里;自界首至邵州一百二十五里;东北至本州界一(别本作二)百八十五里;自界首至岳州一(别本作二)百里;西北至本州界二百一十七(别本作七十一)里,自界首至鼎州二百里。 户:主,一十七万五(别本作三)千六百六十;客,一十八万二千一百六十四。 土贡:葛三十匹,茶末一百斤。 县十一,乾德三年,升常丰场为县,开宝中省入长沙县。太平兴国二年,析长沙县地置宁乡县。淳化四年,以衡州衡山县、岳州湘阴县隶州,熙宁六年置安化县。 望长沙:十二乡,桥口一镇,有岳麓山、昭山、靳江、湘水、沩水。 望衡山:州西南三百一(别本作二)十里,七乡,黄簳一银场,有衡山、湘水。 望安化:州西三百二十里,八乡、七里一镇,有浮青山、资江。 紧醴陵:州东一百八(别本作六)十里,五乡,有王乔山、醴陵。 上攸:州东南三百二十六里,五乡,有云阳山、攸水。 中湘乡:州西南一百五十五里,一十三乡,有龙山、涟水。 中湘潭:州南一百三十里,八乡,有湘水,涓湖。 中益阳:州西北一百八十二里,八乡,弄溪一镇,有浮丘山、益水。 中浏阳:州东北一百六十里,四(别本作七)乡,永兴一镇,永兴、焦溪二银场,有负山,浏阳水。 中湘〔阴〕:州东北一百六(别本作一)十五里,五乡,有玉笥山、湘山、湘水、汨水。 中宁乡,州西二百里,五乡,玉潭一镇,有大沩山、青阳山、沩水。 (宋王存《元丰九域志》)
宋代潭州城围二十二里九步 癸丑(编者按:1133年),赐潭州度僧牒二百,为修城之用。潭州自为敌所破,城壁皆坏。李纲以为汗漫难守,请截三分之一,未及成而纲去。至是,安抚使折彦质言于朝。诏监司相度。其后诸司言:潭州城围二十二里九步,西临大江,东、南两壁并依山势,不可裁损,惟北壁地皆荒闲,欲截去城地七里半。新城围计十四里半有奇。奏可。后亦不克成。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长沙虽湿,但非卑湿 长沙卑湿,贾生赋 以死,古今一词。余过其地,见长沙虽湿,非卑而湿也,盖犹在洞庭上流,岳渚、汉阳尚在其下,安言卑也?惟诸郡土皆黑壤,而长沙独黄土,其性黏密不渗,故湿气凝聚之深,谊洛阳人,故不宜也。卑湿之地当以闽、广为最,漳、泉葬者,若全棺入地则为水所宿。番禺,江一日两潮汐至苍梧,其地下可知。 (明王士性《广志绎》)
“长沙”或以“老龙沙”而名 湖南长沙,在洞庭湖之南,水道以岳州为第一门户,临资口为第二门户,靖港为第三门户。其陆路,北连湖北,南连粤东,亦寰中形势之区也。湘江中有沙坟起,若新筑之马路,长短不等,最长者曰老龙沙,长至六七里,长沙命名或以此耳。通商口岸在小西门外,风俗朴厚,人物繁庶,巨大商店罗列如林。 (清徐珂《清稗类钞》)
长沙小西门——天下绝佳处 长沙小西门外,望两岸居人,虽竹篱茅屋,皆清雅淡远,绝无烟火气。远近舟楫,上者下者,饱张帆者,泊者,理楫者,大者小者,无不入画,天下绝佳处也。 (清刘献廷《广阳杂记》)
刘献廷长沙纪行 壬申(编者按:1692年)之春,余与质人遇于星沙。狭路相逢,而其书在簏,别来一载有半。质人亦鹿鹿道途,未尝改订一字。余留星沙尚有旬馀,趁此光阴,夜以继日,了此一愿。则河西五郡,即为我囊中物矣。书凡五册,册各百馀纸,共计五百馀纸。思欲节其繁文,撮其纲要,然不敢太略,亦不下四百馀纸。乃缩为蝇头小草,草草成形,一纸可括其三四纸,不过百馀纸耳。遂奋然下笔,与日竞先后,夜焚膏以继之。经始于辛未(编者按:1691年)二月初一日,至二十二日,近疆夷地暨诸夷小传皆录毕矣。尚有一册,乃西域诸远国及筹边方略,皆质人未定稿也。此则俟之异日,纵有馀力,亦不必写。而余书已成全璧,乐何如之。始悟天下事得寸即寸,得尺即尺,不可因循过日。若前者以为日无多,不发勇想,则此书便当面错过。始而九卫大局已定,继而边堡内地已周,终而边疆诸夷。全书已竟,无处不可住笔。此即金唱经六才子中所谓挪展法也,今已亲证之矣。 长沙府二月初间,已桃李盛开,绿杨如线。较吴下气候约差三四十日,较燕都约差五六十日。五岭而南,又不知何如矣。 (清刘献廷《广阳杂记》)
长沙至江西之路程 长沙至江西路程,自长沙至湘潭县九十里,至渌口九十里,至醴〔陵〕县三十里,至湘东一百里。起旱至萍乡县三十里,至虑镇九十里。觅舟至宣风五十里,至袁州府五十里。又觅舟至分宜县九十里,至新喻县九十里。新喻属临江,至黄土镇七十里,至临江府五十里,至樟树镇三十里,至丰城县八十里,至市叉镇到江西省城南昌府,共一千零四十里。 (清刘献廷《广阳杂记》)
长沙新河开凿之始 长沙西临湘水,浩浩北注。无泊舟地,故四方船筏,辐辏中湘。昔兴中丞抚军时,曾于开福寺前开一河套,为泊舟所,工未就而罢。王抚军(编者按:王国栋)因之大兴版筑,开渠绕开福,引湘水东北流,复注于湘,可半里许,则四方舟楫无风涛之虞。做工者人给钱六十文,米一升,又柴菜钱三十文,故人乐于趋是。有讼于官者,先令原告出赀督工,待审判而负罪者,量其轻重,罚之出赀做工。今北门沿湘一带,新造草屋,俨然如市矣,先筑堤塘数十丈以遏水。余此来见星沙气象甚旺,迥异春初。此渠开,则中湘之胜,将移于此。然亦不过一时计耳,日久坍颓,渐就埋塞,可计日而待。若能大兴工作,更引浏渭之水西来,冲刷汙塞,方为永久之计。然去浏渭稍远,且多冈阜隔阂,工费浩烦,非此公所能辨也。瑚忆先业师有云:长沙西临湘江,若无泊舟之处。故四方商贾皆聚中湘,而省会之地,舟车不便。抚军于北门开新河一道,亦星沙之急务,与此河互相发明。 (清刘献廷《广阳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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