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摘录于《1938:“11·13”长沙大火》,梁小进|陈先枢/著,未经作者授权,严禁复制转载引用!如需使用,请联系作者或名城长沙网。) 沫若先生: 您的 首先,谢谢您说“《洪波曲》中有得罪处,很抱歉”,实不敢当了。但我对您信所说,其中还有提出商榷的地方。 第一,您特别强调“他们的计划是得到了那位当局的批准的”那句话,并且加以解释,说是“主要该由蒋介石负责,而您们是执行命令罢了。谢谢您把当时蒋的指令告诉了我,证明我的猜测没有错”。现在,我想和您说:您的猜测还是错了。为什么?因为如果是我拟的计划而蒋加以批准,这就变成我主动而蒋被动了。而事实上是蒋主动而我被动的,这显然有实质上的差别。因为我根本没有什么“计划”是由蒋“批准”的,您那样解释逻辑上似乎是说不过去。 第二,您说:“您不幸的是在蒋下边和潘公展共事”,又说:“放火烧长沙是张治中、潘公展这一竿子人的大功德,他们想建立一次奇勋……并不是专指您一个人。”我也想告诉您:这点也与事实不符。当时潘公展到职才一个月,他在大火前一天就和各厅厅长、省府人员撤往沅陵了,此事他根本不知道。 您的大作《洪波曲》将印单行本,并收入《沫若文集》,想把我给您的长信作为附录,我当然同意。 您说:“我是毫无芥蒂的,以往的历史并不是您我之间个人的问题。同时我也希望您原谅。”这太好了,这是您的雅量,我应对您表示崇高的敬意。 敬礼! 张治中 元月14日 (原载于《长沙文史资料》第2辑) (以上内容摘录于《1938:“11·13”长沙大火》,梁小进|陈先枢/著,未经作者授权,严禁复制转载引用!如需使用,请联系作者或名城长沙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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