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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时务学堂的作用与影响

2020-9-14 16:1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14| 评论: 0|原作者: 梁小进|来自: 名城长沙网



三、推动了湖南社会的近代转型

时务学堂的重要作用与影响,还在于它对于湖南社会转型的积极推动。晚清戊戌以前直至清代中期的湖南,虽然随着整个中国进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但在社会形态上,在其经济、政治与文化等各方面,仍然处于中世纪的时代。经济上,仍然是自给自足的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占统治地位,基本上没有机器生产,没有近代企业。与此相适应,社会的交通、通讯仍然保持着古老的方式。在政治上,仍然实行着二千多年前建立的郡县制,由省、府、州县各级衙门构成的地方行政体制,维护着清朝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没有民主民权,也没有地方自治。在思想文化上,仍然是大一统的儒家思想文化占据着统治地位,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社会思潮还没有传入进来。整个湖南社会,无论是社会的生产方式,还是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还是社会的管理方式,基本上还是二千多年以来沿袭和传承下来的模式,落后闭塞,暮气沉沉。

然而,这么一种的社会状态与情势,却在晚清戊戌前后几年的时间里,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二千多年来流传下来的社会生产与生活开始改变形式。社会上开始出现许多令人目瞪口呆的新事物,人们的思想也开始发生不可思议的变化,社会正在不声不响等出现许多新社会的因素,悄悄地发生一个质的变化。而这一切,都是与时务学堂的创办者及其老师与学生们分不开的。他们不遗余力地鼓吹学习西方,身体力行地举办新式的企业、交通、学校,创办那些以往从未有过的事业如学会、报纸、警察局等等。他们掀起的救亡图存浪潮,他们扬起的维新变法春风,促进湖南社会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乃至城市管理方式等各方面,发生质的飞跃,开始了从古代到近代的社会转型。

(一)促进了湖南社会经济的近代转型。戊戌时期湖南社会的近代转型,首先是在经济领域开始出现的。甲午战争以后,发展经济、富国强民逐渐成为湖南开明官绅的共识。他们认为:“当雄邦环伺之秋,为经久自立之策”“必讲求工艺以抵制之,中国机庶可转,故声、光、化、电及一切制造、矿学,皆当开通风气,力造精能”“苟欲转灭为兴,易亡为存”,“莫如大兴艺学,众建学堂,宏创工厂,富购机器,广选西法,多聘西师”。学习西方,劝工兴商,以挽救国家和民族的危亡,已成为甲午战后、维新期间的时代潮流,并在湖南掀起了一股创办近代工商业的热潮。

湖南最早的近代企业,是1895年创办的湘裕炼矿公司与和丰火柴公司。湘裕炼矿公司系湘绅张祖同、朱恩缙等投资,创办于长沙,生产锑砂,“售于各国”,“获利甚厚”。是年,上任伊始的巡抚陈宝箴奏请开设湖南矿务总局,作为全省发展矿业的领导机构。次年正月,湖南矿务总局正式成立,并制定了详细章程44条。矿务总局的成立对湖南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至1898年,全省开设了常宁山口山铅锌矿、益阳板溪锑矿、新化锡矿山、平江黄金洞金矿等四个较大的矿务局,还在各地开有金、银、铜、铁、锑、锡、铅等金属矿和煤、磺等矿大小数十处。湘裕炼矿公司还与粤商合作,于1989年在长沙创办了大成炼矿公司。

和丰火柴公司为官商合办企业,由陈宝箴与湘绅张祖同、刘国泰、杨巩等创办于长沙,公、商股本共三万两,为湖南维新时期最早的近代工厂。次年,公司正式开工,生产火柴。工人多为女工,达七八百人。另有部分工序如糊盒等,发放厂外承包,附近贫民赖此为生者达数千人。全公司日产火柴20余箱,年产量约一万箱。一年后,正在长沙主持南学会讲学的皮锡瑞专门来厂参观,曾感其“局面甚大,略似上海、湖北(火柴厂)”。

维新时期湖南兴办的近代企业,最重要的当数1896年冬成立的湖南宝善成制造公司。该公司由王先谦、张祖同、黄自元、朱昌琳、汤聘珍、熊希龄等集议创办,初为官督商办,是一大型机器制造企业。公司从上海购置机器,招聘技工,有小锅炉马力一具,刨床、车床各一台。原拟制造电气灯、东洋车、银元及矿务各局一切应用之件,后因亏损较大,改由官办,并改变生产方向,以制辫机和发电装置的生产获有成效。制辫机方面,初期生产了圆辫机2部、扁辫机6部,后专门生产扁辫机。发电装置方面,1897年在巡抚衙门附近开设了一个小型发电厂,时称北厂,又在附近时务学堂、湘报馆和商店架设电线,安装电灯。发电厂的创建和电灯的使用,给城市带来光明,湖南社会开始结束数千年来油灯照明的历史,成为湖南电灯和电力工业的肇始。北厂正式发电后,发展很快,用户迅速增加,开灯400多盏。随后在南门口增设南厂,亦供应400多盏,仍供不应求,到厂挂号定灯者不下一千六七百盏。时务学堂之起,其最初即始于宝善成制造公司。其时,公司曾计划设立一所工艺学堂,经上呈巡抚陈宝箴,即获赞同。陈宝箴曾指示“公司、学堂归并办理”,并亲自为之命名“时务学堂”。

除了以上各家,湖南民营机械制造企业也开始出现,如1898年陈万利开办制造石印机的机器厂,另有张本奎的化学制造公司、《湘报》馆印刷厂等。

近代交通运输与通讯业也是在甲午战后、维新期间开始起步。湖南近代交通业发端于1897年成立的官督绅办的“鄂湘善后轮船局”。早在洋务运动兴起以后,湖南即有人发出内河行轮之议,郭嵩焘、曾国荃、陈湜等曾发起商议。甲午战后,谭嗣同、唐才常等遂大声疾呼,倡议湖南修铁路、造轮船,促进商业发展。18964月,熊希龄、蒋德钧等开始筹办湖南行轮事宜。是年初夏,熊、蒋前往武昌进谒湖广总督张之洞,上递公呈,请求办理湖南内河轮船。直至1897年春,维新之风盛行,才获得张之洞的批准,但必须湘、鄂两省合办。是年8月,鄂湘善后轮船局在湖南内河试航成功,并通过《合办章程》,两省各购置大轮船1艘、小轮船2艘。18984月,轮船局湖南局正式开航,大轮开湘潭至汉口航线,小轮航行省内,开湘潭、岳州、常德航线,货、客运均营,颇为兴盛。近代内河航运业从此滥觞于湖南。不久,湘绅龙璋邀集部分商股,购置小火轮4艘,成立鄂湘溥利轮船有限公司,拟行驶长沙至汉口航线,旋因戊戌政变发生而夭折。

湖南近代铁路交通也是发轫于戊戌时期。1896年前后,清政府计划修筑粤汉铁路,“拟绕道江西”。湖南士绅获悉后,起而力争,要求粤汉铁路折而入湘。谭嗣同在《湘报》发表《论湘粤铁路之益》一文,论证粤汉铁路经由湖南的合理性,指出粤汉铁路走江西在地理和资源开发上的“六不利”,经湖南至广州方案对铁路建设的“九大利”,以及对湖南发展的“十大利”。与此同时,熊希龄、蒋德钧等作为湘绅代表专赴武昌,进见湖广总督张之洞和经办芦汉铁路盛宣怀,就此恺切陈情,据理力争。为促使粤汉铁路取道湖南方案最后敲定,湖南士绅还联合广东、湖北绅商,于189711月共同拟定《湘鄂粤三省绅商请开铁路禀》,具呈户部尚书王文韶及张之洞、盛宣怀。湘绅的执着追求使张之洞等为之感动:“近来湘人尤多通晓时务,不泥故见”,具有“卓识远虑”,遂上奏朝廷,并于次年元月获得清廷谕允。湖南士绅们马上行动,成立了湘粤铁路公司。湘绅争取粤汉铁路取道湖南的成功,是湖南近代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此路虽然迟至二十世纪初才开始修筑,1936年全线通车,但她使湖南抓住了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为以后湖南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与鄂、粤、桂联系的加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湖南近代邮电事业亦起源于戊戌时期。湖南的邮政,直至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仍然处于古代的邮驿铺递时代。清代,全国驿道干线经过湖南的有三条,驿道设置驿站、铺递,有人夫、马匹以供邮传。九十年代初,湖广当局拟在两湖举办电信事业,架设由澧州(今澧县)入湘电线,但遭到当地绅民反对而未果。1896年,巡抚陈宝箴与张之洞筹商,决定再次接设湘、鄂间电线,但路线改由长沙而北,于岳州(今岳阳)入鄂,至湖北蒲圻,全长450余里。此次,由于维新运动已经展开,湖南绅民已“咸知电线之便,为事势所必需”,工程进展颇快,架线“沿途迄无异言”,次年即全线竣工。5月,湖南省城长沙就设立了电报局,收发官、商电报,后又在醴陵、常德等处增设了电信机构。湖南电信事业的开创,进一步密切了湖南与外界的联系,使湖湘地区能够更快地获取信息,对于湖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建设电信事业的同时,维新派也在筹议湖南创设近代邮政机构的问题,亦于次年在长沙设置邮政分局。近代电信与邮政机构的创立,使湖南开始告别古老的驿递制度,加快了湖南社会的近代转型。

综上所述,在甲午战争以后至戊戌政变,短短的三四年时间,湖南社会的经济面貌就发生了十分醒目的变化,产生了近代的工矿业、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从此,三湘大地开始有了机器大生产,有了近代化的经济实体及其运作方式;近代化的交通运输方式应运而生,湘江、沅江大动脉开始出现以蒸汽机作为推动力的轮船,人们又在经营修筑铁路、行驶火车的大事业;电力作为新能源的出现,不仅成为新的强大的生产动力,而且使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和通讯方式开始展现一个根本性的转变。这一切都说明,湖南社会在经济形态上,已经开始转行到一个新的轨道上来,开始了近代化的社会转型。

在这一令人兴奋的节点上,时务学堂的创办者及其老师与学生们,充当了热情而有力的推动者和宣传者。他们为之奔走呼吁,出谋划策,甚至亲力亲为,实心操办。

翰林院在籍庶吉士熊希龄,在担任时务学堂提调之前,就是一位创办近代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参与者和组织者。他亲身参加宝善成制造公司的创办。为了湖南内河行轮和粤汉铁路取道湖南,他与蒋德钧多次身赴武昌,进谒湖广总督张之洞,慷慨陈词,终于不负湖湘绅民的寄望,使这二个重大的近代化项目落地湖南。

时务学堂中文总教习梁启超,是推行新学、实行新政的倡导者和宣传者。18984月初,他曾论及湖南新政应办之事,认为“欲易贫而富,则非广励工商末由也”,而提出修马路和举办博览会的主张。他说:“一曰开马路,通全省之血脉,则全省之风气可以通,全省之商货可以出;二曰设劝工博览场,取各府、州、县天产、人工之货,聚而比较之,工艺精学者优加奖励。”时务学堂中文教习唐才常也在《湘报》发表文章,鼓吹“自造各种机器,遏洋货利权”,建议“仿泰西珍会之例,大赛工艺”即开办博览会,以振兴中国工业。

(二)推动了湖南社会政治的近代转型。戊戌时期湖南社会的近代转型,在政治领域也有明显的表现。甲午战争以前的湖南政治领域,是实行与全国一样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体制,在政治思想领域,则仍然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一统天下。光绪五年(1879),洋务运动杰出的思想家郭嵩焘愤而辞职回国。此后,他息居湖南省城,从事著述,并创办思贤讲舍,组织禁烟公社。他曾将自己对于洋务运动的反思和在英、法两国的见闻,介绍于省会士绅之中,并进行一些讨论,其中不乏对于西方社会政治制度的赞扬之词,亦若隐若现地折射出一星半点的民主民权思想。但这在整个社会机制没有变动,“天朝上国”、“夷夏之防”思想仍然占据统治地位的湖南知识界,不过是寥若晨星、凤毛麟角。然而,这一社会情势和思想状态却在甲午战后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一变化主要表现在:西方民主民权思想得到传播,一些新的社会政治组织和机构开始在湖南出现,地方自治在湖南举行了初步的实验,其社会政治形态已经开始了走向近代化的转型。

湖南社会政治的近代转型,首先表现为西方民主政治观念在这里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这一形势的造成,是与维新派大力传播、推广西学,而最主要就是创建时务学堂、举办南学会和创办《湘学报》、《湘报》分不开的。据前所述,维新派之创办时务学堂,其主要目的就是培养维新变法的人才,其教学内容“中西并重”,而西学“以政学为主义,以艺学为附庸”,即以西方的社会政治学说为主。中文总教习梁启超堪称时务学堂的总导师和灵魂,韩文举、欧榘甲、唐才常、杨毓麟等教习,思想亦非常激进。他们不厌其烦地向学生介绍西方的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制度,灌输西方的民主民权思想。一时之下,西方的社会政治制度如君主立宪制、共和制,如三权分立制、政党制、议会制;民主民权制度方面,介绍了人民的各种自由与权利;法律制度方面,介绍了宪法、民法、刑法等等,应该说还是甚为广泛的了。

南学会的开办,也推动了西方民主民权思想的传播。南学会成立于18982月,是湖南维新时期一个影响最大的学会,会所设在巡抚衙门孝廉堂。该会以“开浚知识,恢张能力,拓充公益为主义”,以讲演为主要活动方式,互相探讨学术,议论时政,对社会兴革事宜发表意见。学会会友分为“议事会友”、“讲论会友”、“通讯会友”。其“讲论会友”由学问渊博、擅长言辞之人充任,定期讲演,并随时答疑,推经学大师皮锡瑞主讲学术,署按察使黄遵宪主讲政教,谭嗣同主讲天文,时务学堂教习邹代钧主讲舆地。时务学堂西文总教习李维格也曾到会演讲。南学会的讲演始终围绕维新变法这个中心进行,大力宣传西方的民主民权思想。其第一次讲演系巡抚陈宝箴作,题为《论为学必先立志》。他在讲演中首先指出:“为学必先立志天下事”,“以求振国、匡时、济世、安人之要道”;“我政教不如彼,人材不如彼,富强不如彼,令行禁止不如彼”,因此要急起学习西方、实行变法。黄遵宪的讲演深刻地批判了封建的官僚体制,号召大家起来“去郡县专政之弊”,兴利除弊,“以追共和之郅治,臻大同之盛轨”。在讲论者演说时,听众可以提出疑问,由讲论者回答。不少时务学堂学生前往听讲,也善于思考,经常提问,如蔡钟浩、范源濂、辜天祐等。所提问题范围广泛,涉及政体、民主、法律、学会、新政等等。如杨昌济问:“愚观《泰西新史揽要》,专发明民主之益。即湘省士林中亦多有言民主为五大洲公共之理,至当不易、牢不可破者。及观梁君卓如《论君政民政递嬗之理》,则曰:‘多君为政者,据乱世之政也;一君为政者,升平世之政也;民为政者,太平世之政也。’”对于君主、民主、君民共主几种政体提出了讨论。辜天祐则向讲论者“专门请求政学为主”,指导会员学习公法律例。这些讲演与提问和答问,实际上是对于西方民主制度和民主民权思想的宣传与讨论,都是以往学界士林闻所未闻的。

维新期间西方民主民权思想在湖南的传播,还有其极为重要的阵地——《湘学报》和《湘报》。《湘学报》原名《湘学新报》,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1897422日)创刊,湖南学政江标发起,唐才常、蔡钟濬等编辑,自第21册起更名《湘学报》。其宗旨以“讲求中西有用之学,争自濯磨,以明教养,以图富强”,时务学堂教习唐才常、杨毓麟、邹代钧为经常撰稿人。《湘学报》以大量篇幅介绍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情况,希望清政府学习西方以新法练兵、建立海军、发展民族工商业。在政治上,《湘学报》还发表文章,提出君民共主的主张,要求推行议会政治、实行民权。《湘学报》是湖南最早宣传维新变法和宣传西方民主民权思想的舆论阵地,具有很大的影响。当时,巡抚陈宝箴曾札饬各州县订购;学政徐仁铸亦“通饬各学,按期购置”,“分布城乡各书院,俾士子一并阅看,愈以见闻”。该报还发行外埠,上海即设有《湘学报》分馆,湖北亦广为流传。张之洞曾认为,“大率皆教人讲求经济、时务之法”,饬令湖北各道、府、州县购阅,“发给书院诸生阅看”。

《湘报》,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五日(189837日)发刊,熊希龄创办,“日一出之”,系湖南第一份日报。该报由私人集资创办,时务学堂中人为其重要力量,董事八人中有梁启超、李维格、邹代钧、唐才常、熊希龄五人,其中梁启超、唐才常并充撰述,李维格任西文翻译。《湘报》所开栏目主要有:一、论说,二、奏疏,三、电旨,四、公牍,五、本省(各省)新政,六、各国时事,七、杂事,八、商务。《湘报》成立,即制定章程32条,其第九条宣示“本报与学堂、学会联为一气”,表明其是与时务学堂、南学会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因此,该报经常报道时务学堂的教学动态和南学会的讲演活动,刊载学堂教习的课艺批札和学会讲论者的讲义与答问,学堂与学会的各类文件、名单等,也都在报端刊发。《湘报》所刊文章,大多言辞激烈、思想深刻,揭露清政府的腐败,指出中国的落后,并旗帜鲜明地宣传维新变法理论,提出了他们学习西方以改良中国政治、经济制度的主张。如第31号所刊唐才常《恭拟密筹大计吁恳代奏折》一文,提出的改革方案:一、下罪己诏,定议院,改制新民;二、立废时文,广设学堂,设学部总其纲;三、联日联英以抗俄,并提出“张师统”、“易官制”、“开国会”、“改律例”的主张。第24号所刊樊锥《开诚篇》,请皇上“下一纸诏书”,将国家“公之天下”;提出“起民权,撰议院,开国会”,“一切用人、行政付之国会、议院”,“起四海之豪俊,行平等平权之义”。第20号所载易鼐《中国宜以弱为强说》,亦异常激进,竟直言:“西法与中法相参”、“西教与中教并行”、“民权与君权两重”、“黄人与白人互婚” 四大救国方略。这些言论,对于封建道统来说,堪称离经叛道、狂悖不伦,然而这已经成为维新时期湖南部分官绅的政治主张。

维新时期,湖南社会政治的近代转型,还表现为湖湘士绅所进行的西方民主政治实践,即开展了湖南地方自治的实验。光绪二十三年十月(189711月),德国出兵占领胶州湾,中国面临严重的瓜分危机。湖南维新派志士联想到几年前,台湾被割,“而官者至不可恃”,其绅民成立台湾国以自保的情景,提出了湖南地方自治,“营一隅以为天下倡”的主张。梁启超提出湖南要兴民权,而“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欲兴绅权,宜以学会为之起点”。此之“绅权”,即是与官权相对,作为地方利益代表出现的一种权利,他已不再是官权的从属或附庸。于是,湖南维新派为了“兴绅权”,在政治体制上添设了一些新的建构,以实现其地方自治的政治理想,南学会、保卫局和课吏馆就是这政治构想的重要版块。

以讲演为主要活动方式的南学会,实质上是一个为救亡图存而联络全省官绅、讲求地方自治的政治组织。据《南学会大概章程》,该会的组成,首先由巡抚选任本地绅士10人担任总会长,再由此10人各举“好义爱国之人”为会友,每州县必须有会友310人。南学会三种会友中,除上述讲论会友,即为议事会友和通讯会友,前者责在议定会中事务、章程,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后者主要为地方各州县士绅。其时,谭嗣同撰有《壮飞楼治事10篇》,连载于《湘报》,对南学会的权力和功能作了设想。一是参政之权,“无议院之名,而有议院之实”;二是议政之权,“无变官制之名,而有变官制之实”;三是选官之权,“无变科举之名,而有变科举之实”;四是订法之权,“无变法律之名,而有变法律之实”;五是理财权,“无变制度之名,而有变制度之实”;六是合群力变法,“无变法之名,而有变法之实”。梁启超发表在《湘报》的《论湖南应办之事》中,亦阐述了南学会的性质与功能,指出这是一个议政的场所、培训全省议员之处、一个区域性的自治机构。

湖南保卫局成立于1898年3月,则是一个由官、绅、商合办的地方治安机构,旨在“去民害,卫民生,检非为,索罪犯”,实际上为湖南近代最早的警察局。黄遵宪等为保卫局拟定了章程凡44条,对其性质、建制、职责、财务等作了明确规定。其第三条规定:“本局设议事绅商10人,一切章程由议员议定,禀请抚宪核准,交局中照行;其抚宪批驳不行者,应由议员再议,或抚宪拟办之事亦饬交议员议定禀行。”可知该局实行的是议、行分立的制度。章程还明确规定了官方与绅商的职责,明显地突出了绅商的地位,意在“公权力于绅民”,让绅商参与“治地方之大权”。保卫局之下还附设了迁善所,并制订了《湖南迁善所章程》34条。迁善所的负责人以绅士为主,其职责为收容和管理“失业人”和“犯人”。

课吏馆则是为适应维新变法的需要,一所以开启官智、培训官员的学校,其目的是“使候补各员讲求居官事理,研习吏治、刑名诸书”。课吏馆开设于1898年夏,黄遵宪受陈宝箴委托总理课吏事宜。梁启超认为:官吏为新政的执行者,但旧式教育培养出来的官员,大多“胸中曾未有地球之形状,曾未有欧洲列国之国名,不知学堂、工艺、商政为何事,不知修道、养兵为何政”,没有新知识,缺乏新眼界,不可能成为新政的自觉执行者,因此,“开官智又为万事之起点”,“课吏堂不可不速立”。梁启超还建议,课吏馆要将“各国约章、各国史志,及政学、公法、农工、商、兵、矿政之书,在所必读;多备报章,以资讲求,各设札记,一如学堂之例,延聘通人为教习,评阅功课”。黄遵宪采纳梁启超提出的建议,制定了《改定湖南课吏馆章程》36条,规定了课吏馆的机构、课程、考核等各方面内容。课吏馆设提调一员,“以候补知府充”任,办理撰拟文稿、支发银钱、管理器具各事。设一问治堂,聘馆长二三人住馆,以襄助总理考课各事。馆中学习课程分为六类:一、学校,凡造士育才之法均归此类;二、农工,凡务财、训农、劝工、兴业之法均归此类;三、工程,凡治道路、通沟洫、修城池之法均归此类;四、刑名,凡考律例、清讼狱、处罪犯之法均归此类;五、缉捕,凡盗贼、会匪、棍恶一切查缉之法均归此类;六、交涉,凡通商、游历、传教一切保护之法均归此类。此课程表中没有经史子集,没有诗词歌赋,全都是任官治政之学、新政所需之学。学员主要为候补人员,但“在省候补差委人员”、“外府、州、县现任实缺人员”,亦可“就馆学习”或函授。学习以自学为主,每日写札记和待问格纸,呈馆长批答。总理则间日到馆一次,会同馆长接见各员,“考其学业”。综上可知,课吏馆完全是一个新的机构,是维新派为适应新政和地方自治的需要所采取的措施,是具有深远意义的。

(三)促进了湖南社会文化的近代转型。戊戌维新是一场自上而下的革新与改良,也对社会各个方面包括社会的生产方式、人们的生活方式等经济层面,包括社会上层建筑如政治体制、政治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引起了社会在经济、政治上的转型,而且,她还影响到社会的意识形态,促使人们的文化结构出现变化,文风士习发生转变,开始了社会文化的近代转型。戊戌时期湖南社会文化的近代转型,主要表现在“湘学”的结构与士风发生了一种很大的变化。

“湘学”是指战国、秦汉以来直至清末在中华民族三千余年的历史进程中,于湖湘大地滋生、传衍、发展,具有深深的湖湘地域烙印的湖南学术。在这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她经过了战国秦汉屈原、贾谊至唐代柳宗元、刘禹锡的古湘学时期,北宋周敦颐濂学开山与程颐、程颢传承的湘学肇始期,南宋胡安国、胡宏奠基与张栻传扬的湘学形成期,明末清初王船山蛰伏的湘学缓滞期,清代中期邓显鹤导引、魏源躬行的湘学复兴期,直至晚清名家毕集、群贤会聚的湘学繁盛期。维新时期的湘学,正处于这一枝繁叶茂、昌盛繁荣之时,在救亡图存、激情燃烧的年代,其结构发生了向着近代社会转型的变化。

作为一种湖湘地域性的知识体系,湘学继承了战国秦汉至唐的楚文化和湘楚文化,又吸收了中原的儒家文化,其内容宏富伟岸、博大精深。至戊戌维新时期,急剧变化的时局,风起云涌的浪潮,使其思想体系、知识结构又继续拓宽与深化。

戊戌时期,湘学在体系结构上发生的变化,首先是爱国主义思想与民族主义精神又得到升华。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从来就是湘学的主题和精华所在,但是在她二千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在其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又有不同的内涵和表现。古湘学时期楚文化的代表人物屈原,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他赤诚热爱着他的楚国,强烈地反对“虎狼之国”秦国的入侵。贾谊“忧国伤时”,深深地爱恋西汉国家,一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定。创立湘学的胡安国、胡宏与张栻,是杰出的爱国主义者,他们怀爱着仅仅领有半壁河山的南宋,坚决主张抵抗金兵的侵略。而王船山僻处深山,孤愤穷思,爱的是大明故国,痛恨满清铁骑的蹂躏和欺凌。这种种的爱国思想与民族情怀,是千百年来郁积着的对于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对于这土地山河与广大人民的不尽热爱。由于时代与历史的原因,历史上的爱国主义,往往与忠君思想紧相结合;而历史上的民族主义,有时却带着狭隘性和盲目排外的一面。

晚清湘学的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却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境界。清代中期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断地发动了侵略中国的战争,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渊,而随着列强侵略的不断加深,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被日益侵割,中华民族的危机愈益严重。在这样的形势下,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逐渐形成,中华民族与外国帝国主义侵略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因此,晚清湘学的爱国主义就发展为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保卫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完整,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胶州湾事变以后,谭嗣同悲痛万分,挥笔写下感事诗一首:“世间无物抵春愁,合向苍溟一哭休。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他这里表达的,就是全体中国人民“四万万人”的悲愤,关心的是整个“神州”大地了。唐才常撰写了大量文章,为国家民族的危亡痛心疾首,号召“吾四百兆神州之遗民、轩辕之贵子”为挽救中国而奋斗。樊锥也大呼:“悲夫……俄人操旅顺大连湾,已而德人挟山东之全政,已进而法人索四款之利益,已进而英租长江、日不肯还威海卫,已进而列国莫不奋割一脔归遗其主,已安见有区区之土可以幸全者!”面临此豆剖瓜分的局面,他表示宁可“蹈东海而死”,也不忍“坐而睹其状”。晚清湘学的爱国主义,其主流已经脱离了“忠君爱国”的范畴;其民族主义,则已经升华为整个中华民族的层面,已进入争取中华民族完全独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境界。

戊戌时期,湘学在体系结构上发生的变化,还表现在其经世致用之学又增加了新的篇章。经世致用,是儒家学说的优良传统,也是湘学的显著特征。创立湘学的胡安国、胡宏与张栻,其治学、授徒,其目的都是“康济时艰”、“明体”以致用。在湘学的复兴期,被梁启超誉为“湘学复兴之导师”的邓显鹤,“灿然为体用明备之学”。他在盐政、荒政、县政及改革教育、举办团练、抵御外侵等方面,都形成了成熟的理念,提出了可行之策。魏源堪称“湘学复兴的旗帜与标杆”。他“以经术为治术”,编辑经世之学的洋洋大观《皇朝经世文编》,编撰饮誉中外的《海国图志》,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标志湘学的经世致用开始登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晚清名家毕集、群贤会聚的湘学繁盛期,则是“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进一步落实与深化的时期。曾国藩、左宗棠继承和发展魏源“师夷制夷”思想,并将之付诸实践,倡导兴起了洋务运动。曾国藩认为:“欲求自强之道,总以修政事、求贤才为急务,以学作炸炮、学造轮舟等具为下手工夫。但使彼之所长,我皆有之”。左宗棠不仅积极主张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创办了福州船政局等一系列洋务企业,还阐述了学习西方先进技术的必要性,剖析了中、西文化的差异性。他曾指出:“中国之睿知运于虚,外国之聪明寄于实;中国以义理为本,艺事为末;外国以艺事为重,义理为轻。”曾、左均为湘学经世致用学派的大家,他们在魏源的基础上又把经世之学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但都还停留在技术的层面。与他们同时代的郭嵩焘,则超迈时流,大胆地提出了学习西方,不仅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更应该学习其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

戊戌时期的湘学,就是在魏源、郭嵩焘等的基础上,踵事增华,使其经世致用之篇增添了新的内容。这一时期的湖南学界,不论维新派,还是保守派,都已经将西方之学当作学问之一端,列入了官学和书院的课程,时务学堂还设置了西文总教习,而维新派更是提出中西并重的主张。从此,西方的语言文字,历史、地理、天文、数学之学和声、光、电、化等自然科学理论,乃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等理论,进入了湘学经世致用的范畴,“学贯中西”成为湘学名师大家的美誉。全省各地学会蜂起,争相讲演西学,甚至有些学会就是主要为学习和研究西学而起的,如长沙的学战学会、公法学会、法律学会,常德的明达学会等。维新派在长沙创办的《湘学报》和《湘报》,设置西学专栏,或以大量篇幅推广西学。一时,西学似已成为显学,而讲习和研究西学则已成为时髦。少年英俊,欣羡不已,人人追而尚之。因此,1897年时务学堂举行招生考试时,“报考者几二千人”。次年,举行留学日本选拔考试,亦有二千多人参加。毕永年曾在南学会提问中说:“吾湘风气已开,人知向学。举凡汉、宋学派以及西学各书,幸已家置一编,士手一册。”

戊戌时期湖南社会文化的近代转型,还表现在湖南士风的显著变化。甲午战争以前,湖南由于长期地处于闭塞落后的状态,学人士子与外界少有接触,思想上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湘军的崛起,使湖南学子产生莫大的荣耀感和自负感。“语战绩则曰湘军,语忠义则曰湘士”,唯我独尊,不可向迩,并逐渐地生发出一种虚骄自大之气。耻言洋务的守旧士子,曾多次聚众滋事,图谋捣毁全省第一个洋务企业湖南机器局,在澧州、长沙焚毁电杆,阻扰架设电线,而参与这些事件的,多为各地来省城参加乡试的士子和长沙岳麓、城南、求忠三书院的学生。然而,在甲午战后和维新时期,湖南这一落后守旧的士风骤然转向,由守旧转向维新,由落后变为激进,广大学人士子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生气勃勃,奋勇向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是爱国主义精神空前高涨,走向了维新变法、救亡图存的道路。湖湘士子素有爱国主义传统,向以忧国忧民为最高情怀、以抵御外侮为神圣使命。甲午战后,中华民族灾难深重,他们受到强烈的刺激,决心肩负起挽救国家与民族的重任,于是大声疾呼,救亡图存,并毅然选择了维新变法为救国的途径。他们抛弃了往日的自负感,勇敢地“开通其耳目,充浚其智识,幡然求之中西图籍,一洗其从前虚骄之气,雍雍彬彬,怀瑾握瑜,庠序之气,靡然向风”。二是崇尚实学的风气重新兴起。湖湘士林本有经世致用的风气,但已经在甲午战前滋长起来的虚妄骄慢之气,却使得一部分士子不能遵守前辈经世的学风,钻研有用之学,空疏腐朽之气仍旧弥漫于书斋学舍。甲午战后民族危机的警钟,惊醒了血气方刚的学子,使他们重新举起经世致用的大旗,重新走上“践履”的道路。从学政江标整顿校经书院,到谭嗣同、唐才常创办浏阳算学馆,崇尚实学之风重新在全省兴起,风行海内。这时的实学,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经世之学,如兵学、农学、舆地学、盐政、荒政等等,更是包括西方的语言文字,史地、天文、算学和声、光、电、化等自然科学。时务学堂的开办,则使实学之风愈益强劲,不可止抑,甚至使西方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文化等成为实学的重要内容。崇尚实学之风的兴起,促进了湖南实业的兴办。湖湘士子们在学会、学堂和报刊上,大力宣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不少人还积极参加创办新式矿业、机械、火柴、印刷、轮船、铁路、电灯、电报等工业、交通运输、电信业的活动,使湖南走上近代化的道路。

(四)促进了湖南社会城市管理的近代转型。戊戌维新时期是湖南社会近代化的开始,同时也是湖南城市而主要是省城长沙城市近代化的开端。在这一时期,长沙开始产生近代工业、近代交通运输业,有了近代学校、近代报刊业,标志着省城长沙开始作为一座近代城市兴起。充满了创新意识的维新派志士,在从事繁忙新政之时,也考虑到了长沙城市的管理问题,并设置了专门的机构,从而促进了长沙城市管理的近代转型。

戊戌以前的长沙城市,尚无严格意义上的城市管理,仍然处在古代松散管理的状态。清代城市,“省会及府属地方均隶州县管理”,但州县主要只负责城市的治安,其他城市公共事务如市场、道路、消防等则由行会和城厢街团管理。其时,直接管理长沙城市的政府机构长沙县、善化县衙门,并不设置管理城市的部门和职守,其城市管理的职能主要是维护城市的治安,如缉捕盗贼、巡查街市。城墙与城门的巡守,在清代属于巡抚辖下巡防营的职责。而城墙及其城外护城河沟的修浚,均系巡抚督办的工程,并不经常举行。长沙城内及近城地带的管理,实行街团或铺保管理,一些街坊事务如街巷的清扫、下水道的疏通、街栅的启闭等等,多带有自治的性质。这样的管理模式,只能适应处于封闭状态、自然经济时期的封建城市。长沙城市管理的近代转型,就是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集聚,对外交往的愈益频繁,特别是随着城市近代化的推进而展开的。湖南保卫局的成立,即为其标志性的事件。

前已记述,湖南保卫局成立于1898年3月,是一个由官、绅、商合办的地方治安机构,实际上为湖南近代最早的警察局。根据黄遵宪等为保卫局拟定的章程,我们可以看到,这不仅是一个承担社会治安任务的警察机构,而且还是一个管理长沙城市公共事务的城市管理机构。其章程第二条即明白宣示保卫局的宗旨,“在去民害,卫民生,检非违,索罪犯”,可知就是保护居民安全、维护居民正常生活、处理一般治安事件和追捕罪犯。章程还规定,保卫局不过问民事诉讼案件,各分局不进行审讯罪犯的工作,“罪犯徒流以上应送总局办理”。在体制上,湖南保卫局于长沙城中央设总局,以下分区管理,设城内东、西、南、北四分局和城外分局一所,每个分局又设小分局六所。总局设总办一人,总司一切事务,设会办一人、绅一人。每分局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每小分局设理事委员和委绅各一人。小分局承担城市治安和管理的任务,每小分局设巡查长一名、巡查吏二名、巡查十四名。按此计算,全城共设1个总局、5个分局、30个小分局,巡查共420人,另有巡查长30人、巡查吏60人。巡查为具体履行职责人员,直接处理街坊事务和接触城厢居民,体现保卫局的形像。所以,章程对于巡查的要求很高,特别声明“巡查并非差役”,并必须具备诸如年龄、须读书识字、身体健康、性格平和、无犯罪记录等七个条件。章程还对巡查履行公务作了许多严格规定,该章程共44条,其中8条对于巡查履行公务时的服装、装备、行为举止甚至处事态度,以及若干例禁,都作了明确规定。

最能体现保卫局兼具城市管理性质与职能的,是该章程之第十一条。此条款规定巡查“除奉有官票另行差委之外”的“寻常职事”,共有9条,其中3条为捕拿罪犯和影响、破坏社会治安者,其余6条均为管理和服务城市的规定,如“行路之人,无论天灾人事,遇有急难即趋救之”;“车担往来,碍行道,伤人、物者,应设法安排,毋令阻道”;“道路污秽、沟渠淤塞,应告局中,饬司事者照章办理”,此外,尚有关于维护聚会场所秩序、禁卖腐败食物或伪劣产品、失物招领等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是保卫局对于城市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城市交通与排污,以及人民生活安全等各方面的管理。保卫局还制定了《清查户籍章程》,将城市人口划分为不同类别,重新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清查和编号。

保卫局还于各分局之下设置了迁善所各一个,并制订了《湖南迁善所章程》计34条。各迁善所主要作为收押人犯、收容社会急难人员,以及让犯人学习工艺、从事劳动希其改恶从善的机构和场所。

“清理街道”为保卫局的重要事务性工作,此类事务,除章程之第十一条作出规定之外,保卫局还另行制定了《清理街道章程》,作了更为明确细致的规定。如为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章程规定禁止强占官道、摊担挤占街道,过往车辆载运货物不得超长、超高。又如:为维护城市环境的卫生,章程规定:凡乡村来城打捞和运送粪便的车担,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行;城市居民的家庭垃圾,由小分局设置专人收置运送,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置放规定地点;城市街道卫生由小分局安排人员管理,设有清道夫打扫,但各商铺人户门前则须自行洒扫、建筑垃圾须自行处理等等。

保卫局成立以后,确实在按照其章程履行公务,管理城市,维护治安,服务居民,做了不少足堪称道之事,得到了商户和居民的称赞。当时,《湘报》曾经作了很多报道。如保卫局成立之前的1997年,长沙发生盗窃案百余起,破获无几。保卫局成立仅数月,即查获并处置盗窃、抢劫、赌博、失火等案件近20起,“各局员绅倍极勤慎,日夜严饬巡丁,梭巡街市,城中无赖痞徒,渐皆敛迹”,“商民咸便之”。

湖南保卫局所制定的各项章程,及其在短短几个月内的经历,足以说明这是一所具有近代意义的城市管理机构,同时也表明长沙城市的管理,已经从中世纪的自然、松散型管理状态,开始了向近代科学、文明管理的转型。从此我们也能体会到,湖南维新派确实是一批朝气蓬勃的改革者,是走向新时代、迎接光明未来的代表者,他们为新时代、新社会的到来做出了永垂青史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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