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剧院
长沙剧院 位于登隆街39号,现有职工37人,自成立至今,该院从事文艺演出、电影电视录相放映、舞厅歌厅等业。剧院始建于1946年,由戏剧爱好者王麟昆邀友集资而建,时称“长沙大戏院”。1956年公私合营,定名“长沙剧院”。期间,接待、组织剧团演出京剧、话剧、越剧、滑稽剧等等。50年代初,剧院与长沙市文工团(现长沙市歌舞剧院)合并,从事歌剧演出。70年代初,经改造舞台、场地,增开电影放映项目。1986年起,由市文化局主持,开办长沙市当时为数不多的舞厅。1993年下半年开始,在市文化局领导下,与台商达成协议,由其出资400万元改建长沙剧院。前期工程(的士高舞厅)已于1994年12月竣工投入使用,现已进入第二期工程改建,届时将把剧院建设成多功能、多层次、较高档的群众文化娱乐场所。(原载1997年11月出版《长沙百科全书》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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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顺2024年10月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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