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摘录于《1938:“11·13”长沙大火》,梁小进|陈先枢/著,未经作者授权,严禁复制转载引用!如需使用,请联系作者或名城长沙网。) 一是下达手令,命酆悌、徐权严拿放火者,准予就地处决;一是派保安团上街维持秩序;一是令徐权、酆悌及伤兵管理处处长汪强,赶快救济难民伤兵,并维持秩序,恢复交通。 可是这时长沙市内大火已经冲天,狂暴的放火士兵早已丧失理智,仍在疯狂地浇泼汽油,逐街逐屋地点火。他们已不听任何的号令指挥了。徐权、酆悌进人市区后,无兵无卒,手足无措,只能望火兴叹,只得又回转到二里牌唐公馆,听候发落。往日的威风此时也不知到哪里去了。 长沙县警察中队是大火发生后最早开进城内的部队。据时任长沙县警察大队第二中队队长的许伟明回忆,13日晚上10时,他接到团长盛渐逵命令,当夜即率部进入长沙。但这时南城已成一片火海,北城虽然火势不大,但仍有放火队员在四处补火,根本无法予以制止。 至于“救济伤兵难民”、“恢复交通”,更是无法开展。 张治中的这些“紧急处置,’,可以说一切都无济于事。 与此同时,在长沙南郊扫把塘的章公馆里,九战区司令长官陈诚心知兹事体大,马上命三十二军团长俞济时率领驻扎在株洲的部队开赴长沙,担负警备,并维持秩序、恢复交通;又令第九战区第二政工大队从平江赶赴长沙,从事大火调查和善后救济。 (以上内容摘录于《1938:“11·13”长沙大火》,梁小进|陈先枢/著,未经作者授权,严禁复制转载引用!如需使用,请联系作者或名城长沙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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