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李闰,墓公布为浏阳市文物保护单位。 “巾帼完人”李闰 李闰(1865-1925),字韵卿,清长沙县人,谭嗣同妻。父李寿蓉,为清末湖南名士。光绪九年(1883年)嫁谭嗣同。积极支持维新事业,曾为不足会赞助银洋。谭嗣同殉难后,更名臾生,抚养仲兄谭嗣襄子传炜为嗣。辛亥革命后,任浏阳女子学校名誉校长,热心于办学、育婴、救灾等公益事业。 名门淑女 李闰出身于湖湘一书香门第、诗礼簪缨之家。父亲李寿蓉,字篁仙,才华出众、工古诗文,与湘潭王运、攸县龙臣,武冈邓弥之、葆之兄弟等,日夕过从,诗词唱和,号称“湘中五子”,名噪一时。咸丰元年(1851年),李寿蓉中举人,六年(1856年)中进士,用为户部主事。在户部时,他以才名受到尚书肃顺、侍郎徐树铭的赏识,颇为器重。九年(1859年)十月,肃顺严治户部银库亏空案,李寿蓉被牵连入狱。同治元年(1862年),肃顺被杀,李寿蓉昭雪出狱,官复原职。 李闰于同治四年(1865年) 李寿蓉复官户部时,谭嗣同之父谭继洵亦任职户部。两人既为同乡,又为同僚,在京寓所也相距不远,因此交往甚为亲密,很早二家就约为婚姻,即谭继洵聘其长女李闰为子媳。 谭、李姻缘 同治九年(1870年)二月,李寿蓉在户部因升迁无望,请假回籍,李闰亦随父回到长沙。同治十二年(1873年),李寿蓉捐资道员,分发湖北试用,乃携全家迁居武昌。光绪九年(1883年),谭继洵任官甘肃巩泰阶道,经与李寿蓉相商,为嗣同与李闰完婚。是年春,谭嗣同专程赴鄂,遂于 两卷道书三尺剑; 半潭秋水一房山。 婚后不久,李闰即偕嗣同返回甘肃。来到谭家后,李闰成了一位贤惠的媳妇。在兰州时,夫妇俩住布政使署憩园凿申轩,园中牡丹盛开,高者达屋檐。俩人常作诗吟咏,十分亲密。光绪十五年(1889年),李闰在兰州生一子,名传铎,字兰生,但不到一年即病殇,此后未再生育。谭嗣同以天下为志,长年在外奔波,不以家事为意。李闰独自操持家务,养亲抚侄,颇为辛劳。但夫妻间感情默契,相互谅解。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是他们结婚十五周年,谭嗣同特地作诗赠李闰,诗云:“十五年来同学道,养亲抚侄 改字“臾生” 光绪二十四年八月(1898年9月),西太后发动戊戌政变,谭嗣同慷慨就义。当时,夫人李闰并不知情。直到谭嗣同灵柩运抵浏阳,才闻讯仓促出迎。这无异是晴天霹雳,李闰顿时抢地呼天,悲痛几绝。从此以后,她不再吟哦作诗,虔依佛法。 李闰怀念亡夫,经常于深夜恸哭不已。其时,继洵已罢官在家,也在伤心苦恼中,夜不成眠,乃踱至窗外说:“七嫂,你不要过份伤心了,使我及全家都很难过。你要知道,老七将来的名声,必然在我之上,你应引以为慰。”李闰停止了哭泣,移步窗前说:“爹爹,听你话,我不敢再越礼了。”她所谓“礼”是指古代《礼记》上的“寡妇不夜哭”的礼。嗣同英年捐躯,膝下无子,谭继洵乃让次子嗣襄之子传炜兼祧为嗣,又将其两女归其教育婚配。至此,李闰顿悟未亡人的责任尚为重大,徒有悲伤,于事无补,乃克制情性,力图振作,并因谭嗣同狱中诗“忍死须臾待杜恨”之句,改名臾生。以后李闰不辱所命,对子女之教育婚配,亦严亦慈;对兄嫂如同姊妹,治家井井有条,从未松懈。 “巾帼完人” 清朝末年,废除科举,原有的书院,一变而为学校,也有私人集资创办学校。李闰鉴于清政府无能,教育之不普及,乃发起创办一所女子学校,来开此闭塞之风气。她首先拿出一部份家产作为办学经费,继又奔走呼号,得到了很多公私资产的赞助。于是,利用县城柴家巷迎佛寺旧址,报请县衙批准襄助,创立了浏阳第一所女子师范学校。她和县城热心教育的父老商量校务,聘请饱学之士担任教师,并被聘为荣誉校长。 李闰凭自己的学识,受谭嗣同精神之感召和谭继洵的支持鼓励,以女教育家的身份出现后,视富贵如浮云,把全部的精力集中在办学上。她穿的是布衣布履,吃的是粗茶淡饭,每天来指导校务,经 李闰除办学校培植后进外,还是一位促进社会福利的慈善家。她看到当时社会上发生严重的弃婴溺婴现象,又大声疾呼:救救无辜的小生命!她除由自己捐出一部分钱财外,还激发了很多人的恻隐之心,纷纷捐出置闲的祀产,设立了一个育婴局,并订有规章。赤贫的送局代养;次贫的或部份代养,或予补助;较贫的略予补助。1924年,李闰六十寿庆,康有为、梁启超还合送了一幅横匾,上书“巾帼完人”四大字,悬挂于“大夫第”故居大厅。 (本文录自云南民族出版社2007年8月第一版《中国长沙·名寝与名人》,陈泽珲主编,陈先枢、梁小进撰稿,罗炯炯、陈览月等摄影。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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