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保路运动 阳信生
众所周知,湖南人民素具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传统,甚至还对西方势力持“深拒固斥”态度,试图在近代西方国家日益渗透的背景下保持自己的独立。在抵制美货、收回利权等斗争中,民众极力捍卫国家和地方利益,态度极为坚决。20世纪初,因为粤汉铁路路权问题,湖南爆发了声势浩大的保路运动。这场以维护铁路主权、抵制帝国主义的侵略、争取铁路完全商办为主要内容的保路运动,吸引了地主、资产阶级、农民、学生等各个阶层,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为历史罕见。湖南的保路运动发起时间最早、持续时间最长,规模和影响都很大。正如著名历史学家章开沅所指出的:“湖南保路运动虽然始终未能发展到四川那么大而持久的声势,但直接引起辛亥革命这场大火,首先却是在湖南点燃的。”林增平先生更是指出,“粤汉路的争夺,在全国保路运动中居于极重要的地位。而粤汉全线,湘境最长,湘省争路也最烈,所以湖南人民的斗争尤为见重一时。如果说,四川的保路运动以声势迅猛著称的话,那么,湖南的保路运动就可说以持久见长。”湖南保路运动先后持续时间达10余年之久,充分显示了湖南民众的决心和信心;湖南保路运动的发展和进展,极大地唤醒了群众,促进了湖南乃至全国反清斗争形势的不断高涨,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准备了有利条件,是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湖南保路运动起因于清政府举借外债修筑粤汉铁路和川汉铁路之议。19世纪末以来,列强开始投资中国铁路,争夺铁路修筑权。俄国首先抢到了建造南北满铁路特权,比利时得到芦汉铁路,德国抢占胶济铁路,法国保有滇越铁路,英国取得沪宁路和道清路,比利时攫取陇海路。1895年,美国设立合兴公司加入抢夺中国铁路权的行列。粤汉铁路是沟通南北的重要干线,成为帝国主义争夺的主要目标。在各国争夺铁路权过程中,合兴公司从盛宣怀处得到承建粤汉铁路的保证。就在清政府与外国银行团谈判借债之际,为了维护路权,1897年间,湖南绅商由前山东藩司汤聘珍领衔,呈请设立湘粤铁路公司,集股开办路事,但未获准。1898年4月14日,清政府驻美公使伍廷芳与合兴公司在华盛顿签订《粤汉铁路借款合同》15款。合同主要内容有:清政府借款400万镑,9扣付款,年息5厘,按半年交息一次,以铁路财产作保,分50年还清;建路所用款项,除地价及土工不计外,合兴公司每百抽五作为酬劳费;借款期内铁路由合兴公司建筑和经理,铁路所得余利以1/5归合兴,公司有添建支路之权;合兴公司在3年内建成全路。1900年7月,又迫使清政府签订《粤汉铁路借款续约》26款,主要内容包括:将借款总额增加至美金4000万元,年息5厘,9折实付,偿还期50年,以铁路财产为担保;铁路开筑后设立总管理处,总办5人中的两人由督办大臣选任,两人由合兴公司选任,剩下1人由总工程师兼任,总工程师系合兴公司委派;全路修成期限延长为5年。 然而,在粤汉铁路修筑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粤汉路在5年内完成,但合兴公司筑路工作毫无进展,到了1904年秋,仅仅修筑了广州至佛山的一段仅32.4英里的支线,干路工程没有任何进展。在此期间,公司的股权却逐渐转移到了比利时人的手中。此举引起湖、鄂、粤三省人民的反对,绅商各界废约之声渐起。湘绅龙湛霖、王先谦等首先发出了废约倡议,《粤汉铁路交涉秘密档案·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载“美公司造路逾限。私售比股,据合同与之争论,本有废约之理,该公司旧主物故,则产星散,无人无款,其势甚为危殆,又有废约之机。”1905年,留日学界也积极行动起来。留日学生总会干事长杨度被推举为留学生维护粤汉铁路代表团总代表。他带头请愿,要求废除1900年中美粤汉铁路借款续约,主张收回路权自办以维护国家主权,发表《粤汉铁路议》。他以总代表的身份回国,提出官绅筹款自办,得到张之洞张的支持。随之,湖南各界人民迅速行动起来,集会蜂起,函电纷驰,掀起了以长沙为中心的收回粤汉铁路利权运动高潮。1905年8月29日,清政府与美国方面签订“赎路合同”,美方要求清政府支付赎路款675万美元,中国须于草约签订起3个月内交付200万元赎金,其余的在6个月内一律交清。 粤汉路废约成功后,湖南士绅于1905年冬组建“粤汉铁路筹款购地公司”,委派龙湛霖、王先谦为总理,张祖同、席汇湘为总办,龙绂瑞为会办,汪概、谭延闿、冯锡仁、黄自元、孔宪教、叶德辉为总议,积极开展铁路自办工作,从而出现了“官率绅办”的局面。随之,他们开始筹款活动,发行铁路有奖公债,总额为1200万元,分300万股,每股票银4元,分5年售完。因群众对官绅不信任,公债无人问津,加之公司出现亏累,难以为继。1906年5月,陈文玮等联络学界发起集股大会,倡议成立“商办湖南全省铁路公司”,发起人率先当众认股200万元,与会者欢欣鼓舞,纷纷入股,一天之内,商学两界认股已逾200万元。禹之谟亦极力主张湘路商办,曾多次“莅会演说,痛陈利害”,湖南工商各界在他的影响下,“数日间集款百余万”。1906年冬,禹之谟在狱中得知粤汉铁路又有实行官督商办之说的消息后,立即致信湖南青年学生,希望他们誓死力争自办,指出:“湘路之能否专归商办,必得学界为之援助。否则一为官办,资本无着,人皆悭而不前,势必借洋款,以数百万赎回之路权,又将去矣,且湖南与之俱亡……欲存湖南,必争路权。争路权者,商界、学界之天职,责无旁货。”1907年3月,湖南粤汉铁路公司正式成立,袁树勋任主持总理,张祖同、席汇湘为协理。公司预定招股3000万元,以5元为1零股,100元为1整股,先招600万元为优先股,抽1/10为特别报酬。公司提出优先股达到一定数额后,先期赶办长沙至岳阳路工,并分办长株段,预计3年内完工。 但是,清政府奉行“以官力压商力,以外资压内资”的既定政策,于1908年,任命张之洞为督办粤汉铁路大臣,并兼办鄂境川汉铁路,与各帝国主义国家商谈铁路借款事宜。1909年3月7日,德华银行代表柯达士以“折扣从轻”为诱饵同张之洞议定粤汉铁路借款办法大纲。英国闻讯后向清朝外务部提出严重抗议,并联合法国与之展开竞争。1909年6月6日,张之洞只好派员与英国汇丰银行代表熙礼尔、法国东方汇理银行代表贾思纳、德华银行代表柯达士订立《中国国家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鄂境川汉铁路五厘利息借款草合同》,共借550万英镑作为建造官办鄂湘两省境内粤汉铁路干线、鄂省川汉铁路干支两线之用,利息5厘,9.5折扣交付,25年还清,以湘鄂两省百货厘金和盐税为抵押,粤汉铁路由英国派总工程师,川汉铁路由德国派总工程师,三国分别承购材料,英德派遣会计人员稽核铁路用款,铁路盈余存入英德银行。美国、俄国、日本看到有利可图,也先后要求加入湖广铁路借款行列。由于美国的多方活动,三国政府难以应付,遂同意其加入。而后,四国驻华使节接连嗾使清政府采取强硬办法,压制民间拒借外款行动,并要求从速签订正式借款合同。1910年5月间,四国银行达成协议,组成四国国际银行团分别以同文照会催逼清政府签订借款合同,扬言如果清政府再不理会将强行勒索。 清政府同英、法、德三国银行团签订了湖广铁路借款草约后,招致各方激烈反对,湖南掀起了以“拒债”、“集股”、“请归商办”为中心内容的更大规模的保路运动。湖南这一阶段的保路斗争首先是由日本留学生发起的。1909年5月,留日同乡会在东京为铁路借款事连续召开了两次特别大会,商议拒债办法,并专门设立铁路部主持拒借外款,同盟会的谭人凤、宋教仁等“视为革命良机,即以同乡会为争路办事处”。同年8月,湖南留日学生决定创办《湘路警钟》杂志,“专以救济路权、监督路政、以达完全商办为宗旨。”但出两期后,遇到日本政府的干涉而停刊,改名《湘路危言》,在上海发行。学界行动起来后,旅居全国各地的湘人,纷纷行动起来,汇入争路的洪流之中。他们先后致电军机处、邮传部、湖广总督、湖南巡抚和湘路公司,力拒外债。旅沪和旅宁湘人还分别组织湘路保存会和保路协会,谋集股以保商办权利,全力参与争路斗争。 为更有效地抵制外债、召集股款,1909年8月13日,谭延闿、龙璋、陈文玮等绅商在长沙紫荆街设立“湖南铁路股东共济会事务所”,以便随时召集股东,互相讨论抵制之策。不久,又组建了“湘路集股会”,具体负责拒债、集股、办报、研究议案等事。9月,湖南集股会还推举刚刚归国不久的留日学生何陶入京递交湖南各界呈请最高当局的专文,并负责联络湘籍京官拒借外债。旅居北京的湖南同乡会两次集会,反对湘路举借外债,请归商办。10月8日,王先谦、余肇康也以湖南铁路总公司名义致电邮传部,“请饬下外务部、度支部,立将湘路借款原议取消,以断一切葛藤支节,机方紧迫计无逾此。”10月,“湘路集股会”创办的《湘路新志》正式发行,专门宣传推动集股,力拒外债,在长沙民众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湖南咨议局成立后,便成为领导湖南保路运动的大本营。咨议局初选议员820人代表各府州县的绅商学界致电邮传部、宪政编查馆等处提出抗议,《湘路新志》,《湘路警钟》第一期载“铁路借款,湘人决不承认。照咨议局章程,本省铁路之存废,应由议员决定。现距议员集省期近,万勿签押”。湖南咨议局正式成立后,即通过关于湘路无庸借款,实行完全商办,以及用人培材等一系列议决案。在咨议局的影响带动下,除了商民踊跃集股外,湖南各界人士包括留日学生、立宪派人士、下层“农夫、焦煤夫、泥木匠作、红白喜事杠行、洋货担、铣刀磨剪”,乃至旅居各省的湘籍官绅几乎都被席卷进来。 借款合同签字后,咨议局要求巡抚杨文鼎代递奏折,称“湘路纯是湘人集资自筑,定章不收外人股本,路成后,悉听国家取缔,无不服从,原与国有丝毫无异”,陈述湘路力能自办,不甘借债。杨文鼎答应代为上奏。湖省公呈曰“粤汉干路关系重要,连日以来,通省士民奔走呼号,开会研究,全谓湘路实关湘人命脉,务当呼吁朝廷,万不欲一二部臣借国有之名使外债得以拦入。舆情激昂,万众一致,非请命朝廷明降上谕,收回成命,仍遵历次谕旨,准与商办,责成公司限期赶修。俟将来国库充足之时,再请后命,则恐贻误大局,非可逆料。”但此折一上,清政府下旨严词申饬,并称“致生事端,着即从严惩办。”湖南巡抚遵照清廷旨意,压制保路运动。1911年5月20日《申报》报道,“议员等上不见谅于政府,下又大拂乎舆情,与其尸素局中,曷若引咎辞职”,于是周翼崧、左学谦、黄英、周广询、刘忠讯、彭施涤、萧鲤祥、朱增馨、李恒泽、刘佐璇、陈晋鑫、童光业、丁鸣盛、粟戡时等14人先后辞职。 为联合各界保路、促进铁路的修筑,湖南各界先后组织了各种类型的团体,见下表:
湖南各界保路团体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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