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利用的现实意义和长沙市的主要作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已在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兴起。但对其概念尚无准确的界定。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概念被确认。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确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的确定,使其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与行动中来。 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向产业化发展已成为一种趋势,在长沙它已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等外部因素的催化下,作为一种追求劳动价值实现的过程和结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商品化已为大势所趋。其次,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作为一种宝贵而又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以其纯真和质朴的特色受到格外青睐,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商品属性和旺盛的市场需求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必然走向市场,以其规模效应满足市场需求。这也是保护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要求。 然而产业化又是一把双刃剑,产业化以市场为基本取向,生产由市场进行调节,由于价值规律作用的自发性、盲目性和局限性,它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弘扬带来良好的机遇,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着危机,带来负面作用。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上急功近利,出现世俗化、庸俗化倾向,缺乏创造力和生命力,丧失了地域性这一重要特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存在着竭泽而渔的掠夺式经营,使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原生态特色,丧失了赖以生存和传承下去的意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风格式样雷同,失去了个性特色。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运作时,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商品价值规律,又要遵循社会价值规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发展规律,在保证社会价值最大化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继承和创新、市场化与个性化之间的关系,致力于二者的平衡。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非常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也一直受到学者的关注、政府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从全国范围来说,有组织有领导的大规模调查有两次:第一次是1955—1962年进行的全国民族调查,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化做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全面详尽的学科调查和记录;第二次是自1979年起由文化部、国家民委和中国文联有关的艺术家协会联合开展的10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及其普查和研究工作。这次普查涵盖了戏曲、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曲艺、民间文艺等5个艺术门类的10个领域。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概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理念,直到本世纪初,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成为文化界、知识界的热门话题和关注热点,逐渐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200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大幕。 2005年,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式启动,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市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通力合作,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斐然。一是全市市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得到加强,普遍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氛围比较浓厚;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成机制;三是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四级保护名录体系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受到有效保护,湘绣、浏阳花炮、湘剧等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 长沙市的主要作法是: 1.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颁发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一五”保护规划》、《长沙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成立了以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建立专家咨询和评审制度;组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具体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区、县(市)积极响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市统一部署、统筹规划、紧密配合、整体推进,为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2.建立四级名录体系。长沙是湖湘首邑,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文化发达,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2006年起,市文化部门周密部署,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了广泛普查,共普查登记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1366个。在此基础上,成功组织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项、省级名录12项,组织评审公布市级名录27项、区县(市)级名录67项,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区县(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 3.提升保护传承方式。 一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机制。制定《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2名;组织评审认定市级代表性传承人32名。 二是建立传承发展基地。通过自愿申报、保护单位推荐、区县(市)文化行政部门考核、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文化局审定,确认我市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基地14个,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 三是建立专题博物馆。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建立了浏阳大瑶花炮文化博物馆、火宫殿火博馆、沙坪天利湘绣博物馆、再红湘绣大师楼、望城华夏剪纸博物馆、铜官陶瓷博物馆、长沙玉和醋文化博物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天心区选址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建立中国天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 四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学校。将湘绣、湘剧、长沙花鼓戏等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写入《长沙历史文化普及知识》(小学版);湘绣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刘爱云等7名湘绣艺人应聘担任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益阳工艺美术学院湘绣教师,培育具有大专、中专学历的湘绣专业毕业生数百名,充实长沙湘绣企业;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延请长沙弹词“活化石”彭延昆讲授弹词知识,传授弹词技艺;长沙湘剧院除与湖南电视大学联合办学培养湘剧演员外,还在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曙光路小学建立传承发展基地;雨花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纳入特色学校建设,开展“非遗进校园,文化有传承”主题活动,相继建立谜语、剪纸、诗词吟诵等4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学校。 五是组织各类展览、展演和展示。自2006年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以来,每年文化遗产日前夕,长沙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和展演,通过丰富的实物、图片和文字资料展示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现场表演,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广大民众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2012年在省博物馆举行的《“刺绣当随时代”——新湘绣展》以传承、创新、发展为主题,获得极大成功。 六是整理出版保护成果。组织编著出版了《长沙民间艺术》、《长沙传统风俗大观》、《星城览珍——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荟萃》、《湘绣》、《菊花石雕》、《湘剧》、《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资源目录及分布图》、《沙坪湘绣》、《沙坪词汇》、《浏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客家山歌》、《浏阳皮影》、《浏阳古乐》、《民舞乐曲》、《地方戏曲》、《民间歌曲》)、《火树银花——浏阳花炮专辑》、《望城民间剪纸》和《天心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等。 七是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去。充分利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成都国际非遗节、深圳文博会等机会,组织浏阳花炮、湘绣、菊花石雕、棕叶编、长沙窑铜官陶瓷烧制技艺、望城民间剪纸等项目参与其中,展览、展示、展演和展销。还组织湘绣、菊花石雕等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赴美国、沙特、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交流,宣传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底至2012年初,长沙市湘绣、菊花石雕、长沙棕编、铜官陶瓷等赴台湾参加第二届“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交流活动,受到岛内居民的追捧。 4.走创新之路,开发利用硕果累累。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础扎实,在传承的前提下,注重创新,成果显著。浏阳花炮在成功申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增强行业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品牌价值,利用橘子洲这块金字招牌,精心打造了70多场主题鲜明、影响广泛的主题音乐焰火晚会,相得益彰,实现双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内外100多家新闻媒体发布消息8000余条,400多万的相关网页,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栏目先后5次报道。湘绣是中国四大名绣之一,保护传承发展得到了省、市、区三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开福区捞刀河镇作为湘绣原产地被文化部命名为“湘绣艺术之乡”,沙坪湘绣文化产业园汇集近20家湘绣企业,延请高级湘绣大师担任技术指导,传授湘绣传统针法,吸纳周边2区1县近30000名绣工,使湘绣独有的鬅毛针法和被国人誉为“超级绣品”、外国友人赞为“魔术般艺术”的双面全异绣得以传承保护、创新发展,精品迭出。“神六”、“神七”的太空之旅都搭载了湘绣作品,湘绣《饮虎》、《雄狮》等名作被誉为国宝,为中国工艺美术博物馆收藏。浏阳菊花石协会积极争取浏阳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出台保护菊花石原料产地的政策,规范企业开采行为,使菊花石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菊花石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菊花石雕精品在各种文化博览会上频频亮相,屡获殊荣,并多次被作为国礼赠送国际政要和国际友人。湘剧作为我省主要地方戏剧种,承载厚重的湖湘文化基因。市湘剧院在困境中艰难前行,以强烈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曹汝龙、曾金贵先生的率领下,充分发挥老艺人的传帮带,整理排演优秀传统折子戏40余个,优秀剧目8出,每年演出近200场,一大批优秀青年演员得到较好的培养。古老的湘剧在艰难的传承发展中焕发出蓬勃生机,新编历史剧《古画雄魂》入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布衣毛润之》等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长沙市湘剧、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相继挂牌,花鼓戏新《刘海砍樵》排演成功,赢得了青年观众。湘江剧院、长沙公共大舞台、火宫殿庙会等为地方戏曲提供舞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近百姓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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