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长沙文库 | 长沙文史网 ~ 名城长沙网旗下分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长沙市2010年文物工作要点

2010-6-20 22:1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07| 评论: 0|原作者: 长沙市文物局|来自: 长沙文化遗产网

根据长沙市文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文化强市”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2010年全市文物工作的总体思想是:加强基础保护,深化社会教育,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学科发展,确保遗产安全。

一、以抢救保护作引领,构建效能型文博

保护文物是文物部门职责的第一要义,追求保护效能最大化是文物部门的首要价值目标。

1、文物普查。继续开展文物资源认证,完成普查数据整理并建库,分点建立资料档案,编制文物普查报告,推出普查成果展览,召开全市“三普”总结表彰会议,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2、文物维修。完成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锦绶堂、新安桥、禹王碑、云山书院、肖劲光故居、武塘纪念亭、何绍基墓、义兴窑、程潜公馆等维修保护和李家大屋、沈家大屋的抢救性保护工程。支持、指导实施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二期工程和靖港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编制并报批岳麓书院、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黄兴故居、文家市秋收起义会师旧址、湖南第一师范等国保单位保护规划,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

3、科技保护。完成长沙市文物科技保护中心的科层构架;完成蚂蚁山出土经书、南宋木结构文物和西汉长沙王后“渔阳”墓出土文物的整理工作;启动漆木器科技保护项目;继续开展馆藏青铜器保护。

4、文物调勘。完善市区和县(市)的地下文物保护评审机制,进一步突出城市考古工作;规范地下文物调勘发掘报批流程,进一步强化区县(市)文物保护责任。完成地铁12号线和新青少年宫选址的重点调勘及相关考古发掘工作。

5、文物征集。实现文物征集由求数量到求质量的工作转变,放宽工作视野,加大对缺项文物和成系列的珍贵文物的征集力度。

二、以社会教育作引领,构建大众型文博

文化遗产工作应有更加宽泛的群众基础,要把握好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有利时期,做好全市文物的社会教育工作,使文化遗产逐步融入现代城市生活。

1、加强阵地建设。协助有关单位推动滨江博物馆建设,完成简牍绿化广场和中国书院博物馆工程,完成新市博物馆陈列、简牍博物馆陈列改版的前期准备,制定铜官窑考古专题博物馆的概念设计,逐步完善县(市)的免费开放单位的展陈。加强选题策划,有选择性地举办一系列临时展览。继续办好市民文化遗产讲堂(含船山讲堂),拓展其内涵与外延。完善新民学会旧址等纪念馆设施和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扩大免费开放成果。

2、送文化下基层。市、区县(市)两级实行联动,继续开展送展览(资料)到社区、学校、厂矿、乡村的活动,送展到基层每月不少于2次。将专业技术人员和部分讲解员送讲座制度化,鼓励专业知识分子向公共知识分子转变。

3、广设互动项目。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社会教育问卷调查,拓展“文明共建”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发展志愿者队伍,适时成立志愿者协会。与教育局联合举办全市历史知识竞赛,建立“第二课堂”,加大小小讲解员培训力度。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主办临时陈列展览,有条件地开放考古发掘工地,免费开展为市民进行文物鉴定。

4、拓展宣传途径。编撰出版有关长沙历史文化的普及性读本。办好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两次集中宣传活动。充实长沙文化遗产网,创办《长沙文博动态》(季刊)。广泛联合新闻媒介开展文物普查、社会教育等系列宣传活动。

三、以制度建设作引领,构建法制型文博 

文物工作应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抓紧相关制度的建设与落实。

1、“五纳入”。召开市、各区县(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将文物保护工作整体纳入区县(市)、乡镇(街道办)政府绩效考核,为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做好充分准备。全面规范文物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力争市人大开展一次针对市相关部门、区县(市)政府的文物行政工作检查。

2、文物登录。完成第七批国保单位和第九批省保单位申报的扫尾工作。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成果,各区县(市)要将新发现的文物点逐一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依法划定新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落实相关保护管理机构,树立标志说明,制作完整的记录档案。

3、文物认定。落实国家颁布的《文物认定管理办法》,组建长沙市文物认定专家组,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文物认定服务。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也应落实此项行政职能。

4、文物规划。编制《长沙市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成新修编的《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通过市人大审议,赋予其法律效力。

5、法规建设。出台《长沙铜官窑保护条例》,促成重新修订《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争取市人民政府出台《长沙市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与撤销管理办法》、《长沙市社会类博物馆管理办法》和《在棚户区改造中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制定《长沙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考评管理办法》。

四、以行政执法作引领,构建安全型文博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起码保障,要以文物行政执法为主要抓手、以构建完善的文物安全机制为目标,强化全市的文物安全工作。

1、安防机制。严格执行《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全面落实《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确保全市文物安全。

2、文物执法。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正式启动文物公安办案机制,加大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重点整治法人违法行为。

3、藏品安全。敦促相关文博单位完善文物库房、展区的安防设施,健全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文物安全年”。

4、安防培训继续举办文物安全及执法知识培训班,注重实战演练,着力提高全市文物工作者的文物安全意识、政策法律水平、行政执法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

五、以课题建设作引领,构建学术型文博

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整合省会城市科研机构的工作力量,加强对长沙若干历史及相关节点问题的研究,以进一步彰显城市文化影响,为全市文化遗产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1、重要课题。在重点勘探的基础上,加强对汉长沙国王陵、明藩王陵的研究;主动对铜官窑遗址进行考古发掘,推出有影响力的课题成果。启动史前文明和商周文化遗址调查工作。加强对汉长沙国、铜官窑等陈列的选题研究,筹备一批展陈文本。

2、分项研究。文物行政部门侧重于文物管理工作研究,博物馆、纪念馆侧重于文物的艺术、文字、保护、展陈策划、教育及相关历史研究,文物考古专业部门则应把研究的重点放置于考古学文化的构建和出土文物的保护上。

3、量化指标。高级专业人员每年至少发表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刊发在国家级刊物或全国一类重点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刊物上),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发表一篇具有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其他工作人员每年应结合自身工作提交一份工作调查报告或相关工作研究成果。

4、书籍出版。完成《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小学版)、《长沙文物与收藏》、《长沙馆藏青铜器》、《长沙城区出土商周青铜器》、《唐代彩瓷百俏说》等书籍的出版。完成《长沙窑绘画作品》、《长沙国考古与研究》、《西汉长沙王后“渔阳”墓》和《长沙市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资料汇编》的组稿工作。

几个工作原则:

1、突出工作重点。从全市文物事业发展格局计,应着重突出三项任务。首先要确立“三普”扫尾工作的绝对地位,争当全国的先进。其次是要做好汉长沙国王陵区、长沙明代吉王陵区的保护利用策划。三是要完成简牍博物馆改陈、市博物馆新馆陈列设计。

2、强化机制创新。立足于加强“四个管理”的思想,参照教育部门的运作模式,以改革分配机制为突破口,对市直文博事业单位进行绩效工资改革。秉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的精神,落实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广泛发动民众参与文化遗产工作。

3、壮大队伍力量。采取人才引进、借用外脑和自身培养三者相结合的办法,缓和现有人力资源缺乏的矛盾,着重解决区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力量“疲软”和市直文博事业单位“人多而力不壮”的问题。一是继续引进专业人才,加快新陈代谢;二是集约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的相关人才力量为我所用;三是通过文管会的召开,强化机构建设、工作制度等要素,为文物人的发展注入能量;四是加大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强化学术课题制度,加强遗产单位之间人才的横向联系和市、区县(市)联动,切实提高全市文物工作队伍的素养。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长沙文库 | 长沙文史网 ~ 名城长沙网旗下分站 ( 湘ICP备0800539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10-24 08:28 , Processed in 0.093205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