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钱娟)大围山素有“湘东绿色明珠”美誉。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长沙市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由长沙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将公布实施。 2016年11月,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城环委以召开座谈会、媒体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浏阳市等有关方面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于昨日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条例》(草案)明确,大围山区域以浏阳市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中心,包括浏阳市大围山镇、达浒镇、张坊镇、小河乡在内的行政区域。《条例》(草案)新增了“公众参与”保护原则,将对大围山区域内客家文化,夏布、油纸伞、白沙豆腐、木作、砖瓦作、张坊古山贡纸、益兴堂木活字印刷等传统工艺,进行重点发掘、传承与保护;大围山区域范围内禁止违规土葬,随地堆放、倾倒、填埋生活垃圾,或在浏阳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森林防火期、防火区内吸烟、野炊、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和带有明火的空中漂移物等十二类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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