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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湖湘民俗文化的渊源及其近代转型

2020-10-16 16:0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94| 评论: 0|原作者: 陈先枢|来自: 名城长沙网



三、湖湘古、近代市井生活及乡井生活中的民俗风情
如果说湖南人的性格心理是精神层面的民俗,而本节所述市井生活及乡井生活中的民俗风情则是物质层面的民俗。但这二者又不能绝然分开,是互相交结、互相融合的关系。无论是城市平民聚居之区,还是农村的墟集交易之所,是民俗流行最接地气的场所。
    
(一)市井与乡井
《字汇·二部》云:“井,市井。市,交易之处;井,共汲之所。古于汲水处为市,故称市井。”《管子·小匡》曰:“处商必就市井。”《注》云:“立市必四方,若造井之制,故曰市井。”又引《春秋井田记》:“八家而九顷二十亩,共为一井,……因井为市,交易而退,故称市井。”《风俗通义》释曰:“俗言市井者,言至市鬻卖当须于井上洗濯,令鲜洁,然后市。案二十亩为一井,今因井为市。”此说未免有望文生义之嫌。唐人尹知章注《管子·小匡》时的说法较为可取:“立市必四方,若造井之制,故曰市井。”可见,市井就是群众进行聚集和买卖的地方。市井反过来为井市,也是一个意思,唐诗人李绅《入扬州》诗云:“堤绕门津喧井市,路交村陌混樵渔。”
作为城中做买卖的特定场所的“市”,最早出现在周代。记载周代城市建筑的《考工记》说,当时城市以国王的宫殿为中心,“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工匠属官方管辖,而商人则在专门开辟的“后市”中做买卖,所谓“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因此市井最早含义就是城市中的市场。
到了战国时期,市井的概念又有了发展,既指贸易之地,又指城市中平民住居之区,《孟子》说:“在国曰市井之臣。”《史记》也说:“政乃市井之人。”这就基本接近了以后把市井泛指“城镇平民生活区”的意义。到了汉代,这种意义更为明显。《汉书》把城市的功能归纳为居住、生产、流通、教化四大功能。书上说“筑城郭以居之,制卢井以均之,开市肆以通之,设庠序以教之。”它只把市作为城市的流通设施,与其他三种设施一起,构成对民生的服务。这与今天的“市井”概念已相当接近了,因为民生性正是市井的最重要的特征。
“有井处即能歌柳词”,意指只要有市民聚集的地方,就能歌唱柳永的词。因此,市井已超越了井的物质功能,而成了老城街坊社会关系赖以维系的平台和纽带。“往来井井”,从古至今,井台周围,描绘了一幅幅街坊人家的生活画卷,东家短、西家长、左邻热、右舍冷,街坊百家、世态炎凉、评头品足、飞短流长,都在井台周围汇聚、交流、沟通。
相传古代八家一井,故井又引申为乡里人口聚居地。古代计地单位有井、通、成、终、同、封、畿等,井为最低一级,大小方一里,即九百亩。按每夫授田一百亩计,可配置九户居民,分九百亩方田如井字形,形成一个有田有居的小聚落。清人王筠《说文句读》云:“方里而井,居民皆在公田之中,故其互字如此。”在这里,井与里同义,即一种具有耕地的乡村聚落。因此,又出现了“乡井”一词。乡井不仅指乡村里的井,也泛指乡村、乡里。成语“离乡背井”、“远离乡井”等,就把井与乡连到了一起。古代乡村居民生活也确实离不开井,《高士传》载:“管宁所居屯落,会井汲者,或男女杂错,或争井斗阋。宁患之,乃多买器,分置井旁,汲以待之,又不使之。来者得而怪之,问知宁所为,乃各自责,不复斗讼。”直至近代,许多村落仍多会井汲,晨暮炊前,汲者最多。乡村人烟稀疏,乡亲之间相聚的时间和机会较少,而每当庙会、赶场时刻,乡下人也不免开怀畅饮、聚首作乐。欢乐之余还要忙于以物易物,做下一宗宗生意,为下一个周期的寂寞生活作好物质准备,以防后顾之忧。此时的“乡井”便有了与“市井”相近的意义,词义上的区别仅仅成为乡村与城市的代名词了。
无论是城市平民聚居之区,还是农村的墟集交易之所,井是民生必不可少的设施,因而历代官府倡修义井,民间捐资凿井者不乏其人,倡修义井遂成为古代民俗民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沙城的丰泉古井、长沙县榔梨镇的孚嘉井就属于这种义井。唐代吕令则《义井赋》的序言较好地阐述了井与义以及与民风教化的关系,序曰:“凿地生泉之为井,施人不倦之为义。兼济往来,存乎惠也;置衢街路,仰无私也;皎镜清虚,尚其洁也。三德既备,万物是仰。井乃无心,义惟我谋,当衢凿井,称物平施,酌而不竭。奉衢樽之化焉。见义不为耻也,过善莫书过也。”可见市井文化也与湖湘文化倡言的“大义”有着必然的联系。

(二)市井生活及乡井生活中的民俗风情
有学者把中国古、近代人类社会分为宫廷、士林、僧侣、市井和乡土五大社会系统。[]宫廷文化系统包括君主及各级官吏,“贵”是其文化特色。士林文化系统主要指那些饱读诗书的知识分子,“雅”是其文化特色。僧侣文化系统包括佛、道诸教,特色是“神”,他们是神的仆从,又是神的代言人,与世间的权贵相结合,成为高高在上的又一主宰,统治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市井文化和乡土文化的特色是“生”,即求生存,主体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他们或劳作于城郭,或耕作于旷野,生活最艰辛,然而生活也最质朴,最能体现那个时代的社会本质。不同地域的市井生活和乡井生活不尽相同,无不打上最能反映当地民风的性格特征烙印。市井生活和乡井生活的民俗无外乎生产风俗、生活风俗、社会世像风俗和宗教信仰风俗等方面,兹将湖湘地区古代至近代这些方面的风俗概述如下:
1.生产风俗
洞庭湖以南地区为楚国粮仓,农作物的收成好坏与气候条件、耕作技术有关,特别是与表示气候变化和农事季节的二十四节气有关,因此农民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些可适时适地指导种植的农俗。另外,楚地农副产品丰富、商品经济发达,商贸业受到重视,手工业得到发展,对于行业习俗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湖南自古为鱼米之乡,种植水稻已有万余年历史。从考古发掘资料来看,迄今世界发现最早的稻作农业遗址是湖南道县玉蟾洞旧石器晚期文化遗址,所发现的稻壳实物已逾万年。漫长岁月,湖南先人培育出早、中、晚、粘、糯、籼、粳、长芒、短芒等众多稻谷品种,也形成了种种稻作文化风俗。浸种时间,一般都按“清明下种”和“谷雨下泥”的民谚进行。还有“穷人莫信富人哄,桐树开花才下种”的农谚。旧时插秧时节多在每年芒种前后,民间称为“青节”。农家选择在一个吉日插秧。插秧之前,要举行一种“开秧门”的仪式。还有 “敬秧神”的习俗,三月插秧时,人们常剪红纸成人形,夹于一竹竿顶端,插在田中以惊飞鸟啄食,称为“秧神”,并摆“牙盘”、焚钱纸香烛于田埂上祭之,以祈秧苗茁壮。为灌溉稻田,宋代已推广龙骨水车。长沙山乡沿河两岸横江垒坝,架筒车汲灌。并有手摇、脚踏或牛拖水车。
农村以养猪为主要副业,农民寒暄,彼此必互谈养猪,俗谓“三个相公就讲书,三个农民就讲猪”。猪长得快与否,与猪种的优劣关系极大。所以农民对“相猪经”总是津津乐道,总结的经验常以谚语世代相传。如要“耳薄嘴筒齐,毛稀现自皮,腿短身胚大,尾小唢呐鼻”;“宁要长长瘦,不要短短肥”;“要选狮子头,不要尖嘴猴”;“尾巴扫得屋,喂猪喂得哭”等等。猪仔买回应停食一天,使它饥不择食,容易接上槽口;头几天要定时驱赶猪仔到指定地方排便,俗称“禁栏”。养猪自东汉改放牧为圈养,即在偏屋(或称杂屋)内砌猪栏、猪楼。谚云:“喂猪没巧,栏干潲饱。”母猪要另栏喂养。母猪怀孕,忌在猪栏附近动土,怕犯煞流产。母猪产后的胞衣要深埋山中,如被狗偷吃谓对乳猪生长不利,有的将猪胞衣扔到河中,以图“乳汁如流水”。农家猪栏墙上,每每写有“姜太公在此”,还印有石灰五爪掌。这是因民间传说,姜子牙在岐山筑台封神时,其妻马氏阴魂不散,长跪请封,气得姜太公怒骂:“你这瘟神……”话没说完,马氏叩头就跑,自此做了危害牲畜的瘟神。农家利用马氏惧怕姜子牙五掌雷的弱点,借之驱逐瘟神。
湖南渔业十分发达。湖区每年农历四月间,当雷雨兼至、河水上涨时,民间称“发鱼子水”,境内河段,鱼卵孵化成苗,成为捞鱼苗得天独厚的场所。届时,有些港埠渔会挂红灯通报鱼汛。自立夏至夏至,沿江渔民以竹木扎排,张麻布网箱,设在河边水流处,傍晚至夜半,捞取鱼苗。是时鸬鹚船开始下河捕鱼。湖南人强悍的性格在渔民中尤为突出,如长沙操此业者,多为潘、江二姓,有“潘家鱼,江家水”之说。鸬鹚船主每年十月二十八日赶至西乡龙潭白沙庙(潘姓家神庙)集合,逾期到达者由董事者令人砸破其船头,当众示儆。到齐后,一律斋戒沐浴,至十一月初一祭神“开潭”后方可吃荤。
男耕女织是中国古代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典型模式。在原始手工纺织时期,人们利用纺坠纺纱,原始腰机织布。在手工机器纺织时期,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竹笼机、大花楼机、多锭大纺车等都可代表当时世界纺织生产的最高水平。秦汉时期,手摇缫丝车逐步普及。后来使用的丁桥织机,是一种多综多蹑机,可以织制幅宽五十厘米的提花织物。五代马楚时,植棉术传人湖南,长沙等地有了棉纺织品的生产和交换。但多系家庭生产,一台木织机,一口染锅,两条踩石,规模甚小,所产布匹称为土布。土布作坊奉祀“天孙娘娘”为祖师,取“天孙织锦”之意。
泥、木两行共奉鲁班(公输般)为其袓师。泥木匠人饮酒时,先用手指沾酒向脑后弹去,然后自饮,表示尊师。湖南百工风俗和禁忌,要数泥、木两行最为讲究。木工又分大木、小木。从事建筑、造船、造筒车、做棺木的木工属大木,其他做家具、用具的木工属小木。建房的泥木工在建房时,掌本师傅与舆地师(地仙)进行三择,即择地、择向、择吉日时辰。房屋方位和界址勘定后举行奠基。小木做床最为讲究,木床做好后请东家验收。木工先道恭喜,并唱赞床祝词。东家必须馈赠红包,钱数必须成双,以示夫妇和谐,双双到老。
湖南窑业尊舜帝为始祖,舜帝陵位于湖南宁远县。著名陶都铜官镇誓港建有“泗洲庙”,
立泥塑舜帝像。每年六月初六为敬始祖之日,举行隆重庆典,工人举旗执牌,敲锣打鼓,鸣放鞭炮,用八人轿抬舜帝像周游当地窑上。烧窑匠择窑址须近水,离民屋、茅山较远以防火灾;还要远离大路,以避妇女在经期、孕期和产后踏破窑坊。逢烧第一、三、五、七窑要打“牙祭”,用三牲祭窑神。
湖南农村有赶集的风俗,其巿场称墟场。墟场是一种周期市场。墟场的周期主要受人口密度的影响,较大的人口密度导致周期短的集市。此外,周期还受到周和月循环的影响,大多按太阴历周期循环。集市地点通常位于交通适中的集镇或乡村,以及寺庙所在地、城镇边缘地带等。集市的间隔往往取决于买者和卖者所愿意离开居住地前往的最大距离,一星期,半月,一月不等,或每隔一定日期(如逢单、双日或逢五、逢十)。也有个别地方利用庙会、牛市等形式,进行一连多日的集市性质的货物交易活动。
商家奉赵公明为神主,称“财神爷”,到近代又尊奉尚武尚义的关公为财神。每年农历三月十五,各行帮会馆聚会,用猪头敬奠。新店开张,要张灯结彩,鸣放鞭炮,大宴宾客。店铺大致有两种类型:一为公馆型。公馆型店铺为砖石墙壁,黑漆木制大门,进大门正中有香案财神,条屏书画,厅上方摆茶几靠椅,陈设富丽堂皇。铺台末端靠正厅处竖黑漆招牌书“老一言堂”、“童叟无欺”等字语。二为当街型。当街型店铺的铺房全部裸露,入夜时用木板嵌合封闭,俗称“关板子”。当街店铺要选择交通方便或人烟稠密处所,特别以街道拐角处最佳。摊贩也有自己的习俗。设点摆摊,俗称“摆摊子”。肩布卖者,称“布客”。挑货笼、摇小鼓、贩卖日用小百货者称“货郎”,俗称“杂货客”。行商中有远道而来投放镰刀、剃刀、剪刀、鸭子的,临门记账赊销,不收现金,一般秋后收取,虽无约据为凭,双方都能信守不渝。小摊贩分为两种类型:一为摊担型。在街道两旁隙地或寺庙门口的小商,一般经营烟草、水果、日杂、副食,俗称“摆摊子”;另外,菜农、鱼肉贩多在早晨聚集摆摊,正午星散。二为叫卖型。叫卖商贩穿街走巷,叫卖声各有特色。
屠宰业供奉的祖师为桓侯。桓侯即屠夫出身的张飞,祖庙即桓侯庙。屠工旧时有三不杀的规矩,即不杀未劁母猪,不杀未阉公猪,亥日不杀猪;年节和喜事杀猪忌补刀,建庙宇、打倡、团坛杀猪,杀一刀后,让猪到外处跑,称为杀“拖毛猪”。屠商卖肉时,对熟户或有权势者砍好肉,对穷苦人家砍劣质肉,俗有“屠户三块脸”、“低头砍肉,抬头看人”之谚。
2.生活风俗
生活风俗即衣、食、住、行、玩等方面的风俗。
楚人的主源来自中原,因而,其服饰大抵与诸夏相近,是冠带之民。到清代,士绅一般着长袍,有单袍、夹袍、棉袍、罩袍之分,都从领下沿右侧开襟,订一串布扣,古称“右衽”。外出罩马褂,戴缎帽,所谓长袍马褂绅士风。富家女子喜着大襟绣花衣,系百褶裙和统裙。女性大襟上衣,5—7粒布扣缝于大襟右侧,前襟内右侧有小襟缝一小口袋。农家女子多穿粗布大襟衣,腰系围裙或抹裙,有的头裹方布,多为青蓝色,也有印花布,即在蓝底大布上印以白色或彩色的花鸟图案。
古代帽的品种繁多,大致有忠靖冠(乌纱帽)、方巾(儒巾)、盔、大帽(草帽)、缠头(包头)等。清代,长沙男性多戴瓜皮帽、碗帽,或用长布巾裹头。“瓜皮帽”,雅称“六合一统帽”,以六块料面拼制,故称 。小孩戴虎头帽、和尚帽、风帽,帽檐上方绣花,也有的饰以银质寿星像、银质福寿字样或金属生肖形象,意示吉祥,长命富贵。女子戴两页包头帽,称  “折子”或包头巾(绉纱巾、青布巾)。留巴巴头的要在发髻七饰头簪(金、银、玉顷)、绒花(乡下叫毛虫花),新娘则戴珠饰凤冠。
清末民初,有的妇女喜戴头簪,常见的有金簪、银簪、珍珠花簪和牛骨簪等。珠花簪以龙、凤、花、蝶为最多。北伐战争以后,妇女多剪短头,头簪逐渐淘汰,只有新婚或老年妇女戴头饰,用绸绢制成各色假花,或作环形半圆箍戴在额顶,或在两鬓插花。妇女穿耳戴环比较普遍,有的饰头钗,佩金、银、玉手镯,戴戒指和项链。小孩佩银质“长命锁”和带响铃的脚手圈。民国时期,老年人多戴玉镯,据说可以防止中风,也有的腕上挂一串佛珠,特别是年迈的政客、军阀常用来表示遁入空门,清静无为。中老年妇女戴金镯、银镯。
1974年,长沙马王堆西汉古墓岀土了迄今最早的一批竹简菜谱,其中记录了103种名贵菜品和九大类烹调方法,今日湘菜的一些传统烹调方法,如蒸、煨、煎、烧、腊等,多由此继承演变而来。屈原名作《招魂》中有关部分对楚之食俗作过出色的描绘,如:“稻粢稽麦,挈黄粱些。大苦成酸,辛甘行些。肥牛之腱,腈若芳些……”可见楚国的饮食具有4个特点:食物丰饶,好食异味,喜爱酸食,烹技高超。喜爱酸食,尤为突出。嗜酸又与喜辣往往联系在一起。 湘人还好吃异味,好吃苦味,好吃腊味,好吃香味。
湘菜烹饪风俗独树一帜。首先是刀工精细,形味兼美。湘菜的刀工十分精细,其基本刀法多达16种,具体运用中还有变化,从而使湘菜的外形呈现出千姿百态的风韵。如传统菜“发丝百页”细如银发,“梳子百页”则形似梳齿,“熘牛里脊”片如薄纸;而新菜“菊花鱿鱼”、“金龟戏莲”更是刀法奇异,形态逼真,巧夺天工。其次,烹调技法多样,尤重煨焯,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烹调技法,尤其以煨、炖、炒、蒸、腊、烧见长。第三,长于调味,口味注重酸辣,善于隐恶、扬善、创新。
湖南自古以来盛产稻谷,居民一日三餐,以稻米作主食,其中以早、中两餐为重。米饭有糙米饭、熟米饭、红米饭、白米饭之分。民国以前,一般人家多用铁炉罐(一种口圆、底尖的铁铸炊具)煮饭,挂在通钩上,四季咸宜。民国以后,用铁锅焖饭的日多。大场合、大户人家多用木甑蒸饭。浏阳东乡则家家户户使用小木甑,干菜、荤腥等一起在甑内蒸熟。很多人家的饭中常拌有红薯、红薯丝、包谷、高粱、豌豆、蚕豆等杂粮。家庭主妇善于加工贮藏菜肴,普通家庭都会熏腊肉、鲜鱼、卤蛋、做霉豆腐等。巧妇善作家庭副食品,如将红薯去皮煮熟捣成糊状,掺入芝麻、橘皮,切块晒干叫薯糕,用油炸或用砂炒,又香又脆;糯米可加工成各式各样的副食品,如年糕、糍粑、汤圆、冻米糕、油粑粑、粽子、八宝果饭等。
湖南地区的宴席食谱,是由民间食谱、宗庙祭祀菜和官绅家的菜肴综合而成。城乡习俗,有钱人家办海参席或蛏干席,中等人家办鱼肉饭,每桌10道菜。头道菜用笋干、粉丝、黄花菜、肉丝、肉丸掺合成“杂烩”。至第八道菜为鲜鱼,“鱼到酒止”。或者第六道菜为鱼,叫“六碗菜岀鱼”。贵族筵席更为丰盛,第一道菜为冷菜,由几种卤菜拼凑成一大盘的叫“拼盘”,分成四碟的叫“四冷碟”。宾主坐定后,第一道菜为海参、鱼肚或鱼翅,分别以“海参席、鱼肚席、鱼翅席”命名。依次可选用龟羊汤、清蒸甲鱼、面包鸭、牛百叶、牛肉、黄鳝、肚片、整鸡、乳鸽、甜菜等,一共四冷碟、四热碟、八大菜、四色点心、四随菜等。
湖湘地区典型的城镇民居具有造型均衡简洁、色调素净明雅的特点。多由前后两个一明一暗的3间房组成,屋体的构架采用“三间四架”、“五柱八棋”的形式,灵活运用吊脚楼穿斗、马头山墙等手法构成多变的形制。中间为一内院种植花木,形制较小者则成为天井,以此作为整个住宅平面布局组合的中枢。房屋的空间高大通敞,便于通风除湿。房顶覆青瓦,墙体刷白粉,其山墙多做成“马头墙”,又称“风火墙”或“封火墙”,用以封闭隔绝邻居可能发生的火灾。
旧俗建房注意屋场风水,俗有“三择”:择地、择向、择日。择地时,首选屋前有池塘,屋后靠丘陵,屋左畔流水,屋右傍道路,取《易象》“前朱雀,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之意。房屋大门忌对山尖,否则对屋主不吉。择向以坐北朝南为最好,俗谓“有钱难买向阳居’;“朝南起个屋,子孙好享福”。有的要求屋后及两侧“有龙脉”,山势左环右抱,前有流水,地势开阔。
旧时民居正堂屋多立神龛,为敬神、筵宴、会客之所。有的在案上供财神菩萨,在堂屋里还要贴上“赵公镇宅图”。寝室角落置尿桶。灶屋建炉坑。屋前隙地叫地坪,平时为农事活动场地,夏夜为乘凉娱乐之所。富家对建槽门非常讲究,俗有 “千斤槽门四两屋”之说。旧时家具,普通人家置架子床或宁波床、大柜、衣箱、书桌、餐桌、碗柜、坐桶、简便椅凳等。富裕人家有大踏板雕花床、彩柜、钱柜、茶几、屏风、香几、梳妆台、八仙桌、太师椅等。
古代交通不便,旅行多坐木船或徒步,旅途中不安全因素很多,故出门之前常占卜问卦,选择吉期。每年首次出门有“逢七不出外,逢八不归家”的禁忌。出门后忌半途打转,否则办事不成。远道旅行俗称“出远门”,出门后忌半路打转,否则“兆头不好”,办事不成。如父辈、祖辈有重病,儿孙辈不得出远门。虽自古有舟、马、车、轿等交通工具,但民间行旅,至民国时期仍以徒步为主。夜间行路,常打灯笼火把。火把多为杉皮扎成,用稻草束紧,点燃之后,前后不断甩动,放出一道道弧形光芒。轿子是昔日主要代步工具,除富者及老弱病残外,每个女人一生至少要坐一回。出远门的大多是科举考生、公差衙役和商贾等,多利用江河舟楫之便,无水路的则步行,少数的坐轿或骑马。
县与县之间的道路叫官道,道口分叉处设指路碑,上刻“左往某地,右往某地”字样,碑上落款“某人立碑”。指路碑俗称“将军箭”,背刻“泰山石敢当”,意谓此碑可镇压邪恶。境内要道,每五里一堆(牌),十里一铺,三十里一驿,故形成许多以堆、牌、铺、驿为名的地名,如长沙的六堆子、五里牌、黑石铺、桥头驿等。在这些交通结点设有客栈伙铺,并备有“马轿”(用竹竿和靠椅扎成)供旅客雇用。古代传递公文和军报分别交“驿递”和“铺递”递送。因此很多官道也是驿道。驿站用马传递,铺递用铺兵走送。驿站,可供驿吏或往来官员、客人歇宿、换马;铺站比较简陋,一般仅为房舍数间、邮亭一座。
在这些交通结点设有客栈伙铺,并备有“马轿”(用竹竿和靠椅扎成)供旅客雇用。有的设有茶亭,茶亭为热心公益事业的人集资设立,免费提供茶水。如长沙望城区茶亭镇因明清两朝设有义茶亭而得名。“义茶”是不收分文的“施茶”,义茶亭的对联道出了建亭者的初衷,联曰:“不费一文钱,过客莫嫌茶叶淡;且停双脚履,劝君休说路途长。”浏阳新安乡、宁乡沩山乡、安化小淹镇等也有这样的茶亭。
民间生活风俗除衣、食、住、行外,还应加上一个“玩”字,今日谓之休闲文化。玩又分为民间体育和成人娱乐。旧时流行于湖南的民间体育有踩高跷、踢毽子、打秋千、拔河、摔跤、武术等;成人娱乐有牌戏、弈棋、养鸟、斗蟋蟀、斗鸡、养花、坐茶馆等。特别是牌戏,名目繁多,变化无穷,如麻将、跑符、骨牌、骰子、扑克等。
3.社会世相风俗
社会世相风俗又可分为婚姻风俗、生育风俗、寿诞风俗、丧葬风俗、礼仪风俗等。
旧时湖南汉族的婚姻礼制要遵循“六礼”,分别为: “纳彩”,即男方向女方送彩礼求婚; “问名”,即男方媒人问女方的名字、生辰,然后到宗庙里占卜吉凶,结果为吉的才能进行下一步,凶的则到此为止; “纳吉”,即请阴阳先生推算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看相克与否,如占卜推算得到吉兆后便定下婚姻; “纳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到女方家,聘礼的多少及物品名称多取吉祥如意,数目取双忌单,寓示好事成双; “请期”,即请女方确定结婚日期,由阴阳先生推算良辰吉日; “亲迎”,男方必须亲自去女方迎接,然后男方先回,在门外迎候。
清嘉庆《长沙县志》载:“婚礼,冠礼之废久矣,惟亲迎奠雁则士大夫家有行之者。民间订聘用红绿笺,男女书年庚于帖,媒氏互致之,各执为信,或侑以缣帛、钗钏,果品之属。将婚之先,婿家诹吉,倩媒告期,亦以缣帛、簪珥、酒果、鸡豚之属佐焉。亲迎,则设彩舆,鼓吹迎新妇。至门,出于帷,行合卺礼,然后拜见翁姑,以次及尊长、亲属。其妆送资贿,视家之有无以为丰啬。”民初《湖南民情风俗报告书》把上述婚俗归纳为“十款”,即议婚、纳彩、请期及纳币、送奁、亲迎、合卺、庙见及见舅姑见宾客、女家会亲及男家宴会、回门、婚后馈遗。
送子习俗及《送子歌》在农村流行广泛。一种是唱“送子娘娘下凡来,特到贵府送子来”。被送的神仙则分别是:“和合二仙”、“三星公”、“四季招财”、“五子登科”、“六合同春”、“毛兰七妹”、“八洞神仙”、“九门提督”、“十全十美”,赞颂贵子长大之后的非同凡响,极尽夸张、溢美之能事。另一种则是唱“南海观世音,手捧太子送上门”。这种送法据说既“准”且“灵”,孩子长大以后定是“栋梁材”。城内求子,多到寺庙拜送子观音,或到娘娘庙拜灵妃娘娘。
生育禁忌甚多,如孕妇不宜爬楼梯,不宜看新屋动土奠基、上梁,谓“怕撞煞气”;不看宰猪、杀鸡等,所谓不视恶色,不听邪声。临产前应有丈夫伴宿或娘家长辈陪伴,事先请好接生婆或请全福老妇接生。婴儿坠地不哭或难产,家中焚烧纸伞,谓烧桐油可以避邪。出嫁女忌在娘家分娩,俗谚“外孙下地,六十年不利”。婴儿出世都要到神龛前燃放鞭炮,向祖宗报喜。婴儿父亲即日要带着鞭炮和一只鸡到岳父家报喜,生男孩带公鸡,生女孩带母鸡。婴儿出生后第三天,叫三朝日。三朝日,长辈妇女将艾叶、枫球、鸡蛋等熬汤为婴儿洗澡,叫“洗三朝”。三朝日亲友赐红纸包封祝贺,赴汤饼会,叫“打三朝”。产妇分娩后,一般要在家中待一个月,不能出屋,俗称“坐月”。满月这一天,母亲抱婴儿回娘家一趟,俗称“出窝”。还要办满月酒。婴儿满百日,用小活鲫鱼一条蒸汤吃,俗称“开荤”。
小孩满周岁,外婆家要送衣帽、坐栏、玩具等,俗称“做外婆”。酒宴过后举行“抓周”,古称“试儿”。亲友聚集厅堂,堂中摆方桌,桌上放士农工商常用工具,如文房四宝、算盘、账簿等。母亲抱小儿让其随意抓一件。小儿所抓物件谓可以预测其一生的职业和造化。婴儿周岁,家人为让其健康成长,想一些消灾赐福的办法,常见的有:挂长命锁、送吉祥钱、拜干娘等。
寿星是与福星、禄星一样最受人们尊奉的吉祥大神,寿星也是寿神中影响最大的神灵,原本是星宿,后附会为神名,民间把他看作是主宰人间寿天的神灵。寿星有三,一为角、亢二宿,二为南极老人星,三为长沙星。民间尊敬、爱戴长寿老人,后来干脆把长寿老人也尊称为“寿星”。家有老人,子孙总要在中堂挂一幅《寿星图》以表示祝福老人健康长寿,两侧对联多是“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之类。
古谚云:“百岁日上寿,八十日中寿,六十日下寿”。在以干支纪年的时代,天干地支以60年为一周转。男子“二十而冠”,即到了20岁才能束发加冠,所以男子20岁得举行“冠礼”。女子“十五”而笄,即女子15岁才得用簪子盘头发,故女子15岁曰“及笄之年”。这都不算寿。60岁以下叫生日,60岁始称寿,可见古人称寿的最低限度是60岁。以后有50岁称寿的。生日逢十叫“整生”,其余叫“散生”。做寿讲“男进女满”,即男做虚岁,女做实岁。做60大寿被认为是重开花甲,特别隆重,称为寿星公、寿星婆。有的搭寿台、陈寿桃、点寿烛,有的亲友送寿匾、寿屏。寿星端坐寿台,接受儿孙跪拜,此时鞭炮燃放时间越长越好。开筵席时,先吃寿面,面条细长,象征长寿。
清嘉庆《长沙县志》载:“丧礼好礼之士有遵朱子《家礼》不作佛事者。亦有同志撰家礼,从宜为简而易行者。初丧成服,亲友相唁,谓之设奠。将葬致客,谓之开吊。酒食、布帛、舆马之费,多则数千金,少亦不下数百金,力不及者必称贷变产以行之。不如是,则群以为俭其亲矣。居城市者,则街邻各有馈遗,置酒馔,辆车将行,则鼓乐在前,继以号泣。至于作佛事、建道场,僧道罗列,剖狱、招亡,每以七日为度,其自一七设祭焚楮,以至七七者,谓之应七,虽巨族亦有不能免者。” 传统的丧葬礼俗一般可分作九款,分别是:初终、殡殓、丧具、吊唁、治丧、营葬、虞祭、追荐等。
旧时殡葬服务是一个规模大且利润颇丰的行业,俗称“弹四郎”,诸如立孝堂、出殡一类的事均可由其全程负责。立孝堂可由“弹四郎”操办。堂上挂白布帐帷,中间摆方桌,桌上置死者遗像及香炉、烛台、供果等,遗像两旁挂孝子挽联。挽联之风源于古之“旌铭”,按死者生前身份、称谓,用白粉书写在黑色旗幡上,用同样长竹竿挑起,竖在灵前右方,为死者歌功颂德。清末民初改用祭幛,写4个字以旌死者,歌功颂德,以示生荣死哀。吹鼓手轻奏民乐,迎接吊丧亲友。讲排场的于门外隙地高搭芦席棚,请儒、释、道三家轮番值班。儒教俗称“喊礼”,释教称“做佛事”,道教称“做道场”。旧时关于丧礼各种营业主要有:仪仗行、国乐社、西乐社 、寿服店、扛行等。
湖南民风,自古以来热情好客,也借助人情往来,传达人与人之间的感恩、敬重、沟通与和谐,有民谚云:“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往来待客,各种礼节都十分简洁、淳朴。客人进屋,必喊请坐,少不得泡茶递烟。益阳、宁乡、望城等地还泡芝麻豆子茶,浏阳北乡则兴茴香茶。如果是尊长莅临,主人要出门恭迎,让客先行,请客上坐,自己坐下首相陪。谒见前辈,要磕头或行鞠躬礼,并问候健康。平辈相见则往往问身体、工作好否,遇见带小孩的女士多问毛毛乖否或夸奖一番。生人见面,必先问贵姓、台甫、有何贵干等客气话。留客人吃饭,尊客人上坐,斟酒时先长后幼。客人告辞,必说“少陪”。主人起立相送,说“慢走”。赠人礼物则说“一点薄礼”、“一点小意思”,受者则说“承破费”。行路,长者先;路遇肩挑重担者,自行让道。平日遇建房、搬迁、中考、上任、晋升、继嗣等,亲朋好友也应邀或闻讯前往祝贺,但无厚礼。
4.宗教信仰风俗
巫教是湘楚大地一种古老而奇异的宗教,原系远古时期“苗蛮部族”头领蚩尤所创,既有原始宗教的性质却又掺杂一些神学宗教因素。这种谲秘的宗教,源远流长,流播甚广,经历数千年而不衰。战国晩期屈原放逐沅湘时所作《九歌》实际上是“民间祭歌”。《九歌》主祭东皇太一,《礼魂》为送神曲,中间九篇九神出场的目的是为了娱乐“东皇太一”的,而《九歌》就因此九神而得名。南朝梁人宗懔《荆楚岁时记》记述六朝时期荆楚一带的楚俗巫风,诸如“帖鸡户上,桃符镇鬼”;“豆粥加膏,祭祀门户”;“夕迎紫姑,以卜农事”;“僧尼道俗,盂兰盆会”;“击鼓戴胡,傩舞驱疫”;“祭祀灶神,宰杀黄羊”等,比比皆是。
傩戏最初是巫祭中的娱神活动,但在后来发展过程中,不但受了道、佛、儒各种思想意识的不同程度的影响;而且还与同一地区的其他剧种(如花鼓戏、湘剧等)交流、融合,甚至共班同台演出。湘中“冲傩”过程中的许多节目,巫师称之为“法席”。也就是在繁复、冗长、沉闷的傩仪中,巫师一边点香焚纸,敲锣吹(牛)角,祭祀傩神,一边载歌载舞媚神娱人。从《启师歌》《启下坛》《送莲船》《和神骂鬼》《劝酒歌》及《送圣歌》等一些有代表性的“法席”来看,长沙地区祀奉的傩神为白氏三娘和张五郎。汉族地区大多崇敬伏羲女娲,奉为傩公傩母之傩神。其神话也是源于洪水再造人类之说,各地故事情节大同小异。
湖南古代的民俗风情浓抹着一层华丽的宗教色彩,反映了古代人们生活中具有信仰观念和崇拜心理的风俗现象。自从人类思维达到一定的水平,产生洞察客观世界的欲望而又无法解释一些客观现象的最初时刻,宗教就开始以权威的姿态悄悄来临。从原始崇拜到巫教、道教、佛敎,天、神、鬼、怪、菩萨,各种观念相继而生,不可捉摸但却那样顺其自然,“天人合一”。1949年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土的一幅人物龙凤帛画就是一幅龙凤引魂升天图。画面上龙飞凤舞,一贵妇双手合什,双脚立于大地之上,作升天状。1973年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的人物驭龙帛画,画中一中年男子,头戴高冠,身穿宽袖深衣,腰佩长剑,手挽缰绳立于龙舟之上,其龙头高昂,俨然一幅御龙升天图。旧时有各种鬼神的信仰,诸如日神、月神、火神(祝融)、祖宗神及山神、土地等。这些神开天辟地,赐福降祸,无事不能,无所不为。
人们崇敬神怪,是希望他们能给自己带来吉祥幸福,而免除不测灾祸。传说中,炎帝为神农氏。也就是说,炎帝是发明农耕的农业民族的领袖。“炎”的意义是阳光与火光,故远古人类发明符号时,它便被刻画为阳光形符号或火焰形符号,并把它用于族徽。在距今约7000年左右的长沙市南圫大塘新石器时代农耕文化遗址中,发现陶器上刻画了“太阳”、“向着太阳、口含着禾苗的鸟”、“南方干栏式房屋”、“流水纹”、“花瓣纹”、“草绳纹”、“农田纹”等象形符号,明显地表现了太阳与农作物的关系。这一组颇具系统性的刻画符号,可视为神农炎帝农耕文化在艺术上的表现。楚人崇日表现在一系列与之密切相关的风俗习惯上面。诸如尚赤、尚东、尚左,礼丹凤、朱鸟,瑞朱草、丹桂、红枫,等等。楚人相信自己是太阳的子孙,而太阳中有火,火为赤色,因而也就形成了楚俗尚赤的特殊风俗。
湖南道教正式产生于东汉,它的渊源主要就是古代的神鬼崇拜和黄老之道。道教的基本信仰——“道”,被解释为宇宙本原,是“灵而有性”的“神异之物”。这是对《老子》所说的“道”作的宗教阐发。道教尊奉的“三清”(玉清、太清、上清,均为神仙居住的地方),便是“道”的人格化。道教修行的终极目标是“得道成仙”,使人返本还原,与道合一。长生久视,全性葆真,顺应自然,因而在政治上强调无为而治。道教戒规是:1.视物犹己,勿萌戕害凶嗔之心;2.忠于君,孝于亲,诚于人,辞无绮语,口无恶声;3.除邪谣,守清静;4.远势力,安贫贱,力耕而食,量入为用;5.毋事博弈,勿习盗窃;6.毋饮酒茹荤,衣食取足,毋为骄盈;7.虚心而弱志,和光而同尘;8.毋持强梁,谦尊而光;9.知足不辱,知止不怠。
与中国本土宗教道教创建大体同时,佛教开始传人中国。历史进入魏晋南北朝,儒学从汉代的“独尊”走向衰微。追求“轮回转世”的社会风尚促进了倡言“空无”的佛教的发展。“缘起”理论是整个佛教学说的基石。所谓缘起,是说一切诸法、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因缘而起的;因为是因缘而起的,所以都无自性,都只是一种假相,亦即“空”。由于不懂这一基本道理,人因而有种种痛苦。要解脱痛苦,就得遵照佛教所说的方法去修行。佛教宣扬慈悲普度、善恶报应、轮回转世,认为“人生皆苦”、“一切皆苦”,但只要掌握“道谛”,便能脱离苦海,进入“常乐我净”的涅槃境界。居士所持基本戒律为:1.不杀生;2.不偷盗;3.不欲邪行,即不作夫妇之外的欲事;4.不妄语,即不说谎话;5.不饮酒。
佛、道教的祭拜风俗大同小异,常见的有:烧香、点烛、供果、跪拜、开光、诵经、奏佛(道)乐、许愿、还愿、捐功德、吃斋饭、作斋事、放生、抽签、解签、卜卦、烧包、超度、忏悔、祈福、连环唱、盂兰盆会、唱戏酬神、贴平安符、点光明灯、挂神帐等等。寺庙为信众举办消灾祈福的各种仪式,需收取一定的钱财,称作“做斋事”。
除道教、佛教外,还有所谓“俗神”,指的是与正信宗教相对而言之民间俗信宗教所崇拜的神灵。从广义上看,图腾崇拜、祖先崇拜、自然崇拜的诸多神灵,都属于民间崇拜的俗神。从狭义而言,民间俗神则指的是与民众社会世俗生活密切相关的神灵。“土地神”是民间自然神崇拜的典型。在华夏诸神中,“官职”最小的是土地公婆,但是最原始、最普遍、最旺盛的民间俗神,是农耕文化的产物。受地理环境的影响,湖湘自然神灵以水神最有特色。“湘籍”水神有湘君、湘夫人、洞庭神和杨泗将军等。《长沙新年纪俗诗》有许多关于民间祭祀风俗活动的记载,如“纸扎龙灯奉作神,香花处处表欢迎。堂前一度兜圈子,步步龙行百草生。”这里记述的是长沙的定湘王、朗公元帅诸神庙,每岁新年时扎一纸龙,沿街行走,鸣锣击鼓,热闹非常。
湖湘民间俗神中最多的是行业神。可以说,三百六十行,几乎行行都有崇拜的神灵。例如,农村所祭祀的驱蝗神刘猛将军、田神鄱官菩萨、儿童医神和孝子之神麻衣大仙、医神仙峰真人、药王菩孙思邈、医圣张仲景、厨业祖师詹王、戏剧业祖师老郎神(唐明皇)、烧炭行业祖师神孟公、制鞋业祖师孙膑、术数相面业祖师王禅老祖、理发业祖师罗神和吕祖(吕洞宾)、木工行业祖师鲁班、染布行业祖师梅葛二圣、茶神陆羽、酿酒业祖师杜康、养蚕缫丝业祖师嫘祖(相传为黄帝妃子西陵氏)、商业钱庄供奉的财神比干、范蠡、赵公明、关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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