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长沙文库 | 长沙文史网 ~ 名城长沙网旗下分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第三章 长沙近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2020-10-4 20:0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880| 评论: 0|原作者: 编纂:陈先枢|来自: 名城长沙网


 

龙骧长潭长途汽车公司

金豫北

 

长沙最早出现运营的汽车,在1921年。l921年9月,长潭军路尚未正式竣工,龙骧长潭长途汽车公司与汉口利通公司谈判合办长潭客运。利通公司派法人郭珊带四座小汽车两部来湘试路。当年10月5日的长沙《大公报》曾载有署名吕云荪的“长潭汽车试行记”:“长潭龙骧汽车公司所创之长潭汽车,本月一日为第一次试车。……是日余践石君露舫之约,偕姚君企伯携照相机于清晨候于浏阳门外之临时停车场。盖石君露舫偕法人嘉时(按:即郭珊,音译异)君由汉运有法国新式汽车两部,每部可坐五人(包括司机一人),盖特用以试行者。开行之时为八点钟卅分,观者云集,欢声雷动。时以来宾既多,特以第一号汽车先行驰骤于浏阳门及豹子岭之间,计往返可十二次,以供各界来宾及妇女幼孩试乘,籍谢观光之雅意。馀以一辆直驶湘潭,同乘者为总部军务处长刘君笃前及前造币厂长高君五,汉口利通汽车公司总经理法人嘉时君及一司机陈某,计共五人。由嘉时君亲自司机,于八点四十五分开行,乡人之围观者盈千累百,车轮一动,呼声震地,盖汽车之入湖南,固前此所仅见,无怪乡人之视为奇事也。”

这次“试路”的结果,是龙骧公司与利通公司签订“湘鄂合办草约”,即在长沙设立筹备处,汉口设驻汉办事处,着手筹办运输。

1922年8月2日,龙骧公司开办长沙至湘潭客运。当时有客车l0辆(4座车4辆、7座车2辆、l2座车4辆),稍后增加到l8辆。开车无一定时间和班次,满座即开,长潭单程费时一小时二十分。l922年8月4日的长沙《大公报》,刊登龙骧公司广告如下:

 

本公司购办各种汽车,往来长沙、易家湾、湘潭等处,兹择于阳历八月二日(即阴历六月初十日),暂用特别汽车先行营业,每日自上午七时起至下午七时止为营业时问,开车不限钟点,风雨无阻,往返迅速,座位宽舒,沿途风景空气,尤宜暑日旅行。特将各种汽车价目开列于后:

汽车价目表

特另包车:长沙至湘潭四人车六元,六人车九元;湘潭至长沙四人车六元,六人车九元。

定包钟点:每一小时四人车四元,六人车六元(远近听便,但人数不能超过座位)。

头等客车:长沙至湘潭每人大洋八角,至易家湾六角(易家湾至长沙同),湘潭至长沙每人大洋八角,至易家湾三角(易家湾至湘潭同)。

二等客车:长沙至湘潭每人大洋四角,至易家湾三角(易家湾至长沙同),湘潭至长沙每人大洋四角,至易家湾二角(易家湾至湘潭同)。

以上特别包车以及定包钟点,自八月二日开车营业,如夜晚租车,按照定价照加五成,类推。二等客车载运过重,一俟沿途桥梁如修坚固,即行开车,特此附白。

长沙总站:小吴门外清水塘,电话:l25。

湘潭总站:十八总对河盐码头。

易家湾站:易家湾。

1923年将“头等客车”票定为长沙至湘潭每人一元,后改为一元五角(夜班加收电费三角)。至l924年底,以添购新车、修理旧车为理由,涨至长潭每人二元,长易每人一元五角,潭易每人八角。

1922年10月出版的《道路月刊》三卷二期(署名牛郎的)“龙骧长潭汽车路营业调查记”报道说:“该公司开幕至今,共七十馀日……,该公司之车,迄不足以供现时之客,无论何时何地,无不乘车拥挤,有久待始得乘车者,有久待不得,废然折回者,有恐不得及时,改乘轮船者。”1924年4月,主任董事高霁在向股东大会的报告中也提到:“公司开车以来,颇得一般人士之欢迎,其阔绰者,不甘轮船之局促,情愿独包汽车,其次因事务上之关系,往往不惜车资,馀为乘车游览之老幼男女,络绎不绝。好似汽车事业与湘水水量无甚关系,此盖出乎吾人意料之外也。”“查自开车以来,至本年三月底止,计二十个月,其坐车人数达33600余人,平均每月坐车人数计l830余人,所收车资约55480余元,平均每月车资约2770余元。”

这就说明,汽车客运这一新生事物,在当时颇为轰动,具有很大吸引力。旅客大致有三类:一类是“阔绰者”,不在乎车费多少,独包小车,图取这一新鲜的物质享受;二类是“乘车游览者”,在当时不惜花一元五角乘车游览长潭路,也是相当“阔绰”的;三类是“因事务上之关系,往往不惜车资”,这是不得已而花钱乘车的。可见当时一是由于车少,二是由于“阔绰者”的好奇,造成龙骧公司的业务兴旺。这种兴旺景象,维持了两年以上,1924年11月出版的《道路月刊》ll卷2、3期记载:“龙骧公司行驶汽车,至今两年有馀,成绩大著,去岁战争发生时(按:l923年9—11月谭赵战争),虽停止营业,受有损失,而平日载客纷纷,颇有应接不暇之势。”

当时的汽车包括小轿车均只管城外长途客运,城内尚无汽车行驶。到l928年,街道修宽,环城及沿河马路次第修成,长沙各机关团体或居者为求便利运输、行走,逐渐有私用汽车行驶,而使用权属业主,行人无享用之便。l933年谭常凯、唐德才等人集资2万元创办开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开明公司),有公共汽车2辆、小包车2辆,l934年5月15日开业,在城内运行,可算是长沙市内汽车出租业之始。由于街道狭窄,城区面积狭小(1949年长沙市建城区面积仅为6.7平方公里,人口达383480人),出租客车行业一直没有大的发展。市内主要代步工具仍以人力车占绝对优势。

 

回忆开明汽车公司

张亚伦

 

长沙人谭常恺(一八九八 — 一九八○),曾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委员兼宣传部长及省建设厅厅长。于一九三四年在长沙发起创办开明汽车公司,其弟谭常悌曾学机械并能驾驶汽车,热情予以赞助。

谭常恺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系,后又留学美国,当时虽年仅三十六岁,但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号召力,经营公共讫车又是新兴事业,入股者颇不乏人。

筹备处始设于新军路谭常恺的住宅内,随后租赁落星田一栋住房为公司地址。继又在东站路建两层楼房一栋,上层为办公室,下层为机修车间和器材库,并在铁路边搭起了车库、油库。

第一次公司股东大会在落星田公司内召开。会上成立了董事会,推举谭常恺为董事长,决定了资本总额及组织章程等事项。继开董事会议,选举谭常悌为经理,经理下设业务、机务、车务三股,股长均由股东担任,其他人员由经理聘请雇用。当时湖南买不到汽车,谭常锑到上海等地购得新旧汽车七部,拆运回长修配,并新装公共汽车车身,于一九三五年秋正式营业,此为长沙市有公共汽车行驶的开始。

“开明”整个营业过程,可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开业至一九三八年“文夕大火”前,历时三年。抗战胜利后,一九四六年恢复营业至一九四八年八月倒闭,为时二十八个月,为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开明汽车公司开业时先以汽车四部,开西湖桥经天心阁沿环城马路达北门口,用车两部开小吴门至中山西路江边。不久增加了车辆。除充实市内外,并开行郊区线:一由小吴门开南郊新开铺,一由小吴门增开东郊东屯渡。还开辟了黄花市、永安市班车线,并在夏秋时增开容园线。各线营业均好。一九三六年至一九三八年上半年为该公司的兴旺时期。

“开明”除开市内公共汽车外,还经营轿车出租业务。当时富家子弟结婚,租赁挂有红锈球妁小轿车为迎亲喜车,一次租金银元二十元,司机还有红包;亦有到南岳旅游或接送贵宾而租用小车的,收入可观,而且省事。此时该公司车辆最多达到二十四辆,其中可以同时开出的营业车平均为三分之二,三分之一则停场检修。

当时环城路尚系泥沙路面,汽车经过,灰沙满天,严重影响两旁商店住户,群起向该公司提出抗议,并派代表到市政府要求制止公司行车。市政当局为避免事态扩大,召集双方开会调处。经反复讨论,决定责成开明公司投资在行车一线铺设柏油。公司同意铺设柏油,但要求十五年前专利权,未果。会后“开明”怕众怒难犯,自行动工铺了环城路中间一段柏油,所费颇巨。

“开明”为股份有限公司,虽有股东及董事会之设,但问事不多,一切大权都为经理独揽。而经理谭常悌好摆场面,对金钱挥霍无度;更无管理才能。因此管理混乱,业务如江河日下。到一九三八年春末夏初,已是入难敷出。当抗日战火向湖南境内逼进时,政府机关外迁,商店疏散,而谭经理却毫无转移打算,也未与股东及员工商量对策。在这种情况下,技术较好的多自找出路,不辞而去;加以油料零件不易购进,营业车辆日益减少。一九三八年秋冬之交,疏散之风更紧,董事长谭常恺偕眷迁往其南岳别墅,经理谭常悌亦将其妻女送往湘潭。他本人在“文夕大火”之前数日,亦弃公司出走。公司在无人主持的情况下车辆停开,员工星散。大火中房屋财产均付之一炬。

笔者在“文夕大火”前夕,曾因送眷候车,在该公司楼上做了一夜不速之客。全屋空无一人,机具器材、账册文件,楼上楼下遍地皆是,一片凄凉景象。

 

第二阶段

抗战胜利后,一九四五年十二月,笔者因事往汉。此时谭常恺尚在重庆,我与之取得联系,他即由渝飞汉,旋相偕回长。这时已是一九四六年的年初了。在回长沙途中,我们谈及恢复开明汽车公司的事。当时谭常恺所给的筹备复业费仅法币一百五十万元和一块不值钱的招牌。原来的车辆器物,均已荡然无存。适有我之旧友傅某来访,傅曾在国民党二十六军军部任上校秘书。他说他们军部有六部日军投降对所交之车想找出路。翌晨,我即与谭常悌同往回访。经过数度洽谈,遂以租赁方式,将车租妥。又通过傅的关系,向四十一师租了四部。谭常悌找回原来技工数人加以拆修。谭常恺还以租来的汽车为幌子,利用与当时在银行任副经理的同学,向银行贷款。有车有钱,开明公司的复业工作加快了进度。不到两个月就装好了六部新式公共汽车。一九四六年五一劳动节正式复业。复业后公司原设在谭氏兄弟住宅,后购得坐落在燕山岭的荒地数千平方米,建造车场、材料库以及办公用房,仍由谭氏兄弟分任董事长和经理。经理下设总务、业务、机务、车务四课及会计室,总务谋长张英烁改任后理后,兼任业务课长,由徐斐烈继任总务科长,副理张亚伦,机务课长曾志华,车务课长张寿荣,会计主任李存之。其他人员为司机、技工、售票员都是由经理谭常悌招雇。

开明汽车公司复业之初仅有所租之汽车十部,然后分别向湖南公路局、长沙市政府共租得旧车三十五部。一九四七年购进商车六部,美制轿车一部,目制小车二部,总计大小车辆五十四部,但其中有些车辆破损严重不能修复,乃将几部拼成一部。当时共装了公共汽车及客车三十部、货车七八部。因多系旧车拼装,修修停停,不能同时营运。而且绝大部分车辆系属租用,恢复后之开明汽车公司,并无实际资产,仅一空架子。

一九四六年“五一”恢复营业后,在南门口设调度站。调车六部先开第一路:即由南门口经司门口、蔡锷路转中山西路至江边,两头对开,营业收入很好。五月二十一日又调车四部开第二路:即由西湖桥经南门口沿环城路到北门口。又于七月开小吴门至东屯渡公共汽车,并在东屯渡东设站开永安市班车。继设立货运部,在小西门设办事处,开办长沙至浏阳货运,在浏阳城及大瑶、上粟市设站。由长沙装货到浏阳再运鞭炮回长沙,与轮船公司联运至汉口。开始做了几个月的好生意,但好景不长,由于当时单干商车很多,他们自揽自装。我们处处设站,用人既多,费用亦繁,得不偿失。至一九四七年底,长沙至浏阳的运输业务,不得不停止。于是,改装了一批长途客车,开辟长沙至常德客运,并成立河西办事处,由我兼主任,在溁湾镇、宁乡、益阳、常德设站。首先调车八部,每天两头对开,旅客较多,营业颇佳。随后国营汽车公司新装之长途客车较我们的客车舒适而且行驶正常,我们不能与之抗衡,乃于一九四八年三月,将长途客运业务撤销。货运客运相继停止后,开永安市班车及东屯渡公共汽车,亦由于各种困难,先后停开。营业的仅有市内两路公共汽车。当时汽油困难,又投入大笔资金改装煤气,用煤气行车,轮胎部件损坏更快,补充困难。此时公司资金已是捉襟见肘,不久,因经营管理不善,以及受通货恶性膨胀的影响,于八月一日宣告停业。

在此期间,特别值得一提的,即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一日与人力车工会发生纠纷,酿成的流血事件。开明汽车公司在创业后不久,即投资铺设了环城路一线柏油马路并请求十五年专利,行驶不到三年,因“文夕大火”而停业。战后复业时,人力车工会认为开行公共汽车,影响三千人力车工人的生计,工会负责人向长沙市政府提出强烈抗议,要求停开。并通知“开明”公司:如二十一日仍在环城路一线行驶公共汽车,人力车工人将采取武力行动。

市政当局于五月二十日下午召集双方开会,由社会科主持。开明公司派秘书王兼三出席。会上,人力车工会态度颇为强硬。他们说:如果明天环城通车,引起一切后果,工会不能负责,希望“开明”不要忽视。主持会议的钟科长亦劝说开明公司明天不要开行环城线路,政府当研究解决办法;也希望工会告诉全体工人不能有过激行动。王兼三应允将市府与工会的意见转达公司负责人。

王兼三回公司后,向谭常恺董事长汇报。谭常恺随即找经理谭常锑商量。谭常恺董事长嘱咐经理说:二十一日最好不要开车。谭经理应了一声“好吧”,就走了。当天深夜,我到谭常悌的家里,建议他“明天二十一日不要开车,免得问题闹大”。谭的答复是:“你放心,不会有事,如他能有动作,会有人来告诉我的。”谭常悌不昕劝告,一意孤行,第二天早晨,即配车四部开第二路(即环城路一线)。只行驶了一趟,人力车工人即动手将开明公司的十部公共汽车全数捣毁。在打车时声明:“只打车,不打人,让司机、售票员、乘客都下来。”在南门口打毁了四部,中山东路打毁了二部,在中山西路的四部,司机开到盐道坪西区警察局前坪,亦遭砸毁。砸车群众当与西区警察局发生冲突,警察开枪,当场打死二人,引起人力车工人极大愤慨,当即将尸体拖到谭家的停车坪里。二十二日,市长汪浩召集双方开会(出席的还有有关治安机关的负责人,“开明”派我参加。市长汪浩及警察局长刘某都严厉斥责“开明”。人力车工会负责人发言亦极强硬。我只能俯首恭昕,只要求人力车工会在开追悼会时注意坪内几十桶汽油,以免引起火灾。市长汪浩最后说:“所有问题,政府是有力量处理的。”我即离会先去。

摆在谭家停车坪之尸体,过了两天一晚,就运往南门外金刚禅院(旧时暂厝棺柩的地方)存放,死者善后由政府出面作了适当安排。

公司将被打毁之车辆拖回修复,再制车身,恢复运营。不久人力车工会组织人力车工人转业,从事汽车运输,在他们车辆尚未完备以前,由开明公司借给公共汽车一部。至此人力车工会与开明公司为争“饭碗”引起的一场震动长沙的轩然大波,始告平息。

(本文作于1987年)


编纂:陈先枢

原载:《长沙近代工商业》湖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8月


123456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长沙文库 | 长沙文史网 ~ 名城长沙网旗下分站 ( 湘ICP备0800539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12-5 03:11 , Processed in 0.097084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