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摘录于《1938:“11·13”长沙大火》,梁小进|陈先枢/著,未经作者授权,严禁复制转载引用!如需使用,请联系作者或名城长沙网。) 在火后的最初几天里,张治中先后发表了《引罪自谴布告》、《告民众书》等一系列文告,并紧急召回已撤退到沅陵的省政府各厅长官和其他人员,以办理善后救济工作。 “救济会”成立以后,长沙大火的善后工作也就全面开展起来。善后之急,首在救济,解决难民的吃饭和住宿的问题。救济的办法是:第一步设收容所,并办理灾民登记;第二步给以经济助力,使灾民能自力营生。从11月下旬开始,“救济会”在长沙市及湘潭、湘乡、浏阳、邵阳、长沙等县设立了十多处收容所,以安置和疏散难民。至 发放救济款是在长沙市教育会坪(今教育街省农业厅大院)和协操坪(今东风体育场)两处进行。救济款由省、市政府有关人员会同政治部三厅人员发放,每人5元,由宪兵十团团长李成仁率领所部监发并维持秩序。5元钱,按当时价值,可值光洋三四元,可买大米100斤或买高级香烟一条(50盒)。 发放救济款的消息传出后,灾民陆续回到长沙,近郊民众也纷纷接踵而至。有的怀抱小孩,有的扶着老人,从数十里外赶到长沙领取救济金。这一天,天刚刚亮,民众即从四面八方涌入发放地点。当时,两个地点都是人山人海,拥挤不堪,因此无法验看证件,只得逢人发放,不问姓名年龄,不论男女老幼,每人5元。晚8时左右,发放救济款开始,灾民们排列成长队,依次领款。发款后,在每人手上画一个不易擦去的蓝色印记。当时也有个别人借婴儿抱在怀中,想多领5块钱,但也未过分追究。 当时,有个别警察、宪兵财迷心窍,竟脱去制服,混入灾民中去冒领。不料李成仁团长早有估计,他和几个高级官佐化装潜在发放地方暗察,竟当场拿获了冒领救济金的两名宪兵和两名警察。第二天下午,他集合全队宪兵、警察,当场将两名宪兵枪毙。他又指着两名跪在地上的警察说:这两个人也应当枪毙,不过我到警察总队不久,对他们教育不够,如果把他们处决是不教而诛,今后如有违犯军纪法令的,决不宽货。后来,这两名警察经关押教育后,被革职了。 这天的发放救济款,两个地方都是从清晨开始入场,直到深夜12时才告结束,总共发放救济款10万多元。 后来,由于还有不少的灾民没能赶上登记,“救济会’’又于 此外,对于受灾房主,也按一定标准,象征性地发放了一点津贴费。住宅按面积分为甲、乙、丙三等,分别发津贴8元、4元、2元,商店门面则为6元、4元、2元。 同时,“救济会”还在城郊设置了几处施粥所,每天分上、下午发粥两次,以供灾民前来就食。市场组又在军服仓库调来背心、棉被千余件发给灾民。军委会后方勤务部也拨来大米1000袋、盐500袋、煤1000吨,交由国际救济会安置长沙灾民生活。 为了做好伤病员的治疗工作,“救济会”临时成立了一所伤病员治疗所,由席楚霖任所长,聘请了几位中西医生和护理人员。该所先后收容了560多名伤病员,大部分都经治愈出所。长沙最大的一家医院湘雅医院,在大火后很快地恢复了秩序,收容了一些大火中的伤病员。部分在长沙的外国医生也积极地参加了救治伤病员的工作。 清理街道是火灾善后工作的又一急务。 (以上内容摘录于《1938:“11·13”长沙大火》,梁小进|陈先枢/著,未经作者授权,严禁复制转载引用!如需使用,请联系作者或名城长沙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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