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别开生面的节庆庙会 长沙传统节日的形成和发展,一是源于各种农事和农事祭祀活动,由于长期处于农业社会之中,因此,其传统的节日大多与各种农事活动有关,如“四时八节”中的“八节”,即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以及含“八节”在内的二十四节气,即是以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气候变化来确定的。又如春节,亦称年节,年者,谷熟也,春又为岁之首,因此,庆祝春节,即含有庆贺和祈求丰收之意;二是源于纪念著名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历史传说,如端午节赛龙舟、吃粽子,源于纪念屈原,寒食节纪念介子推等;三是源于宗教祭祀、民间信仰,如中元节祀鬼神、祭祖先,过小年祭祀灶神等,这三个方面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融合逐渐形成了长沙传统的节庆民俗,并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而发生变异。 长沙地区主要节庆风俗有: 春节 春节又称“过年”。狭义的“春节”应该是指新年到来之际(大年初一凌晨)及之后(正月十五日之前)的一段时间。一般而言,即向年前追溯到腊月二十四日过小年之日,向后延续到正月十五元宵节前后。在民间,春节是最受重视的传统节日,与端午节、中秋节并称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三大节日。清嘉庆《长沙县志》记载:正月元旦,设香烛、楮钱、米面、果品、酒醴。四鼓长幼悉整衣冠拜天地、家神、宗祖,然后少长以次拜贺,谓之贺年。黎明出行,响爆竹,择方与时之吉。友交相拜贺会饮。城市择日,然后列肆。是日占风之方向,以验岁之丰耗,北主丰,南主歉,观天色明暗,明多晴,暗多雨。立春日,官行迎春礼后,胥役别以小牛、丝鞭鼓乐送乡达,谓之 送春牛。嘉庆《善化县志》也载:乡村于 元旦,少长衣冠以次持香出门,向吉方三揖,谓之出天行。陈果品、焚香,拜宗堂家神毕,复向外拜之,为敬天地众神。然后以少拜长, 曰拜年。城中旧俗,多以天明出行至戏友家,登堂交贺,亦有呼门授褔者。 元宵节 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古称“上元节”,夜晚称“元宵”“元夕”或“灯节”。汉文帝时,已下令将正月十五定为元宵节,汉武帝时,祭祀“太一神”。另有一说是元宵燃灯的习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说”: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十月十五日为下元节。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别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乐,故上元节要燃灯。 清明节 清明节,一般在三月初。又称三月节、踏青节。为祭祖扫墓之期。有祠堂聚会、上坟扫墓、踏青春游以及赛放风筝等习俗。清明前一日为寒食节,为封坟立碑之日,断火冷食。清明又是传统二十四节气之一。清明一到,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 端午节 端午节是中国最古老的节日之一,约定俗成地成为纪念先秦时期楚国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的节日后,便与屈原流放之地的沅湘大地建立了“剪不断,理还乱”的密切关系。但楚地乡间却以为这一天是避邪、除瘴、祛疫的日子。农历五月初五旧名“端五”,端是“初”的意思。五月蚊蝇滋生,疠疫流行,楚人普遍认为五月是个恶月、毒月,重五之日是恶日、死亡之日,民俗忌“五”,遂改成“端午”。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俗称“鬼节”,是一个宗教色彩很浓,且与佛教、道教均有关的传统节日。也称祖宗节,是一个大规模的祭祖节日,其源可上溯至梁武帝时的“盂兰盆会”,有目连救母的故事相传。相传目连为救出置身饿鬼群中的母亲而特设“盂兰盆会”,上演大戏《目连救母》,以供奉十方众僧。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是“三秋恰半”,故称“中秋”,是夜月色比平时更明亮清澈,称“月夕”。中秋月圆象征人间团圆,素有亲人团聚的习俗。是日,亲友互赠月饼、糖果,家家团聚,吃牛肉炒茭瓜、鸭子、鲜藕、月饼等食品。有的农村中秋食芋头,谓剥芋头皮为剥鬼皮,寓意辟邪消灾。妇女在中秋节中午回娘家,晚上回婆家,故中秋节又名团圆节。 长沙地区主要岁时风俗有: 春社 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叫春社,这是个古老的春祭祈农节日。中国古代每25户为一社,社有社神,即土地神。人人参加社祭,祈五谷,“以卜来岁之稼”。《荆楚岁时记》云:“社日,四邻并结宗会社,宰牲牢,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享其胙。”古人此日先以佳肴祭祀,再分食祭品,最后尽情戏耍,有“一国之人皆若狂”之语。民国以前,湖南农村社日休耕,忌动土。具酒食敬社公社婆,击鼓烧纸,有的搭台唱戏,或演木偶、皮影戏,叫社戏。全体尽皆痛饮,故有“牛歇谷雨人歇社”之谚。 中和节 二月初二,古称中和节,民间称龙头节或吞龙节,俗语龙抬头。相传三皇五帝皆于此日举行盛大仪式,御驾亲耕,皇娘送饭,文武百官耕作。于是老百姓是日惯用龙来称呼各种事物,如称面条为龙须面,食饼叫龙鳞饼。后来又称此日为土地生日,人们常用猪头祭土地庙,民谚云“二月二,龙抬头,土地庙前许猪头”,“二月二,龙抬头,大仓满,小仓流”等。 上巳节 农历三月初三古称“上巳”。秦汉时期,每年三月上旬巳日(称上巳日)人们要到水边举行招魂禳灾仪式。魏晋以后改上巳为三月三。南朝时,长沙一带每年三月三要“取鼠曲菜汁作羹”,“以厌时气”。后演变为“三月三,地菜子煮鸡蛋”之俗。地菜子即荠菜,浏阳北乡称善菜,有明目、理脾胃、去风湿之功能。三月三有晨起去江边盥洗习俗,叫祓禊,谓可“清除污秽,消灾得福”。 浴佛节 农历四月八为浴佛节。相传四月八日为佛祖释迦牟尼生日,南朝时即有是日以香水浴佛,共作龙华会之习。四月初八又传为“龙王节”,船民及农民赶至杨泗庙、江神庙及各处的龙王庙举行祭祀。迷信者认为龙王是管水之神,可保风调雨顺。四月二十日俗称“分龙”,分龙的第二天下雨称“分龙雨”,农谚云:“二十分龙次日雨,石头缝里都是米。”是日起,同一地域晴雨殊异,俗谓“分龙雨,分牛背”。四月初八前后有寒流过境,俗称“龙王暴”,谚云:“四月八,冻死鸭。”四月八日的主要农事风俗活动,有“嫁毛虫”和“祭牛神”等。四月八日也传为牛神节。农家以佛祖怜悯耕牛劳累,让牛此日休息,故有“四月八,牛歇轭”之说。 天贶节 农历六月初六名“天贶节”,又叫“婆公节”“鄱官节”,俗称“酣官生日”。酣官,亦称鄱官,相传是灾害之神。传说唐代高僧玄奘取经回国时,于是日渡江落水,暴晒经书。后世演变为是日家家晒衣服、被褥、契约,读书人则曝晒书画,谓可防霉变和虫蛀。是日城内多设醮,以禳灾。农家则剪纸为田神,上涂鸡血,举之于竹竿,每田插一根,叫敬酣官。有的于五更时杀雄鸡祭于田间,叫祭酣官,以求禳灾丰稔。妇女在是日洗头发,谓可使秀发不腻不垢,为儿童洗浴可免生疮疖。寺庙祠堂翻晒经书族谱和菩萨袍服,故是日又名晒谱节。故有“六月六,人晒衣裳龙晒袍”之说。 七巧节 农历七月初七名“乞巧节”“女儿节”,后演化为七巧节。是日牛郎、织女二星座最为靠近,相传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之期。旧有坐看天河两星的习俗。农户七夕看天河谓可预卜米价,天河晦则米贵,天河明则米贱。是日,白天舀一碗清水暴晒,入夜,少女将绣花针轻放碗水面,针浮主吉;也有取小草一片浮碗内,于正午看碗中水影,有的影子似戥子、算盘、毛笔、如意、尖刀等,以占休咎。宗懔《荆楚岁时记》云“七夕,妇女结彩缕,穿七孔针,或以金银鍮石为针,陈瓜果于庭中以乞巧。” 重阳节 古人认为九属阳数,农历九月九日,日月同属阳,故名重阳。自汉朝起,中国就有重九戴茱萸,登高饮酒之习,以效桓景避灾。此日多酿酒,称重阳酒或菊花酒,故又称重阳为酒节。此时南方平均气温适合于发酵温度,故出酒率高,酒味浓烈。是日多蒸重阳糕,登高眺望,以茱萸插头或挂在胸前,饮茱萸酒,赏菊赋诗为乐。茱萸是一种散发出浓香的中药,谓能驱风避邪。由于重阳节的种种风俗与长寿联系在一起,故此节也被视为敬老的节日。 腊八节 农历十二月初八为腊八节,又名成道节。相传此日为释迦牟尼成道之日。各寺庙用香谷、果实等做粥供佛,称腊八粥,流行民间。此日开始熏制腊肉。这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而又包括祭祀祖先、驱逐疾疫、厨房事务、佛教圣宗等方面内容的综合性的传统节日。长沙地区有“腊鼓鸣,春草生。腊鼓动,农人奋”之谚。故十二月初八日俗为“腊日”。腊祭所祀之神很多,主要有:土地神、庄稼神(稷神——五谷神)、山林神、川泽神、昆虫神、虎神、猫神、路神、门神、灶神、傩神,以及祖先神等。尤其是灶神,许多地方家家户户年年皆祭,楚湘之地每年所祭远非一次。 灶王节 又称“过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传为“灶王上天”的日子。民俗认为凡家中有火灶必有灶王神,它管人们的饮食,而民以食为天,故灶王为一家之主,民间于是日祭灶神。《灶王全书》说:“(灶神)受一家香火,保一家康泰,察一家善恶,奏一家功过,大错减寿三百天,小错折寿百日”。后世普遍遵循这种说法,便形成了民间普遍祭灶的风俗。灶王升天之日各家供奉糖果糕饼为灶王送行。有的人家丢一块糖于炉火或将糖粉涂在灶口,谓糖块溶化后可粘住灶王的嘴巴;有的于是日将厨房墙壁打扫干净,使灶王记载失去稽考。送灶王时只由男性家长揖拜,俗谓“女不祀灶,男不拜月”。祀毕,焚灶王纸像,于厨房张贴“上天呈善事,下地降吉祥”的红纸条,全家分吃祀灶后的糖果,举家尽欢而散。 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民间祭祀活动逐渐向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即从淫祀到合法祭祀、从祭鬼神到拜先祖、从消灾到祈福、从娱神到娱人转变,特别是一些传统庙会对纪念先贤、弘扬正义、活跃城乡民众生活、促进地方商业贸易、传承传统民间艺术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今日长沙延续至今并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庙会主要有: 长沙火宫殿火神庙会 火宫殿供奉火神祝融。火神庙会祭祀,分官祭和民祭。清光绪《善化县志》记载,火神庙祭期“每岁以季夏月下旬二三日为官祭。”由长沙府主祭,长沙县、善化县文武官员参加。每年有春、秋仲月两次民祭,由长沙县、善化县民间团体主祭,县城百姓参加。到民国时,官祭废止,但春节和农历六月二十三日的民间庙会仍年年举行。庙会主要内容有祭祀、社戏、民间手工艺、民间说唱艺术等。同时形成小吃市场,卖小吃的摊担有麻圆团、馓子、臭豆腐、红烧猪脚、油条、麻花、猪血、牛杂等数十种之多。还有玩猴戏、杂耍、看西洋镜的都云集祭祀庙会。从早到晚,唱大戏的锣鼓声、商贩叫卖的吆喝声、朝拜者的祈祷声、悠扬悦耳的钟鼓声,伴随着缭绕的香火一起和唱,汇成一曲火神庙会交响乐。火宫殿火神庙会今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长沙县榔梨镇陶公庙庙会 陶公庙每逢两个陶公菩萨陶淡和陶烜生日——农历正月十三和八月十七日,都要举办盛大的庙会。庙会每次时间长达10天左右。前来赶庙会、朝拜的香客成千上万,其中有来自川、鄂、豫、浙、闽、赣、粤、桂等地的香客。每次庙会,古戏楼上好戏连台,长沙城里的戏曲名角都登台演出,有湘剧,也有京戏,整天整夜地连演连唱。唱得精彩时,有钱人争相往台上抛赏钱,穷人家则为之喝彩。庙坪里,玩龙、舞狮、罗汉舞、竹马灯等竞相上场,庙会成了百艺汇集之所。庙会期间,商贾云集,买卖和交换物资的生意十分红火。一时间,香火鞭炮不绝,香客、戏客人涌如潮,热闹非凡。因为庙会的需要,结庐成市,首先形成了“三仙街”,接着逐渐形成了今日的榔梨镇。因此,有民谣云:“榔梨街上不作田,两个生期吃一年。” 陶公庙庙会今为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撰文:陈先枢 来源:湖湘文化区域精粹丛书《长沙:长岛人歌动地诗》2019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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