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陈宝箴下令调阅学生札记。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日前后(1898年3月初),梁启超因故暂时离开湘赴沪。随着梁启超的离开,因为学生札记批语风波的不断发酵,攻击时务学堂的流言蜚语开始在长沙知识界散布,或谓陈宝箴对梁启超已经有了意见,或谓陈宝箴将调王先谦取代熊希龄出任时务学堂总理,由叶德辉出任总教习,或指责熊希龄不该聘请粤人出任分教习,更不该同意梁启超让学生读《春秋公羊传》,散布康有为的异端邪说,“议论纷纷,是非莫辨”。这些议论无疑对时务学堂构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再加上梁启超已不在长沙,学堂分教习韩文举、欧榘甲、叶觉迈3人对谣言的传播极为愤怒,相率辞职,后经唐才常再三挽留,勉强留下,但心中的不满并未平息。 面对这种情况,作为湘抚的陈宝箴不可能一无所知,亦不可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为了消除谣言所带来的影响,陈宝箴有了更动时务学堂人事的打算。因为陈宝箴父子对时务学堂激进的教学方针和教学内容并不认同。尤其是当教习的激进言论传出后,陈氏父子不是支持、包容,而是不以为然,试图通过更换学堂提调、教习加以挽回,而更换提调的人选不是普遍看好的王先谦,而是邹代钧。其结果是,由于时务学堂教习的札记批语等激进言论只是传言,尚无确凿证据;又由于谭嗣同、熊希龄的力争,陈宝箴没有强行。为了找到证据,平息事情的扩大,陈宝箴于闰三月下旬(5月上旬)至四月上旬(5月下旬)之间,趁谭嗣同回浏阳之机,下令调阅时务学堂学生札记批语。札记送呈后,外间忽又传谣言,说是“分教皇遽无措,问计秉三,乃尽一夜之力统加抉择,匿其极乖谬者,就正平之作临时加批云云”。陈宝箴听了,顿起疑心,因为送呈上来的札记中确有许多地方涂改了。陈宝箴调阅时务学堂学生的札记,虽是迫于保守派的压力,被迫进行的一种自我防护意识,但也表明抚院对维新派的态度发生了改变。 (四)宾凤阳等上书王先谦、叶德辉,痛诋时务学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下旬,岳麓书院学生宾凤阳在接触到时务学堂学生札记后,联合杨宣霖、黄兆枚、刘翊忠、彭祖尧、张砥中等,上书院长王先谦与叶德辉,要求他们“函达中丞,从严整顿,辞退梁启超等”。宾凤阳在信中对时务学堂的教学内容及其影响进行了分析,认为它败坏了湖南的学风,指出:湘省“民气素朴”,本为一“安静世界”,然“自黄公度观察来,而有主张民权之说;自徐砚夫学使到,而多为崇奉康学之人;自熊秉三庶常邀请梁启超主讲时务学堂,以康有为之弟子大畅师说,而党与张,根基盘固,我省民心顿为一变。” 宾凤阳认为,时务学堂倡导民权平等,蔑弃人伦,偏离了原来陈宝箴等开设它的本意,而流风所至,上自衡、永,下至岳、常,影响极坏,大肆攻击时务学堂宣传的民权平等对封建名教纲常的背叛。信后还附上了时务学堂札记批答的摘录。 前已叙及,因叶德辉刊布了直接批评湖南学政徐仁铸、间接反击康有为学说的《<輶轩今语>评》,公开抨击公羊学说,故宾凤阳等也上书叶德辉,吁请叶氏顾全大局,“亟与当道诸公商请抚宪,另聘声望素孚,品学兼全者主讲时务学堂”。 为此,维新派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说明,打消陈宝箴对札记批语的猜测,做到不被保守派抓住攻击的把柄。黄遵宪特在《湘报》上发表告示,指出长沙新学书局刻卖时务学堂的课艺有伪: 书坊射利恶习辄敢冒名作伪,尤为贪利无耻。昨见府正街叔记新学书局刻有时务学堂课艺,本道与学堂各教习同加披览,深为骇异,其中所刊者多非本学堂学生真笔。即如叶教习本广东东莞县人,改课艺刻为南海县人,西学王教习本福建龙溪县人,该课艺又刻为上海县人。 他还郑重声明: 本学堂创开风气,为四方观听所系,如有发刻课艺,自应由本学堂编撰,……此后遇有刊刻本学堂课艺书籍,必须呈由本学堂鉴别真伪,核准批示,方许翻刻,不得复有假冒等弊,倘敢故违,一经查出,定将该书坊封闭严究,以示惩戒。”并愤慨的指斥叔记新学书局“殊属可恶以极”。 (五)王先谦等《湘绅公呈》的出笼 在此之前,叶德辉也曾获得时务学堂教习评语,并交给王先谦,王“乃知其志在谋逆”,感到事态的严重。这次又接到宾凤阳等的具禀,更感到有采取行动的必要。于是联络张祖同、叶德辉、刘凤苞、孔宪教、汪概、蔡枚功、郑祖焕、黄自元、严家鬯、苏舆等10人,于五月二十二日(7月10日)领衔向抚院陈宝箴递呈《湘绅公呈》,要求撤换教习,并附上宾凤阳的原信。 《湘绅公呈》首先表明他们自己坚决维护传统纲常的立场:“为政先定民心,立学首正人心,损益乃百世可知,纲常实千古不易。”继则控告梁启超借充任时务学堂总教习之机,“承其师康有为之学,倡为平等、民权之说”,谩骂梁启超、韩文举、叶觉迈等人说: 自命西学通人,实皆康门谬种;而谭嗣同、唐才常、樊锥、易鼐辈,为之乘风扬波,肆其簧鼓。学子胸无主宰,不知其阴行邪说,反以为时务使然,丧其本真,争相趋附,语言悖乱,有如中狂。始自会城,浸及旁郡。虽以谨厚如皮锡瑞者,亦被煽惑,形之论说,重遭诟病。而住堂年幼生徒,亲承提命,朝夕濡染,受害更不待言。是聚无数聪颖子弟,迫使斫其天性,效彼狂谈,他日年长学成,不复知忠孝节义为何事。此湘人之不幸,抑非特湘省之不幸矣!。 最后,他们请求陈宝箴对时务学堂严加整顿,辞退主张异学诸人。至此,保守派对维新派的攻击已暴露无遗,两派纷争达到白热化程度。 《湘绅公呈》的请求可谓声色俱厉,义正词严,时务学堂之违反纲常名教铁证如山,然而陈宝箴阅后并不以为然,反而改变了先前调阅书院学生札记批语时的态度。因为恰在《湘绅公呈》送达陈宝箴之前,陈已获悉在长沙街头到处流传署名宾凤阳等人的揭帖,揭帖的内容除了王先谦等人致陈宝箴书中的控告外,还有不少对时务学堂的污蔑不实之词,如称“学堂教习争风,择堂中子弟文秀者,身染花露,肆性鸡奸” 等,此种举动显然有些捕风捉影、不负责任,不是陈宝箴所要看到的。结果,陈宝箴阅《湘绅公呈》后,对王先谦等人大为不满,认为揭帖“丑诋污蔑,直是市井下流声口,乃犹自托于维持学教之名,以图报复私忿。此等伎俩,阅者无不共见其肺肝。若出于读书士子之手,无论不足污人,适自处下流败类,为众论多不齿耳”。陈宝箴还批示指出,此等下流污蔑之语,对于被诽谤的学堂和教习毫无所损,揭帖之根本用意是为了解散时务学堂,阻挠新政之推行,既违背了朝廷兴学育才之至意,又大为人心风俗之害,于是他指示总理学堂事务布政司立即查明此事,彻底根究。 因此,陈宝箴对《湘绅公呈》于时务学堂的控告及王先谦等人的请求,未作任何表态,联系到揭帖之举,甚至对王先谦等士绅的上书目的有所怀疑。陈宝箴要求追究宾凤阳等人散布揭帖之事,王先谦闻讯后极为恐慌,立即致函陈进行辩解,声称遍询诸人,均未见长沙城中有此揭帖,并认为此揭帖可能是那些不怀好意的“痞徒”乘机播弄是非,有意向宾凤阳及岳麓书院栽赃。王先谦还向陈宝箴保证,宾凤阳是岳麓书院“品学俱端”的学生,绝不会有此“造言恶习”。他甚至流露出自己的委屈,有意辞去岳麓书院山长的职务。陈宝箴收到王的这封辩解信后,复函说,此揭帖中的下流污蔑之语虽不能遽然断定为宾凤阳等人所为,但也不能不令人怀疑,以理度之,如果为人假托,宾凤阳等人如果品学皆端,见此等市井下流之词,俨然指为己出,必且面赤背汗,于心不安,即使不顾及受到诽谤的人与之为难,亦当考虑用什么办法进行辩白,有以自处,而宾凤阳诸人却选择持续沉默,这就不能令人怀疑了。他劝王先谦相信事实总会调查清楚,既不要过于偏袒自己的学生,更不必因此而辞职。收到陈的复信后,王第四次致函陈进行辩解,而陈也再复书坚持自己的看法。看来,陈宝箴还是给王先谦留足了面子,揭帖之事后来就不了了之。 与此同时,针对王先谦等人在《湘绅公呈》中的恶言攻击和咄咄逼人之势,维新派针锋相对,反击王先谦等人的不实之词。熊希龄、唐才常等收集了一部分札记中的所谓“平正之作”,临时加批送交抚部,并禀告陈宝箴,所刻课艺并非时务学堂所出。陈宝箴于是也在《湘报》刊发了一则《宪札照登》,云: 将购得刻本持诘学堂绅董及管堂委绅等,复据同称此等课艺实非时务学堂发刻。今日无论文艺如何,即如中文叶分教觉迈本系广东东莞县人,又西文王分教史本系福建龙溪县人,此册刻作上海县人,是与分教里居尚属讹误失实,其它更不足具论等语。复加查核所称果为不谬,必系利书贾所为,亟应札饬查禁。 其意思与前述黄遵宪告示内容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陈宝箴在前说明了如果所刻课艺是真,即对学生“直加斥责”。看来,陈宝箴希望平息这场风波,倘若张扬出去,闹到京师,对维新运动的很不利的。作为抚院官员,他支持维新派,但又不能像不在其位的谭、唐等一样无所顾忌,最好的办法是让风波尽快平息。至此,维新派扭转了其在纷争中的不利形势,有稍占上风。 为了把握主动权,维新派以先下手为强的姿态,积极采取措施,回击保守派。熊希龄联络了黄膺、戴展诚、吴獬、戴德诚等另一批士绅于五月廿五日(7月13日)上书陈宝箴,明确提出: 朝廷变法,首在兴学,兴学之本,先重师范。湖南通省书院不下百余,而岳麓、城南、求忠,尤为通省士子所观摩之区,既非一府一县私立之书院,凡属湘人皆有与闻之责,议事之权。绅等目击时艰,深维积弊,谨将应加整顿之事,胪陈大概,以备采择。” 为此提出了定教法、端师范、裁乾修、定期限、勤功课、严监院、速变通7条改革措施, 其基本要点就是要改变旧式书院以“四书五经”为主的教学内容和以科举八股取士为取向的教学目的,提倡延聘“纯正博学、兼通中西”的新派人物为教师。他猛烈抨击了保守派人士把持书院,“尸位素餐”的腐朽办学风气,严正指出: 从前书院大半虚文,往往回籍绅士视为养老之资,或假师位以要结官长,招摇纳贿。其积弊殆有五焉:一、论资格,则非科甲清贵不能当山长,而科甲皆从八股出身,不知经史,奚明时务?二、分畛域,则非本地士绅,不能当山长,倘聘他省之人,束脩或重,于是觊觎排挤无所不至;三、山长不住院,则学生无所问难,院规无所整肃,士习由此败坏;四、山长不敦品,前院歌童,后庭女乐,效法马融,遂忘鹿洞,品行如此,何堪师表?五、山长由私荐,一有书院出缺,则阴求贵要为之先容,甚有暗托同党,公禀荐举而由官吏批准者,无耻如此,乌能为师?以上诸弊,各处皆然。拟请宪台札饬各属书院,自此次改章后,务延明正通达之士,不得以庸陋者充数。师严而后道尊人才自可奋兴矣。 可见,这7条措施均是针对王先谦等而提出的,因为王是著名的岳麓书院山长,又久居省垣,势力很大,可以说是全省最具影响力的书院山长,府、州、县地方书院山长多由其荐,仰其鼻息者大有人在。熊希龄的这份整顿通省书院的禀呈无疑对保守派是一沉重打击。 为了进一步反击保守派的气焰,熊希龄于五月廿七日(7月15日)又以个人名义,在《湘报》上发表了有名的《上陈中丞书》,对王先谦、张祖同、叶德辉等人的种种诽谤予以揭发和抨击。最后表示要与保守派抗战到底: 龄观日本变法,新旧相攻,至于杀人流血,岂得已哉?不如是,则世界终无震动之一日也。龄本草人,生性最戆,不能口舌与争,惟有以性命从事,杀身成仁,何不可为?今既仇深莫解矣,请以此函为贵衙门立案之据,此后龄若死于非命,必王益吾师、张雨珊、叶焕彬三人之所为,即以彼命抵偿不可也。 面对维新派与保守派“仇深莫解”、你死我活的激战局面,作为巡抚的陈宝箴只好奉劝双方不要“相互倾轧,同室操戈”,当“各矢血诚,同心仰体”,“善则相劝,过则相规”,以作含糊其辞的处理。然而巡抚的劝诫并不起作用,纷争反而更趋激烈。 (六)保守派订立《湘省约学》。王先谦、叶德辉、孔宪教等保守派,为了挽为颓势,竟鼓动岳麓、城南、求忠三书院的山长及部分学生,商定所谓的《湘省学约》。六月廿五(8月12日),他们聚集省城学宫订立“学约”,草稿中有“驱逐熊希龄、唐才常” 等语,后来王先谦恐此语言激起省内学界和群众公愤,因熊、唐名声很好,颇受人们敬重,于是就删除此话。但《学约》中攻击维新派的语言还是相当激烈的。如《学约》云: 自新会梁启超来湘为学堂总教习,大张其师康有为之邪说,蛊惑湘人,无知之徒,歙然从之,其始随声附和,意在趋时;其后迷惑甚深,心肠顿改。考其为说,或退尊摩西,主张民权;或效耶稣纪年,言素王改制,甚谓合种以保种,中国非中国;且有‘臣民平权’、‘君统太长’等语……似此背叛君父,诬及经传,光天化日之下,魑魅横行,非吾学之大患也哉! 为了约束学生言行,抵制维新思想,《学约》还订立了条约,如正心术、核名实、尊圣教、辟异端、务实学、辨文体、端士习等条目,要求学生抵制“康学”异端,仍习八股时文,严守纲常名教。尽管王先谦等想利用《湘省学约》遏制维新派,但是保守派并未占据上风。因为此前不久即六月二十三日(8月10日)光绪皇帝下谕旨斥责过保守派:“即如陈宝箴,自简任湖南巡抚以来,锐意整顿,即不免指摘纷乘。此等悠悠之口,属在搢绅,倘亦随声附和,则是有意阻挠,不顾大局,必当予以严惩,断难宽贷。” 尔后,支持维新派的学政徐仁铸立即追查此次开学宫、立学约之事,并饬令查明倡议主笔拟约之人,因此,保守派商定《学约》之事并无结果。 在此情况之下,时务学堂学生借先前匿名揭帖之事,向陈宝箴上禀控诉,指出王先谦、叶德辉等“假学术为名,觊觎谋占学堂总理及教习各席”,指证岳麓书院学生宾凤阳等见六月廿三日上谕有“惩办阻挠新政绅士”等语,遂“变羞成怒,而又不敢彰明较著,于是造为谣谤,蛊惑人心,并将前次原函,添加蜚语……刊刷揭帖,四处张贴分送,冀以泄其私忿”。要求质讯宾凤阳等人,严加追究。而陈宝箴并未给予回应,态度已明显发生了变化。 (七)保守派寻求朝廷的支持,维新派还手无力 围绕时务学堂而引起的这场维新派与保守派的纷争,经过几个回合的反复较量与对峙,似乎朝着有利于维新派的方向发展,保守派难以占据上风。因为陈宝箴、陈三立、徐仁铸,乃至光绪皇帝等主张新政的政治势力,均是支持、理解、同情湖南维新派的,尽管态度不那么坚决。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复杂的思想观念、学术传承、派系纠缠、利益分割、人事变更等等因素,随时都会使得双方的力量发生意料之外的变化。保守派在策划的《湘省学约》收效甚微的情况下,一方面他们转而寻求朝廷的支持与庇护,将收集到的所谓维新派“叛逆”的铁证提供给在朝的湘籍官吏,要他们在朝廷弹劾维新派;另一方面继续撰文驳斥维新派的种种学说。七月上旬(8月中下旬),叶德辉作《正界篇》,孔宪教为之作序。在此前后还撰有《<长兴学记>驳议》、《<读西学书法>书后》,批驳梁启超等人的学说。七月二十六日(9月11日),邵阳举人曾廉给朝廷上的封事,给了维新派以致命一击。曾廉的封事指出,可以变法,但不能用小人变法,而“康有为、梁启超乃舞文污圣、聚众行邪、假权行教之人”,“皇上当斩康有为、梁启超以塞邪慝之门”。该封事最要害的是,摘录了梁启超等人在时务学堂的四条札记批语作为证据,并且加上按语: 恭呈御览:“议院虽创于泰西,实吾五经诸子传记,随举一义,多有其意者。惟君统太长,无人敢言耳。”臣案:梁启超之意,是惟恐国祚之不短耳。 “今日欲求变法,必自天子降尊始,不先变跪拜之礼,上下仍习虚文,所以动为外国讪笑也。”臣案:《论语》以拜上为泰,而以违众拜下为礼。梁启超习闻康有为平等之说,以为天子亦平等也。乌用礼乎?此所以欲去拜跪也。 “凡赋税于民者,苟为民作事,虽多不怨,今西国是也。上海租界每季巡捕捐极重,未闻有以为怨者也,苟不为民做事,虽轻亦怨矣。中国之赋税,至本朝极轻矣,其为不足以供币帛饔飱百官有司之用也。今之中国是也,以赋税之故,乃至官俸亦不能厚,恶知官俸既薄,而彼百官者,乃取之于民之身,而其祸益烈耶?” 臣案:梁启超知引西人入中国,必大桀小桀,故预为之地步耳。其心无本朝久矣,故直斥为貉而不惮也。 “屠城屠邑,皆后世民贼之所为,读《扬州十日记》,令人发指眦裂,故知此杀戮世界,非急以公法维之,人类或几乎息矣。”臣案:本朝美举不可殚述,梁启超独拈出《扬州十日记》,无非极诋本朝,以惑人心。且又预为关说,若入中国必不杀人,洪杨之逆,先斥本朝之非,而后以不杀人诱人,遍告东南一带也。故臣实不知梁启超是何居心也。” 当光绪御览这些札记和批语后,无疑如晴天霹雳,虽然迫于变法形势骑虎难下,不便降罪于支持自己的维新派,但其心理的不快是不言而喻的。他否决谭嗣同将曾廉以毁谤新政罪论斩的建议,就是这种心理的反映,这势必影响他对维新派的支持态度。 面对保守派的轮番攻击,维新派仿佛无还手之力,渐失新招。而此时湖南的维新变法事业,因多方掣肘,急转直下,并没有按照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的意图继续发展。七月二十九日(9月14日),朝臣御史杨深秀上奏由康有为代拟的“裁缺诸大僚擢用宜缓特保新进甄别宜严折”,直接攻击陈宝箴: 臣前奏湖南巡抚陈宝箴锐意整顿,为中华自强之嚆矢,遂奉温旨褒嘉,以励其余。讵该抚被人胁制,闻已将学堂及诸要举全行停散,仅存保卫一局,亦复无关新政。固由守旧者日事恫喝,气焰非常,而该抚之无真识定力,灼然可知矣。今其所保之人才,杨锐、刘光第、左孝同诸人,均尚素属知名,余多守旧中之猾吏……倘皇上以该抚新政重臣,信其所保皆贤,尽加拔擢,则非惟无补时局,适以重陈宝箴以咎。仍请严旨儆勉,以作其气,于其保举之人,分别加以黜陟,万勿一概重用。 光绪帝收到此折,感到情况十分严重,当日发了严厉的电旨给陈宝箴,命陈务当坚持定见,“以新政关系自强要图,凡一切应办事宜,应实力举行,勿以浮言所动,稍涉游移”。陈宝箴收到电旨后,立即发电说明情况。从上述杨氏上奏和光绪皇帝的电旨完全可以判断,湖南的变法维新已是危机四伏。接踵而至的就是湖南维新势力的偃旗息鼓了。 所以,维新派虽然自有熊希龄在离职之机接连上抚院之《整顿通省书院禀》和《为时务学堂上陈宝箴书》,直接回击王先谦、叶德辉等人的攻击;甚至还有利用“上谕”表彰推行新政的陈宝箴、斥责阻挠新政的绅士来压制保守派之谕旨,乃至还有朝中京官的支持,但终究无济于事,维新派大势已去。 当然,湖南维新势力的削弱,与湖南维新人士的离湘、人事调动有很大关系,早在六月十二日(7月30日)清廷电谕饬令黄遵宪、谭嗣同“迅速来京,勿延稍迟”。于是,谭嗣同旋即北上,谭嗣同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与京城的新政事宜。黄遵宪也于六月二十四日(8月11日),被清廷加以三品京堂候补,充出使日本国大臣,不久离开长沙。七月初三日(8月19日),清廷又命熊希龄“迅速来京,预备召见”,后因病并未北上,但终究离开了时务学堂。 时至戊戌政变的发生,曾经主持、参与过维新变法的维新人士均遭严厉惩处。谭嗣同被杀,梁启超逃亡日本,唐才常亦逃海外,辗转赴日,其余维新人士被追究查办的极多。而上奏弹劾的多是湘省人士,监察御史黄桂均、黄均隆于光绪二十四年八月(1898年10月)分别奏请惩办“奸党”,几乎把湖南的维新派人士全数列入,其奏折称: 陈宝箴开时务学堂,黄遵宪援引梁启超等为教习,著为《学约》、《界说》诸篇,大抵皆非圣无法之言,湘人惑之。推崇西教,相与诋毁朝政,蔑裂圣贤。刻有时务学堂答问、札记、课艺等书,创为民主、民权之说,尊康有为曰南海先生,风俗人心因之大坏。熊希龄亲由上海招梁启超到湘,陈宝箴以熊希龄为时务学堂总理,为康、梁扬波助焰。又南学会、《湘报》馆,与已正法之谭嗣同及拔贡樊锥、毕永年、唐才常、生员易鼎鼐、何来保、训导蔡钟濬等,著为合种合教之论,渎伦伤化。此皆由陈定箴听信其子、吏部主事陈三立招引奸邪,及学政江标、徐仁铸庇护康、梁所致,而实黄遵宪、熊希龄为之助其恶而恣其毒也。 黄遵宪、熊希龄与康、梁,常时密电往来,暗通消息,结党最深。若令其逍遥法外,难免不勾结外人,隐生祸变。近来中国罪人多以外洋为逋逃薮,实堪痛憾。拟请旨饬拿黄遵宪、熊希龄,从严惩办,以杜后患而绝乱萌。 再:陈宝箴信任梁启超、黄遵宪、熊希龄等,在湖南创立时务学堂、南学会、保卫局,伤风败俗,流毒地方,屡保康有为、杨锐、刘光弟等。其称康有为至有“千人诺诺,不如一士谔谔”等语。旋闻前数日内,又电保谭嗣同等。今逆党已明正典刑,陈宝箴应如何惩治之处,出自圣裁。其时务学堂、南学会、保卫局应请旨一并裁辙,以端风化而厚人心。谨附片具陈,伏乞圣鉴施行。谨奏。 随后,清廷降旨,将具有维新倾向、支持过维新变法的湖南地方官员,如陈宝箴、陈三立、徐仁铸革职,永不叙用;江标、熊希龄革职,永不叙用,并交地方官严加管束;唯黄遵宪得以幸免,回原籍广东嘉应隐居。至于皮锡瑞,虽早已于四月(6月份)离开长沙,讲学江西,亦遭驱逐回籍、革除科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的处置。可以说,戊戌政变后,纷争中的维新派已是销声匿迹。 与此形成对照的则是有人上奏称,前国子监祭酒王先谦等,“力抵邪说,保持大义”,请朝廷予以褒奖。而保守派则以获胜者的姿态,于八月(10月),在苏舆的积极努力下,编辑、刊刻了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七月以前朱一新、洪良品、安维峻、许应睽、文悌、孙家鼐、孙宝箴、张之洞、王仁俊、屠仁守、叶德辉、梁鼎芬、王先谦等十三人反对变法维新的文章,定书名为《翼教丛编》。此书不仅仅是保守派维护传统纲常名教的宣言,也是保守派的成果总结,标志着这场纷争已经暂告一段落。 综上所述,湖南戊戌新政期间以时务学堂为中心而引发的保守派与维新派的纷争,起始于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1897年12月),中经双方极尽能事的唇枪舌战、口诛笔伐,多次回合,终止于光绪二十四年八月(1898年10月)王先谦弟子苏舆刊刻《翼教丛编》,历时近10个月之久。其结局以维新派的失利、保守派的得势而告终。 那么,近代湖南戊戌前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场“长期影响此后历史转变” 的纷争呢?这场纷争究竟争论的是一些什么问题呢?维新派为何失利?保守派有为何获胜呢?这些问题都是耐人寻味而值得深思的。接下来的几个问题,将是对这些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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