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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宗教与信仰风俗之巫教与淫祀之风

2012-4-26 21:0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605| 评论: 0|原作者: 陈泽珲 陈先枢|来自: 名城长沙网

原始巫教

巫教是湘楚大地一种古老而奇异的宗教,既有原始宗教的性质却又掺杂一些神学宗教因素。这种谲秘的宗教,源远流长,流播甚广,经历数千年而不衰。它往往同所在地区的固有文艺杂糅在一起,祀神与娱人、教化与感染相混合。因而,拥有广泛的民众和顽强的生命。民俗学家巫瑞书以为,巫教原系远古时期“苗蛮集团”头领蚩尤所创。传说长沙府安化县的蚩尤村是蚩尤故里。蚩尤生得一副铜头铁额,十分彪悍。据说他的形象是“牛头、牛足、人身、四眼、六臂。”他的耳鬓能够倒立起来,好像一柄柄尖利的剑戟一般。他的头上还长着两根又长又硬的角,用来顶人,有万夫莫挡之力。有人说蚩尤是神农氏的后裔,蚩尤及其家族个个勇猛异常,疾恶如仇。他们家中的人吃的是铁块和石头,造就了强壮有力的体魄。

巫教经过九黎三苗部族推行,并由三苗国及楚国大力发展,从而成为中国南方许多民族(部族)较长时期的思想意识和科技文化的主要渊薮,即与北方“史官文化”并列的“巫官文化”(简称巫文化)

为了大力宣传巫文化思想意识,蚩尤及其部族后裔创造性采用多种祭祀方式和歌舞形式以扩大其影响。尽管在涿鹿(位于今河北)一战中,蚩尤为黄帝所擒并被杀,巫教也被胜利者斥为“巫鬼教”,勒令取缔和禁止传播。然而,巳深入广大民众心灵的宗教信仰却不是行政命令所能遏止的,而以顽强的生命力传承沿袭下来。尤其是昔日“苗蛮集团”和楚国腹地的荆楚、沅湘间,巫教在教派、傩坛或现或隐地流传着。

长沙地区流传最广的巫教为娘娘教,直到民国时期长沙小西门还有娘娘庙。娘娘教也称 “美女教”,是旧时沅湘之间流存的母权制残余的一种巫教。从教名及所祀神主看,显然这是极其古老的以女神为标榜的原始宗教的残存。明清时期民间广泛流行的罗教,曾经推出过一位至尊女神“无生老母”。据说,她是人类的“始祖”、“上帝”、救世主和保护神。罗教的教旨后来发展为以佛教为主、杂糅了儒、佛、道三教的大杂拌,无生老母时而化为王母、时而化为观音、时而化为吕祖去度化“皇胎儿女”,其神学宗教的本质暴露无遗。故长沙娘娘庙又称罗娘庙。这座庙从前并不在长沙,而在洞庭湖畔的岳阳。宋朝范致明《岳阳风土记》云:秦武陵令罗君用,因督铁运,溺水死,其女挈弟,寻父尸不获,遂相继赴水死。邦人哀而祀之,谓之罗娘庙。后唐明宗天成二年,湖南马殷承制,列姐在左,弟在右。宋元丰中,始赐封女为孝烈灵妃,弟为孝感侯,岳阳地区人民经常来庙祭祀,香火鼎盛。明《一统志》记载,宋朝末年,长沙发生旱灾,乡民迎洞庭孝烈灵妃来长沙,在长沙县东20里建庙。不知何时,将庙迁至德润门(今小西门)外,将灵妃庙改名娘娘庙。《善化县志》又将他们的历史,加一番渲染,说娘娘庙即秦时孝烈女祠。烈女的父亲罗君用,任武陵令,经过城陵矶,浪大船翻,溺水而死,其女闻讯,带着弟弟赶来城陵矶,不见父尸,二人投江觅尸,过了3天,姐弟抱父尸在南津港浮出水面,虽已气绝,但颜面如生。当地人民将他们葬在洞庭湖畔,并建庙祀之。灵妃初来长沙,为的是救荒,和农民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事隔不久,来庙求签问卜者多为妇女,都为求神灵保佑生育。

长沙地区的娘娘教远不如湘鄂川黔边界祀奉的女姒神、“花婆女神”、萨神、春巴鳙妈、墉神婆等女神的古老、原始、奇异、朴野。作为原始宗教残存的娘娘教决非今人主观臆测的产物,而是根据它所遗存的图腾柱、护身符以及头饰咒、立坛封赐咒等一系列的原始氏族社会的图腾物和图腾仪式来认定的。

沅湘间娘娘教中《请神下界》的唱词里这样唱道:“奉请三十三天大首神,三千银牙凤嘴,百万貔貅神兵,万丈吐火南蛇祖师……”由此透露出,这种起源甚早的原始宗教是宗奉雷神(雷公)、南蛇(蚺蛇)等自然物为其图腾的。而且,雷神乃是图腾南蛇化生的,系原始农耕氏族至尊至显的天神。这从娘娘教巫坛之中的一些称谓也可得到证实:娘娘教的巫师立坛,称为“震古雷坛”;巫师拍的方木砣,曰“五雷号令”;巫师掐手为雷,曰 “五雷掌”;巫师祈天时,右手执牛角鸣吹,左手握弯形板一块,称之“量天尺”。所有这些,无不表明,在遥远的古代,龙与农,蛇与雷,都原是一物之演变。娘娘教的“雷神符”表现的图象正是如此。

显然,娘娘教是以南蛇为图腾崇拜的母权制流存下来的原始宗教。它同以龙形崇拜为主体的父权制时期传承下来的梅山教,恰成鲜明的对照。这在它们各自不同的图腾柱和咒语中泾渭分明:娘娘教的法棍刻着“人面蛇身”的南蛇图腾;梅山教的法棍刻的是“黄龙缠柱”。娘娘教的《头饰咒》为“红丝带系一根,化作南蛇脑上存”,而梅山教的《头饰咒》则是“红丝带系一根,化作黄龙脑上存”。娘娘教的《化路藏身咒》是“大路化作大南蛇,小路化作小亩螭,大南蛇吞百鬼,小南蛇吞五瘟”,梅山教的《化路藏身咒》则为“大路化为本苹谷,小路化为小龙公,大龙吞百鬼,小龙吞五瘟”。作为原始宗教性质的巫教(包括娘娘教、梅山教等),其图腾柱、头饰咒以及化路护身符、立坛封赐咒等物象、活动,皆为氏族社会的原始的重要图腾仪式。

 

民间祭歌

战国晩期屈原放逐沅湘时所作《九歌》实际上是“民间祭歌”。汉王逸注曰:“《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屈原……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为作《九歌》之曲。”可见《九歌》原出于南郢民间,是沅、湘之间民族的祭祀歌谣,屈原只是对其作了记录和加工。宋代朱熹《楚辞集注》对此作了一步的阐述,云:“蛮荆陋俗,词既鄙俚,而其阴阳人鬼之间,又或不能无亵慢淫荒之杂。原既方逐,见而感之,故颇为更定其词,去其甚泰……”

《九歌》十一章实际上是“楚郊祀歌”,或“楚郊祀东皇太一乐歌”。闻一多先生以为,《九歌》主祭东皇太一,《礼魂》为送神曲,中间九篇九神出场的目的是为了娱乐“东皇太一”的,而《九歌》就因此九神而得名。这里涉及到“东皇太一”和其他诸神的关系,事关整个《九歌》的祭祀方式。

主神东皇的突出地位在《九歌》中表现的内容主要是铺陈祭祀场面的庄重、繁华,丝毫不言及“东皇”的形象和神迹。这一点与其他诸篇不同,足以说明“东皇”不同于他神。根据《礼记•郊特牲》的记载,古人祭祀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在庙堂之上举行,后一阶段在庙门之外举行,前者谓之直祭,即正祭;后者谓之索祭,即配祭。在未有庙堂之前,丘、坛、台等小块高地皆为祭祀之圣地,相当于后世之庙堂,而大规模的狂欢性祭祀活动只能在丘下之开阔地域或河上举行。对主神的祭祀在丘、坛、台等上进行,故陈设华美,气氛庄重,主祭者为大巫一人,形式则当以供奉礼器、荐馨、献飨、奠酒、祝祷为主,台下众巫高唱祭歌,致其礼敬之意。《东皇太一》云:“吉日兮辰良,穆将愉兮上皇。抚长剑兮玉珥。璆锵鸣兮琳琅。瑶席兮玉填,盍将把兮琼芳。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扬袍兮拊鼓,疏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浩倡。灵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满堂。五音纷兮繁会,君欣欣兮乐康。”

 (本文录自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一版《长沙传统风俗大观》陈泽珲主编、陈先枢编著,名城长沙网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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