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录自《湖湘文库·湖南老街》欧阳晓东主编、陈先枢编著,湖南文艺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名城长沙网授权转载) 老街是历史城市的缩影。湖南历史城市几千年的风云变幻、城池变迁、阛阓布局、市井风情,以及城市内的名人往迹、王府官衙、风景名胜、祠庙馆所、书院学宫、园林官邸、民居商铺等等全浓缩在这老街里。可以说,一本《湖南老街》就是湖南城市发展史的翻版,它从一个角度、一个侧面反映了湖南古城丰富多釆的历史风貌、繁复多变的社会经济和形形色色的都巿文化。 城市作为人类生活聚落形态,是伴随着文明的演进而发展的。中国和古罗马、古希腊一样,在氏族部落社会就产生了城市,迄今已有6000多年历史。《史记•世本》中有“鲧作城廓”和“禹都阳城”之说,鲧即夏禹的父亲;阳城是夏的都城。城、廓各有用途,所谓“筑城以卫君,造廓以守民”,而且“君子居于城,小人狎于野”。夏商早期城市,城廓相联,城居高而不居中,既便于保卫统治者,又便于统治者逃脱。可见,中国早期城市是政治领域中的工具,是统治者用以获取和维护政治权力的堡垒。稍后 “城”就与“市”相连在一起。春秋战国时期湖南的“城”便有了“市”的功能,在楚城长沙中心之地的今五一广场,近年频频出土高度密的古井,总计达百余口。管子曰:“处商必就市井。”古代“市”与“井”紧密相连,如此集中的水井映证湖南古城商品市场的初步形成。 自有城市之始,就有了街道。1996至1997年发掘的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址,距今已有6000多年,是目前中国发现最早的古城址之一。最早的城墙建于大溪文化时期,底宽10米多,高3米多,还发现了绕城一周、宽1米、深3-4米、长1000余米的大环沟。城墙内东面、南面有宽敞的道路。最早的街道就是两列平行住房之间的通道。在城头山古城址中央偏西的位置,考古工作者揭露了两座较完整的房基。一座为前后间,前为居室,后为有4个灶的灶房,门道分明,并有宽而深的墙基和成排的柱洞,面积达40余平方米。另一座中间为走廊,两侧为多间小房。两座房均建筑在夯土台基上,它们是整个居住区的一小部分。在其北侧,有东西向的一条宽2米的街道,用红烧土铺垫,两侧有排水沟。距今5000年左右的屈家岭文化时期澧县宋家台新石器时代遗址,其居住区更出现了统一规划、集中营建的明显迹象。其居室为南北二列,门均南向;每列房各4间,彼此相连,柱洞清晰可辨;每间长方形建筑单元面积约为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房基地面用红烧土碎块统一铺垫,厚度10-60厘米不等,视其原始地貌而定。两列房屋中间为一东西向街道,两侧挖沟用以排水,街面亦为红烧土。城头山和宋家台建筑和道路的发现,说明早在屈家岭文化时期,人类聚落布局业已定型,奠定了后代所承袭的城镇街巷格局。 城市街道是伴随着城市的形成和交通的需要而产生的,同时也和当时的交通工具和交通需求有关。《周礼·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其中“轨”是表示街道宽度的基本单位(每轨约2.1米)。以轨为单位说明当时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马(牛)车。城中街道的宽度因交通量的大小而不同,市内主要干道最宽,环城道路较窄,城郊道路更窄。这说明城市的等级不同,街道的宽度也不同。 隋唐长安城和洛阳城,街道系统具有非常典型的方格网特征,街道的功能很单纯,主要是满足交通的需要。隋唐长安城由11条南北向大街、14条东西向大街构成整齐的道路网,将全城划为若干个棋盘格,白居易诗云:“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正是这种整齐划一的棋盘式格局的写照。 到了宋代,中国古代城市街道路建设与隋唐时期有了明显的区别。这一时期的城市建设,实现了街与市的有机结合,改变了周、秦、汉、隋唐时期居民不得向大街开门、不得在指定的市坊以外从事买卖活动的旧规矩,允许市民沿街开店设铺和沿街做买卖。宵禁也放松,很晚都有夜市。宋东京城(今开封)经过改建,成为人口超过百万的大都会,城中店铺达6400多家。城内大道两旁,第一次成为百业汇聚之区,形成“酒楼茶肆勾栏瓦舍日夜经营,艺人商贩填街塞巷”的繁华商业街。开封的街道系统出现“大街小巷”的布局,街是商业店铺的集中所在,也是交通干道,巷则是连接各商业街和各住宅院落的通道。这种比较明显的“大街小巷”式的布局原则,对其后各地城镇建和街巷布局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古代城市的街道系统离不开城门。城市主要街道往往就是各条通向城门的道路。城门是城市内外交通的结合点。这里也往往形成城乡交流的集市、车马店、栈房等。宋以后在出城干道的附近往往形成关厢地区,有的关厢地区形成商业中心,后来又加修关城,另开了城门。城市街巷格局的形成及街道的分级直接与城门的数量有关。如省城一般每向开3门,各有3条东西向及南北向的主要干道,干道系统呈方格网状。府州城一般每向开2门,干道系统呈井字形。一般的县城多为每向开1个城门,道路系统呈十字形或丁字形。省城及府州城的道路可分为干道、一般街道、巷3级,县城的道路可分为街及巷2级。 总的说来,中国古代城市街道大部分为方格网状。有完全方正规则、垂直相交的类似棋盘式的道路网。也有的城市道路基本上为方格形,但其中部分街道由于水沟或河道,会出现一些斜街或曲路。古代城市街道在断面构成上比较简单,有的街道两旁种植树木,两边有排水沟,有的是明沟,也有的是暗沟。路面多为土路,唐长安城就有关于大雨之后道路泥泞,发生交通阻塞的记载。 然而,湖南老街却与这种“全国总况”大相径庭。其一,湖南古城依山伴水而建,城内地形复杂,水系纵横,街巷依山势、水势而变化,多呈一种较为自由的不规则布局,形成与北方“棋盘形”街巷格局完全不同的“蛛网形”街巷格局,所谓“因天材,穷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也。其二,湖南盛产石材,湘东、湘中产花岗石(麻石),湘西产青石,因此湖南老街多石板路,清洁、雅致、牢实,这与北方城市多泥泞土路截然不同。湖南老街连排水沟,无论是明沟,还是暗沟,也多由石材构筑。其三,湖南素有泽国之称,城市的街巷格局因道路与河流纵横交错而形成独特的水乡风貌。所谓“南船北马”,代表了中国古代两种主要的交通方式。湖南很多城市选址在有河流的地方,有的还引江河之水入城,许多地段形成前街后河的格局,在河道交叉口与道路交叉口的桥头小广场往往形成交通及商业中心。湖南老街很多即以桥、河而名,形成水乡城镇独有的地名特色。 本书分为上、中、下3篇。上篇为湖南老街概述,从老街的街巷格局、构造特征、地名文化、价值等方面,略述湖南老街的个性与特征,及其形成这些个性与特征的地理环境和历史背景。中篇为长沙老街,按老街的文化内涵或命名方式分目。长沙素有“湖湘首邑”之称,长沙老街在全省老街中极具典型性和代表性,故重墨书之。下篇为其他城市老街,按城市分目,老街所在城市的入编原则是:1.地级市本城;2.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吉首及州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3.非地级市中的历史文化名城。至于其他古镇的老街,在湖湘文库《湖南古村镇》一书中有所述及,本书不再赘述。 (本文录自《湖湘文库·湖南老街》欧阳晓东主编、陈先枢编著,湖南文艺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名城长沙网授权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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